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1天津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有人说,事故是安全工作最无情的验收员。在惨痛的事故面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总会格外显眼。
不可否认,许多特大安全事故都具有意外性、复杂性、突发性,但几乎每次检讨事故,相关责任者都不能说已经穷尽所有安全工作的要求。对于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公共建筑的安全距离,国家早有规定要求至少保持1000米,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仓库特大爆炸事故中卷入的一些居民小区,却在这个安全距离之内。企业与小区的位置为何如此设定?仓库处理危险化学品的程序到不到位?环评安评有没有问题?调查组正在一一检验。
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缺乏法规、制度、监管、预案,但在“安全”这个沉重命题下,每一个环节的失守,都会给危险的下坠一个加速度。那些法规落实、区域规划、监管检测上的漏洞,如同开在血管上的切口,触目惊心。中央反复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就是要明确谁是缝合这些可怕切口的那只手。正如我们常说的,安全责任大于天,一是因为安全生产本就该在治理价值序列中占据首要位置,二则是因为只有上上下下一齐发动,才能做到“万无一失”,避免惨剧发生后的“一失万无”。
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规制度,是不会自动变成现实的。预警应急机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大,安全风险排查化解不深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不高,都会给致命的危险留下穿越防护网的机会。同时,安全隐患又是一个狡猾的杀手。有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曾经感叹,面对大量的监管需求,目前最缺少的是能够准确排险的专业人才。让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既要给监管者常念强化责任的“紧箍咒”,也要帮助他们修炼明辨风险的“火眼金睛”,二者缺一不可。
所有这些,最后都落脚在生产单位对于安全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针对天津港“8·12”瑞海公司仓库特大爆炸事故的两次指示中,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可谓一针见血。出不出事故,有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最关键最直接的就是企业。去年开始实施的安全生产法,有18项内容专门明确企业该负什么责,明确企业必须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也是解决问题的最主要抓手。其实,最应了解危险的不是别人,恰恰是自己。许多工厂都贴着“安全第一”的标语,生产单位的负责人都该扪心自问,它们是仅仅贴在墙上,还是真正落到了心里?安全真的排在了企业日常工作的“第一”吗?
平地起高楼,七分打地基,三分盖楼体。生产企业和基层单元的安全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基础。建设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关键就在于提前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或者直接远离存在隐患的土壤。这一点,生产单位的负责人必须舍得投入,也值得安全监管者、城市规划者、发展决策者认真思考。
杨绛在《走到人生边上》中说,要摆正自己的心,先得有诚意,也就是对自己老老实实,勿自欺自骗。没有什么比“安全第一”更为重要。当经历了长时间的跨越式发展,来到了一个“风险社会”,最需要的是痛定思痛,回到“正心”的状态。规规矩矩地照章办事,老老实实地解决问题。这样才不会让现代的风险,掩埋生命的可贵。
2天津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这两天都在关注天津爆炸的灾难事件,网上各种各样的消息很多,谈得最多的是消防员的牺牲和中国消防制度的缺陷。
这次灾难,个人觉得,网上说的消防职业化真的很有必要。我们了解到,牺牲的消防员最小的才18岁。根据中国的兵役制度,年满18岁才可以去服兵役,那么,18岁牺牲的消防员就只是一个新兵。我自己当过兵,新兵在12月份入伍,首先要进行队列训练,队列训练就是最基本的齐步走和跑步走,光是这个队列训练,没有一个月时间,是很难让那么多人步调一致,整齐划一的。再说说新兵的内务训练,内务训练说简单明了一点,就是大家看到的,当兵的被子叠得像一个豆腐块一样的,要把一坨棉花弄得有线条有直角,其实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都是要花很多时间来训练的,被子叠成豆腐块只是内务训练的一个例子,内务训练还包括其他的很多东西,就不说了。还有体能训练,就算是现在的农村小伙子,也没有干什么体力劳动,体能都是相当的差,当兵体能训练是必不可少。光是上面这样入伍训练,就是三个月的时间。一个新兵在12月中旬入伍,在3月初结束新兵训练。结束新兵训练到救火牺牲,半年时间都没有!在这半年时间内,不可能天天都救火,接触到的只是一些理论上的东西,这可能是他的第一次救火任务,就永远的回不来了!
两年的义务兵制度,可能刚刚有了一点救火的经验就退伍了,又是新的一批啥都不懂的新兵。现在部队有士官,士官就是两年义务兵满,继续留队的人。从这次爆炸事件来看,消防职业化确实很有必要,不说全部消防员都职业化,一干就是一辈子,至少要大量的增加部队的士官数量,让这些有经验的士官去救火,才能够更安全更高效!但是,不得不说,部队也有黑暗的地方,想要转成士官继续留队,还得看你有没有关系,有关系才能留队。现在一个士官的待遇,远比你一个做普工的待遇好得多,所以,没关系你很难留队做士官!
悲剧已经发生了,牺牲了的生命再也回不来,就算是给了他们烈士或者英雄的荣誉,就算是给家属捐再多的款,他们还是走了!如果他们的走能够促进消防制度的改革,不再让以后的战友流更多的血,白白的送命,你们就安心的走吧!战友,一路走好!!
