法院司法为民演讲稿
1司法为民演讲稿
6年前,我刚刚参加工作,作为律师第一次来省法院,当我步入大门时,注目那庄严高悬的共和国国徽,仰望那迎风飘动的五星红旗,一股神圣感与自豪感油然而生,同时也感受到一丝敬畏,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曾经不止一次的问自己,这种感受来自何方?是法院名头的煊赫?还是司法本身的威严?最终我意识到,这些都不是,这神圣、自豪、敬畏与责任,来自于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人民的嘱托,人民的信任,人民的殷切期盼。也正因为对人民法院这种发自内心的向往,去年,我放弃了曾经倾注我全部心血的律师工作,选择成为省法院的一名新兵。
过去的工作经历,让我深切的体会到,人民司法事业,是怎样的光荣,又担负着怎样的责任。今天的中国,正坚定的向法治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所以说,今天的法院,所面对的,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时代挑战、前所未有的历史责任。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肖扬院长的论断振聋发聩:“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面对肩负重大使命的光荣,面对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大得无法想象的责任,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人民法官义不容辞。
司法事业关系的,岂止是我们个人或者法院的荣辱?作为法律实现的最终环节,人民权利保护的最后屏障,法院生杀予夺大权之下的,是当事人的身家性命,是公众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的是非标准。司法的后果往往连法官都会为之不安,英国大法官培根的比喻尽人皆知:一次不公的裁判的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触犯法律,好比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头。在他眼中,失败的司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恶!诚非虚言,中国古代的司法就不乏这样的例子,很多时候,“屈死不告状”竟然成了经验之谈,这经验背后,有多少惊心动魄而又无人问津的苦难?明朝成化年间的刑部尚书刘铁斋号称铁石心肠,但他在看到三法司门前以头抢地、辗转呼号的百姓时,也不禁为之动容,叹一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司法公正所具有的巨大的社会价值,要求我们为之付出全部心血。而在现实中,尽管人民法院的公正高效有目共睹,公众高度评价,但并非尽善尽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司法环境的滞后、司法体制本身的缺憾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特殊情况下,还会激发。前一时间发生的“宝马车撞人案”就是一个尖锐的例子,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超出了司法界的想象,汹涌民意,隐含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高要求。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于是,就有了司法为民的要求,从最高法院的提出,到省法院的落实,无不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意识;从人民群众的热切反应,到两会代表的高度评价,无不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民本质。
目标确立后,行动就是关键。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公正与效率也决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落实司法为民,捍卫司法公正,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意识是行动指南。如果说司法为民是一首交响乐,那么,人民意识就是它的第一乐章。正如周溯院长所言:“裁判不公、效率不高,问题的思想根源就在于背弃了应有的政治立场。”我们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我们的法官是人民法官,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的天职!惟其如此,才能沿着人民司法的方向高歌猛进。
落实司法为民,制度落实是核心。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邓小平同志也说过:“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对于系统而言,制度从内部决定其运行方式;对于个人而言,好的制度能够避免人性的弱点。法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全局性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归因于成员的个人品质或者是主观意识。法院在制度性的运行机制上确保公正与高效,人民的利益,自然就会得到实现,司法为民的落实,自然就会水到渠成。
落实司法为民,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我能够看到,我从前的偶像、现在的同行,在平凡岗位上非凡的奉献:广东的陈麟基法官,才38岁,就经受了生与死的严峻考验,病逝在工作岗位上,演绎了新时代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四川的唐汉华法官,对当事人的不幸感同身受,以实现公平为己任,长期超负荷工作,英年早逝,留给家人的,是九万多元的债务;陕西的李增亮法官,不计名利,15年如一日奉献基层,以青春、热血成就“铁案法官”风采;就在前几天,我们执行局两位可敬的女法官,接待上访时,整夜陪护照料一位瘫痪的女孩,拿自己的衣服给她御寒。什么是司法为民,这就是司法为民。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生机无限的时代,这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还有什么比经历和享受奋斗的过程更令人鼓舞?还有什么比见证并参与一个伟大的时代最伟大的事业更激动人心?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2司法公正,一心为民演讲稿
每天,看着一拨拨当事人或怒气冲冲、或伤心无奈走进法院;每天,跟着我们的法官跋山涉水、走村串户去调查取证;每天,听着清脆的法槌在审判庭敲响,听着我们的法官释法明理、苦口婆心进行调解;每天,望着我桌上的案卷从几页增加到几十页,我曾想,这个工作真是辛苦。但每每看到当事人的怨气消了、怒气没了,换之以真诚的笑脸、感激的握手,我的心又释然了、理解了,因为我们头顶着的是法徽,维护的是公平、正义。
十年的工作经历,让我深切体会到,我们所从事的审判工作,是怎样的光荣,又担负着怎样的责任,司法事业关系的,岂止是我们个人或者法院的荣辱?作为法律实现的终极环节,人民权利保护的最后屏障,法院生杀予夺大权之下的,是当事人的身家性命,是公众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的是非标准。英国大法官培根的比喻尽人皆知:一次不公的裁判的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触犯法律,好比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头。在他眼中,失败的司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恶!我们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我们的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的天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当你被称作法官,就必须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心如止水、超然物外;当你被称作法官,就没有勋章没有绶带,只有平凡和普通;当你被称作法官,就没有鲜花没有喝彩,只有朴实和无华。“一心为民”这根支柱一旦倒塌,法官便将沦为私利的俘虏,司法也将成为违法者的帮凶。
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我能够看到,我从前的战友、现在的前辈,在平凡岗位上不平凡的奉献:省十佳政法干警刘诗才同志,二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在法庭,在基层第一线坚持到退休,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耐心调解每一方当事人,坚持把化解矛盾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即使是判决,也让当事人“胜得理直气壮、输的心服口服”。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风萧萧一肩霜雪,路漫漫万里征程,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生机无限的时代,这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在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愿我们的法官们都能站立成一个精准的座标,捍卫人间正道,留住世间温情,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3演讲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总书记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中指出:“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司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一环,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防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当前和今后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本质特征。今日的中国朝气蓬勃,正坚定的向法治社会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民心向背,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关乎社会稳定,关乎人民群众利益,关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
就像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的那样: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将相。今天的我们,在人民法院工作,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独立的审判权,也不是为了法官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击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让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当今伟大的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
肖扬院长曾经说过“一心为民‘‘是公正司法的精神支柱,这根支柱一旦倒塌,法官将沦为私利的俘虏,司法将成为违法者的帮凶。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广大法官应当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始终不渝地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和道德底线。
天视我我民视,天听我我民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我们义无反顾!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一位智者曾经这样说过: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不平凡。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体现着新时期树立崇高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法官新风貌,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生机无限的时代,这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还有什么比经历和享受奋斗的过程更令人鼓舞?还有什么比见证并参与一个伟大的时代最伟大的事业更激动人心?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真诚的谢谢大家!
