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配执法车辆请示
1关于增配执法车辆的请示
市南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领导小组:
由于我局编制调整,新增物业、拆违等多项业务职能,工作量更趋繁重,现有车辆已远远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年初,我局曾向区政府上报申请增配13辆办公用车的报告,但至今车辆没有配发。现我局拆违办、物业中队没有办公车辆,公安城管大队没有运兵车,执法监察科和基层3个中队仍然使用超期报废车辆(已有4辆车进汽修厂大修),存在安全隐患。特申请先配备捷达轿车2辆,面包车2辆,大头车3辆。
当否,请批示!
二○XX年八月二十五日
2关于请求采购执法车辆的请示
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6月18日,泸州客运中心站正式投入运营。为实现该区域“零摊位”管理,我局在主城区三街城管中队抽调20名城管执法队员到该区域集中办公。由于人流多、车流多、商家多,为了杜绝占道经营行为,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急需配备城管执法皮卡车一辆,资金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购市政工程车辆结余列支(共10万元),差额部分自筹。特请求区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采购。
妥否,请批复!
(联系人及电话:朱贵春15082060600)
二○XX年六月二十五日
3关于要求解决运政执法车辆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我局下属金牛、乐桥、汤池、裴岗四交管站运政执法车辆(车号:皖Q43496、皖Q43466、皖Q44008、皖Q44009),系20XX年6月和20XX年4月出厂的长安牌小型客车,至今已行驶四、五十余万公里。目前该类车,车况较差,有些车辆底盘大块腐烂,车门严重变形,在日常行驶中经常发生中途停机现象,多次到公安车管部门检测,无法通过年度审验,均为不合格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不能担负辖区运政执法管理工作任务。
为了更好的开展辖区执法工作,杜绝车辆安全隐患,报请政府将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中收购的3台残疾人车辆调配给我局作为运政执法车辆使用,以保障运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妥否,请批示。
二○XX年五月二十八日
4石狮市行政执法局关于购置执法车辆的请示
石狮市人民政府:
我局担负着全市土地、规划建设、市容市貌监察工作,日常巡查十分频繁,每日车辆的使用时间都在6小时以上,目前使用的部分执勤车辆由于使用年限与行车里程较长,经常出现故障,维修期间由于车辆安排较为紧张又无替代车辆使用,影响日常的巡查工作。与此同时,我局新成立的下属单位城市卫生管理考评中心,担负全市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职责,设两个外勤组负责现场检查考评工作,每日都要深入各村(居、社区)开展环境卫生巡查考评。因系新机构,各项经费尚未列入市财政预算,目前其车辆暂由我局统一调剂,常因无车辆调配,影响了正常的检查考评工作。
鉴于以上原因,为保障城管执法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更新配齐6辆工具车,每辆15万元(含报牌、保险等费用),共计90万元,由市财政划拨。
妥否,请批示。
石狮市行政执法局
20XX年9月18日
5关于配置城管执法世博应急保障车辆的请示
浦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做好世博城管执法保障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突发性、群体性城管事件的快速、高效处置,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辆、船艇配置规范(试行)》要求,我局下属的城管执法支队直属7个大队及所辖的约27个机动分队应配置车辆合计184辆,而现有仅124辆,需添置60辆。
根据世博保障要求,我局城管执法支队以及下属的交通运政大队、路政(渣土)稽查大队、水务稽查大队、机动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等的应急保障任务十分繁重,本着急用先配,确保实效的原则,急需配备执法用车17辆,费用合计约280万元。
妥否,请示。
附件:
1、沪城管执〔20XX〕18号文件
2、支队目前车辆配备表
3、申请车辆购置明细表
4、沪绿容〔20XX〕463号文件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