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请示
时间: 02-24
栏目:请示
1关于河北路1号房屋租赁经费的请示
市南区政府:
我局中山路中队为新建中队,一直借用办事处一处不足10平方米的房屋临时办公,现在河北路1号为其租用新的办公用房,年租金10万元,租期为三年,需经费叁拾万元整(300000元),恳请区政府领导予以拨付。
当否,请批示。
附:河北路1号房屋租赁合同
联系人:刘健新
联系电话:88729070
二○XX年二月十七日
2关于XXX单位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20XX年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并按照20XX年度闽清县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经摸底,我县城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共有29名无住房或者考录到闽清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外地无住房人员符合20XX年闽清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准入条件。目前,这些工作人员由于各医疗卫生单位大多没有职工宿舍,只能租赁在民房居住,他们的工作、生活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为了能给这些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使他们更加安心的投入工作,恳请县政府给予卫生系统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职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妥否,请示复。
闽清县卫生局
20XX年5月13日
3关于要求XXX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的请示
路桥区财政局:
根据路政办发〔20XX〕128号《关于印发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发的通知》,我社拟于20XX年6月底前对所属房屋(总计7间)进行公开招租,为保持原有业态,招租对象仅限与原经营相同或相近产业。
特此请示,请贵局予以审批。
20XX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