3天津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亲爱的同胞们,你们是否在报道上看到天津塘沽仓库发生了一件残酷的事件。八月十二日晚上,天津塘沽仓库发生大爆炸。
那时现场大火冲天,火光映红了天空,让人不禁打寒伧。也是这大火剥夺许多人的宝贵生命,是这大火剥夺许多人幸福、美满的家庭,是这大火让许多人体会到世界残酷的现实。许多消防队员,不顾一切地向火场跑去。
可谁知道,消防队员迎来的是的第二场的大爆炸,第二场的大爆炸来的比第一场的大爆炸更猛烈。那些毫不畏惧大火的消防员被大爆炸淹没了。第二场的大爆炸的现场还曾出现浓烟形成的蘑菇云。
天津港进来了15辆消防车,这些消防车上都写了‘泡沫车‘。因为这个仓库是危险化学品仓库如果发生火灾,不能用水来浇灭,只能用泡沫。另外,现在在天津港口还有三辆消防泡沫车正在等待进入。同时在另一条车道上还有8辆载重车,载重车上装的都是沙土。危化品发生火灾时,常用的一个方法就是用沙土里掩盖。终于消防员经过三十小时的奋战大火没了。但此次爆炸事件共造成56人死亡,其中消防人员21人;住院治疗721人,其中危重症25人,重症33人。
这么大的数字光听听就令人心痛。有位十九岁的消防队员在医院醒来时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队长,火灭了吗?真是让人顶个拇指叫声:“棒”8月13日,记者跟随救援人员进入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核心现场,拍摄了核心区域的画面,放眼望去满目疮痍,被烧毁的车辆散落一地,汽车轮毂也被高温熔化。
据现场消防指挥部消息,当时发生爆炸的地点存放着硝酸钾、硝酸钠等硝酸盐物质。这些固体氧化剂遇热、碰撞都容易爆炸。目前此处已被炸成一个大坑。我虽然只是个小学刚毕业的小学生,我不求我能做些什么,但我在这呼吁大家不管怎样帮助天津,哪怕大家捐十元、二十元,也能捐出一片天。或是大家捐赠一些对天津有用的东西也是好的。
不管是以你自己的名义还是亲人的、偶像的都行。我们不能光说不做。在这里我向所有帮助天津的人致谢!
4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近期,检察机关公布了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12名领导干部的刑事拘留措施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初步结论。在责任认定部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在这些违法失职行为中,绝大部分都是失职行为,即不作为的监管失职行为。管理机构有合法的监管职权,当然相应的就有监管职责。滥用监管职权,会构成违法乱作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则会构成监管失职。现在,以天津港一案,谈谈监管者监管失职行为的种种表现。
其一,失察。所谓失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不了解、不知道。古语说,不知者不为过。为什么要对不知者追究责任呢?因为监管者依法依规应当了解、知道。如果这种不知,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因为不负责,当然是失职了。对于失职者就应当追究其责任。所以,在对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认定上,明确了他们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瑞海公司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也就是说,此处的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因为不负责,就是因为失察所致。
其二,失为。所谓失为,是指对己经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没有及时釆取监管
措施,表现为未作为、缓作为等。监管者的职责之一,是对违法行为采取及时监管措施,以纠正违法,防止危害后果发生。如果发现了违法行为却不采取监管措施,就是失职中的失为,应当追宄责任。
其三,失力。所谓失力,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的监管软弱无力,从而导致危害
后果发生。监管者虽然发现了违法行为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监管措施无力,不足以消除违法,从而导致危害后果的最终发生。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责任人员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天津港(集团)公司有关责任人员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这些部门的“监管不力”“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都是监管失力的具体表现形式。
其四,失真。所谓失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并釆取了监管措施,但所釆取的监管措施形同虚设,不发生任何实质性作用,监管者因为其流于形式的监管措施而失职。换言之,监管者虽然有作为的
行为,但其实质是假作为、伪监管,欺上瞒下。实践中,诸如给违法单位发出几十份整改意见书的做法,对涉嫌违法的产品不采取强制措施而由违法者自行“查封”的做法等,都是失真的失职表现,应当严肃责任追究。
其五,失审。所谓失审,是指对违法违规的审批事项把关不严,明知不符合审批条件仍审批通过的失职行为。很多监管者都有行政审批权,审批者在审批中负有材料审查、合法性审查甚至是真实性审查的职责。如果不坚持材料、合法、真实三项规定职责,就是放纵违法违规者“过关”,对因此而引发的事故后果,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相关部门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有关责任人员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都是“失审”表现。
其六,失控。所谓失控,是指对违法
违规行为和监管失职现象不闻不问,领导不力,疏于管控,从而导致危害后果发生的失职行为。一般来说,更高职务的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负有领导全局和把控全局之责,如果一个部门失职,或许可以说是该部门领导失职所致。但如果一个又一个部门都失职,那反映的就是管控全局方面的失职了,也即总管控的失职。
5天津“8.12”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8.12天津危险化学品爆炸时间的发生“教训极为深刻,警钟震耳”李克强在新闻发表会上如是说到。这一爆炸震醒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迷糊的所有人,安全隐患再也不是纸上的老虎,画个样子给别人检查看的,而是立即吸取教训,着手于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落实中央之前“三严三实”的指导思想在这里也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我们车间继续强化“我的安全我做主”的安全宣传口号,口号响亮于各个岗位,落实“我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的安全思想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培训。
强化“安全生产第一”的意识,一点见面,举一反三,重点对危险化学用品接触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到位,应急措施到位。我车间在运输、存储、使用过程要专人监管,专人使用,培训专人。
严格实施,严格检查,严格处理;落实安全生产精神的灌输,落实岗位的职责,生产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必究,落实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做到排查隐患“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整改要做到“整改要快,整改要合理,整改要验证”。的要求进行。同时也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的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坚决长期的打好安全生产的硬仗,让生产环境有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