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减固定资产请示
时间: 02-27
栏目:请示
1关于核减固定资产的请示
东胜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由于交通街道办事处原办公楼拆迁,现热水常压锅炉1台,价值30000元,于20XX年9月1日购买,因破旧损坏,不能搬走;小会议室会议桌1个,3850元,小会议室椅子20个,3800元;大会议室会议桌35个,21700元,椅子100个,9000元;财务室办公桌2个,1600元,因年限已久,不能使用,现申请核减,请予核减为盼。
特此请示
附:核减固定资产明细
二0XX年八月二十一日
2关于申请核减固定资产的请示
崇仁县人民政府:
我镇20XX年购买的桑塔纳SVW7180CE小轿车,购买金额5万元。因该车购买年限较长,使用频率大,且经过多次大修,已无法使用,处于闲置状态。于20XX年11月份将该车申请报废。
为此,特恳请县政府批准核减该车资产为感!
孙坊镇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8日
3关于要求核销部分固定资产的请示
市财政局:
我局原有的用于档案存放的12套铁皮橱因使用年份较长,已不能适应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我局拟将这部分资产作报废处理,原值共计2400元。
特此请示。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二○XX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