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情况说明
1低保走访情况说明
20XX年6月至7月,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用了2周时间对全镇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进行了走访和调查。现依据走访情况汇报如下:
对桩石村:共计走访54户,其中低保户51户,边缘户3户。走访结果:30人身体鉴定复查,取消低保待遇6人。现对桩石村享受低保待遇的有51户100人。
下石桥村:共计走访43户,其中低保户40户,边缘户3户。走访结果:17人身体鉴定复查,取消低保待遇5人。现下石桥村享受低保待遇的有40户73人。
花麦屯村:共计走访35户,其中低保户33户,边缘户2户。走访结果:19人身体鉴定复查,取消低保待遇1户1人,取消低保待遇3人。现花麦屯村享受低保待遇的有32户60人。
獐子窝村:共计走访11户,其中低保户8户,边缘户3户。走访结果:3人身体鉴定复查。现獐子窝村享受低保待遇的有8户15人。
现全镇低保户共有131户248人。此次共走访143户,安排69人身体鉴定复查(已经和鉴定中心联系10月16日复查),共取消1户,取消15人,7月份新增3户5人。统计危房44户,低保边缘户40户。
2城乡低保救助情况说明
城乡低保救助情况说明:
20XX年诸城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100元。截止目前,在保城市低保对象425户985人;在保农村低保对象10020户19415人。
3关于农村五保重复享受城乡低保的情况说明
一、农村五保享受城市低保
由于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供给金不足,造成乡镇敬老院闲臵,省厅为了解决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相关会议口头要求,将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纳入城市低保,以缓解农村集中供养五保的衣、食、医供养金之不足,于是我区于20XX年元月将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农业户转为非农户口给予享受农村五保又享受城市低保,20XX年国家审计署来安徽审计低保金用途,对于省厅的这一安排提出异议,省厅要求各地予以纠正,我区自20XX年2月份对全区范围内农村五保享受城市低保情况予以全部取消,后来集中供养五保供养金缺口上级一直未解决,其间有的乡镇可能又将部分集中供养五保再次申报城市低保,由于我们的系统没有比对功能,加之低保对象多、工作人员审批时没有审核出来,因此造成会有21名农村五保双重享受农村五保和城市低保。
二、农村五保享受农村低保
我区农村低保自20XX年由农村特困救助转为农村低保,20XX年前由于农村五保一直实行指标化管理,当时上级安排我区农村五保指标8958名,而我区实际农村五保人数约在11000多人,为了使全区尚有20XX多名应保未保五保能够享受到政府给予的生活补助,为此区民政局决定,给予全区五保供养标准的应保未保农村五保一律纳入农村低保,20XX年末区政府决定对全区已达五保供养标准的应保未保五保全部区政府财政拿钱给予全部保障,同时于20XX年12月底发文要求乡镇将享受农村五保的低保对象一律取消其农村低保待遇,各乡镇都结合本地区农村低保重新审核安排部署到村,绝大部分村都按要求取消其农村低保,但仍有少部分村出于多种考虑未按要求取消其农村低保,但由于我们的救助系统缺乏比对功能,对于重复享受农村五保和低保人员无法核对出来,因此导致我区目前有222名农村五保重复享受农村低保情况发生。
三、农村低保享受人员信息重复
农村低保享受人员的信息重复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确实是同名不同人,比如说罗集乡清凉寺的蔡广娟,一个是重度残疾人按政策享受农村低保,另一个是困难户;二是低保户家中有重度残疾人,按照残联的要求,把该残疾人从户中分离出来,单独享受农村低保,这种情况较多,比如说顺河广庙村的朱先明、青山兴隆村的邹全成等,造成打卡帐号相同的事实,至于苏埠淠河村丁院组的王丽和韩摆渡镇众姓桥村刘岗组的王丽确实是同一人,王丽娘家在苏埠淠河村,本人是重度残疾人,出嫁前在苏埠镇享受农村低保,出嫁后在婆家居住地韩摆渡镇众姓桥村,也给她享受了农村低保,区民政局已要求苏埠镇将王丽在该镇享受的农村低保及时取消;三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不严谨不认真造成的,在乡镇低保信息录入时,有的低保对象缺少身份证号码,工作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在录入时随意粘贴复制身份证号码,造成部分低保对象的身份证号码相同,区民政局已责成相关乡镇立即纠错改正。
二○XX年二月三日
4关于市低保办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的说明
一、事故经过
20XX年3月23日下午,市民政局低保办聘用临时工司机刘思可受本单位委派,独自驾驶轿车从鄂州前往武汉办事。刘思可未向单位请示报告的情况下,将好友陈敏带上车。当车行至武黄高速黄武向32K+800M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其中货车轻微受损),本车司机刘思可及乘坐人陈敏受伤。
事故发生后,两名伤员随即被负责处理该事故的高管四大队民警送至鄂州市中心医院救治。其中司机刘思可伤势较轻,一个星期后治愈出院。乘坐人陈敏伤势较重,经过二十多天治疗后伤口基本愈合,能下床活动,遂于4月17日回家休养(未办理出院手续)。5月10日因发热再次到中心医院住院,由于病情加重,于5月14日转至武汉同济医院继续治疗,终因病情进一步恶化医治无效,其亲属于5月28日将陈敏接至阳新老家后死亡。由于29日恰逢星期六休息,市民政局及低保办都没人得知陈敏死亡的消息。
二、处理结果
这起事件的起因纯属交通事故,应该通过高管或法院途径解决。但死者亲属组织了数十人,于5月30日在市政府大楼门口拉标语、堵大门。为了保证市政府大楼的正常秩序,公安部门出面劝说其亲属通过正当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市公安局、信访局还协调高管四大队和死者亲属、市民政局代表商谈赔偿条件。死者亲属提出了七十多万元的赔偿要求,市民政局表示赔偿金额应由高管或法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计算,并建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但死者亲属不同意经过法院解决,双方因此僵持不下。死者亲属又组织多人,到市民政局门前挂黑横幅,摆死者遗像。
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召开协调会,高管四大队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终于在6月28日达成协议:市低保办向死者家属赔款计43.8万元(不含医疗费用)。尽管赔偿数额较大,但为了尽快妥善处理好这起事件,同时出于人道主义原则,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决定接受这一赔偿要求.并如期支付了全部赔款。
三、几点说明
事故发生后,市民政局反复向死者家属说明了三个观点:一是发生交通事故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二是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对死者家属表示深切同情;三是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但一定要理智对待,就事论事,配合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这起事故处理已两个多月,望大家能正视事实。毕竟发生交通事故是一件痛心的事,谁也不愿意看到,谁也不愿意涉及到自己。同时也提醒司机朋友们关爱他人生命,关爱自己生命,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
5关于反映苟村集镇低保问题的情况说明
各位网友、各位朋友、大家好!
衷心感谢各位关心关注苟村集镇的发展,为苟村集镇各项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看到各位反映的问题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对反映的低保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目前为止并未发现上述问题。不过仍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与支持,希望各位能继续关注监督苟村集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如各位网友发现苟村某个部门或某名工作人员有不良行为,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308713005,查实后,镇党委政府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苟村集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