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请示
1关于出售军休住房的请示
市房改办: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建设部、总政部、总后勤部《关于出售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的通知》(民按发[20XX]7号)及大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房改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XX]88号)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大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出售暂行办法》现予呈报,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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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2关于职工公有住房出售的请示
长治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我单位家属院坐落于太行西街49号住宅楼,共1幢2户127.35平方米,根据现住户自愿购买原则,经单位研究同意,按照长政发〔20XX〕64号、长政发〔20XX〕70号、长政发〔20XX〕59号等有关公有住房出售规定,申请出售给申元忠、李林森职工。
二〇XX年五月二十九日
3关于试点出售直管公有住房的请示
大连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信心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大连市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我局拟对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四个房地产管理处和房屋修缮工程公司管辖的住宅小区内20XX年以后竣工交付使用的部分直管砖混、框架结构单元式成套住宅楼房,向职工、居民试点出售,以取得经验,为我市全面推行公房出售创造条件。
当否,请批示。
4关于XXX办公用房出售的请示
财政局:
原中育乡政府办公用房始建于20XX年,位于黄河镇中育村五组,足民至一座营二级公路沿线道北,系国有土地,占地面积2348m2;建筑面积1040.74m2;房屋系砖木结构四合院(南趟房长43.2m、宽7.7m,面积:332.64m2;西趟房长28m,宽7m,面积:196m2;东趟房长27m、宽8m,面积:216m2;北趟房长42.3m、宽7m,面积:296.1m2。南趟房为红瓦,东、西、北三趟房为水泥瓦。由于房屋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无法管护维修。
申请按照国有资产出售的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拍卖。售房款用于购买、更新机关办公桌椅。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黄河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