4法院司法为民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事们:
大家上午好!
我叫,来自于XX地方XX法院,很荣幸有机会能参加哪个组织举办的“我为中原经济区发展添光彩”主题演讲比赛,在此我要感谢各位领导给我们提供了这次学习和交流的机会,谢谢(鞠躬)
中原地处我国中心地带,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中原经济区是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重点开发区域为基础,中原城市群为支撑,涵盖河南全省,延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区域,地理位置重要,粮食优势突出,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前不久,国务院出台的《中原经济区建设指导意见》,为河南经济发展拓展空间,跨越升级提供了难得机遇。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为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河南人,能够有机会为自己家乡发展献上一己微薄之力,也是一件光荣而有意义之事。目前正值中原经济区发展的大好时机,我们必当立足本职,同心同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投入到实际工作中。
老百姓常说“法院是我们利益的最后保障”,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我深切明白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做到坚持依法办事,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维护法律权威。虽然我们不能直接为中原经济区的发展抛头颅,洒热血,但我们可以立于本职,兢兢业业,做好自己分内之事。小草虽小,仍可充实辽阔草原的葱葱绿绿;小我虽小,亦可为繁荣中原经济区而发光发热。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恪尽职守,做好每一件个案,定能抓住机遇,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上新的台阶,为中原经济区添光彩。
同志们,党中央国务院已经为中原经济区发展提供了契机,嘹亮号角已经吹响。抓住机遇,迎风破浪,为中原经济区发展添光彩需要你我参与,有一份光发一份热,让我们一起携手用激情去创造中原地区美好明天。最后,用一句话结束自己的演讲:中原发展,路漫漫其修远兮;仰望星空,吾辈定当上下求索!
谢谢大家。
5法警“创先争优,司法为民”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我是*,作为一名市人民法院的干警,我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3年前,从跨进光荣的法官队伍那一刻、从穿上这身严谨的制服那一刻起,我的人生就已经交给了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就是“创先争优,司法为民”。
每当我步入法院大门时,注目那庄严高悬的共和国国徽,仰望那迎风飘动的五星红旗,一股神圣感与自豪感油然而生,同时也感受到一丝敬畏,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曾经不止一次的问自己,这种感受来自何方?是法院名头的显赫?还是司法本身的威严?最终我意识到,这些都不是,这神圣、自豪、敬畏与责任,来自于人民法院所承载的是--人民的嘱托,人民的信任,人民的殷切期盼!
风风雨雨几十年,我们的祖国从一个被外国列强蹂躏的失败者成长为今天这个世界最具发展潜力的新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命运。
作为出生在新中国的这一代人,我无法去真实地感受革命前辈抛头颅洒热血的赤诚,也无法体会解放前后的新旧中国那鲜明的对比。但是,在和平年代,在经济发展的时代,在带领中国人民奔向小康、引领中国走向强国之梦的今天,每一名共产党员,依然站在了时代的潮头。
如今,创先争优,争当*先锋正在我市唱响。是啊,创先争优是敢创一流的勇气,是永不懈怠的精神,也是共产党人勇往直前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做为司法战线的一员,我们义不容辞!
共产党员,一个崇高的荣誉;法官,一个神圣的职业,当我们同时被赋予这两项无上光荣的称号时,历史要求我们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现实更要求我们要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
司法为民,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包含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厚重寄托与殷切期望,而承载着这寄托与期望的人民法官,更是把司法为民当成了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在我们法院,在我的身边,就有着这样一群用细心、用真心、用爱心、用公心实践着这一承诺的法官,他们数十年如一日地工作,他们时时刻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办案宗旨,以自己的行动默默的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誓言。
30多年前,党的好干部焦裕禄走进兰考一位老农家时,曾经说过一句让后人广为传颂的话:我是您的儿子。短短一句话,跃然而出的是对人民的无限深情,更是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挚诚的心。
平凡的工作之所以伟大,在于赋予了工作浓浓真情;短暂的生命之所以不朽,在于演绎了生命永恒真谛。只有胸怀天下,才能高扬人生价值;只有心系人民,才能诠释生命意义。
“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是我们的使命,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是我们的赤诚”……口中总是不自觉的哼起这首我们的歌,人民法官之歌,那坚定激昂的节奏激荡起的不仅是心中的自豪感,更是无限的责任与使命!
青春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出最耀眼的火花,青春只有在奉献中才能闪耀出最灿烂的光芒,作为当代青年的我们,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让人生绽放出最灿烂的青春之花,让天平永不倾斜,让国徽永远闪光!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