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发放方案
1奖学金发放方案
本班共有学生39人,奖学金的发放比例为30%,即受到奖学金补助的人数为15人,这15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产生:
1、学习方面:学习方面评选的主要依据是期中,期末成绩和平时完成作业的情况。评选人数: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发放金额依次为:40元、30元、20元.
2、品德方面:评选依据:根据一学期以来在班上的各种表现,选出表现最好的同学,主要由班主任及全班同学共同评定;评选人数:2名;发放金额:40元。
3、体育方面:评选依据:由体育老师及全班同学选出在班上热爱体育,并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同学;评选人数:1名;发放金额:30元。
4、劳动方面:评选依据:由班主任及全班同学选出劳动积极的同学;评选人数:1名;发放金额:25元。
5、美术方面:评选依据:有美术老师及全班同学评选出喜欢美术,并且在美术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同学;评选人数:1名;发放金额:30元。
6、优秀班干部:评选依据:由班主任及全班同学评选出为班级尽职尽责的班干部;评选人数:1名;发放金额:40元。
7、其他方面:由全班同学评选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的同学(获得奖励的同学优先);评选人数:1名;发放金额:25元。
8、学习进步者:由各科老师共同评定出在一学期中学习取得较大进步的同学;评选人数:2名;发放金额:40元。
2奖学金发放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全体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奖学金发放方案。
奖励类别及奖励办法如下:
一、学习标兵奖(奖学金1000元/人)
1、入学奖:高一入学奖按年级奖前1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前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前2名,理科奖前3名。
3)专业生按年级奖励1名,评选条件为文化成绩进入全年级前60名,且专业成绩进入全年级前3名。
二、学习优胜奖(奖学金500元/人)
1、入学奖:高一年级入学奖按年级奖第11名至3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第6至1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第3至第6名,理科奖第4至第9名。
3)专业生奖:
美术、体育文化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进入专业生年级排名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美术按年级奖前3名,体育按年级奖第1名。
音乐生文化成绩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奖前3名。
三、学习进步显著奖(奖学金100元/人)
每班评选2人
评选条件:
1、1名确定办法:
1)未获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的第一名。
2)有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取以上奖项以外排名第一的学生进行奖励。
2、另1名确定办法:
在班内,期考相对上期期考成绩进步幅度最大的一名学生。
四、择校生进步奖(奖学金1300元/人)
文理未分科年级期考总分进入年级前400名,文理分科年级期考总分文科进入年级前100名,理科进入年级前300名,给予一次性免除下一个学期择校费1300元的奖励。
沅陵县第一中学
二0XX年十月二十七日
3学金发放实施方案
一、奖学金设立的目的:
本奖学金设立的目的为:激励小学学生的学习欲望、争取优秀成绩;鼓励学生培养独特、健康的兴趣爱好,奖励对古校文化热爱、保护古校校园,挖掘、弘扬、继承学校优良文化传统。亦鼓励不善学者从小事农耕。
二、奖学金(本年度共¥10000元)评选对象、标准与名额:
(一)甲等奖学金标准500元。
1、学习成绩年级第一名、品德优良的学生(共5名)。
2、参加镇以上的比、竟赛获得第一名的个人或集体的学生(同科老师奖1000元)(名额不限)。
3、积极宣传学校校园保护,动员同学与家长主动参与校园、校舍的维修与保护的学生(限4年级以上,上限3名,没有不评)。
4、长期(一年以上)坚持帮助学习、生活有困难的村民或同学的学生(名额上限3名,没有不评)。
5、有特别技能的学生如:书法、绘画、农耕等(名额上限3名,没有不评)获所在村村民任同、村民组织与学校共同推荐的学生。
(二)乙等奖学金标准300元。
1、学习成绩年级第二名、品德优良的学生(共5名)。
2、参加镇以上的比、竟赛获得第二、三名的个人或集体的学生(同科老师奖600元)(名额不限)。
3、有特别技能的学生如:书法、绘画、农耕等获学校或村民组织推荐的学生(上限3名,没有不评)。
四、评审程序:
1、由学生申请,班主任整理材料提供给学校后,经学校集体研究审定推荐给奖学金设立人(或其委托人,以下简称“出资人”),将评选学生材料在学校张榜公布与本博客邗示一个月,一个月内,出资人没有明确否决的生效。
2、对于评选对象的第3、4、5种情况,可由学生申请,学生所在村委会亦可向出资人直接推荐,再出资人决定通报学校,学校没有异议的,经出资人最后审查裁决后生效。
五、奖学金发放:学校在每学年开学典礼请出资人、政府与教育部门的有关领导、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位临学校发放。
六、本奖学金评审与发放过程中的所有异议最终由出资人裁决,出资人根据本奖学金的设立目的充分尊重学校、老师与村民组织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后者必须保证向出资人所提供的情况真实。
七、本年度奖学金有结余的留存至下一年度以后,出资人对节余奖学金经与学校沟通后,可以改变用途,用于学校古建筑的保护与校园建设等其他用途,对此,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任何异议无效。
八、本方案由学校与出资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征求意见期为一个月,请大家各抒己见,意见请发到本博邮箱或微博:byxxxy@sina.cn
白云学校奖学金出资人:戴忠诚
20XX年12月22日
4奖学金发放方案
依据《孙志兰奖学金章程》(20XX年制定,见附录1),20XX年将对20XX年四川省汶川地震之后来我校就读的四川省青川县姚渡小学的学生,首批考上大学的学生进行一次性奖励。为使奖励能够按时有序发放,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20XX年发放金额
曾经在“海外”复学之四川青川学生20XX年高考本科生登记表
序号姓名性别高考分数毕业学校录取院校层次
1唐云飞男627绵阳中学武汉大学一本
2王玉婷女574绵阳南山山东大学(威海)一本
3姚芳女568绵阳南山西华大学一本
4王博伟男510江油高中四川理工学院二本
5杜前娅女495青川中学绵阳师院二本
6梁天驰男507绵阳外国语沈阳建筑大学二本
7高娅女495绵阳南山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三本
二、奖学金颁发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8月30上午
地点:四川青川姚渡中心小学
三、邀请嘉宾名单:
1.青川县教科局局长唐德锦;
2.青川县分管教育副县长罗家斌、陈云副县长(原教育局局长)、青川人大副主任杨文富、青川县教科局局长唐德锦、白培锋(原姚渡小学校长)
3.李健董事长
4.孙志兰奖学金管理组成员
四、参加仪式学生:曾经在北京市海淀外实验学校就读的四川学生、姚渡中心小学学生、木鱼中学管乐团。
五、仪式流程
1.上午9:00:仪式正式开始,邀请木鱼镇社区节目、木鱼中学管乐团表演;
2.主持人王维勇校长介绍来宾名单,介绍孙志兰奖学金的来历;
3.青川县分管教育副县长罗家斌致欢迎词(或陈云县长致欢迎词);
4.青川县姚渡小学领导宣读孙志兰奖学金获奖名单;
5.李健董事长等领导和孙志兰亲属为获奖者颁发奖学金;
6.获奖学生代表讲话;
7.李健董事长讲话;
8.木鱼中学管乐团表演;
9.仪式结束。
5奖学金发放方案
为激励全体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实际,决定实行学生奖学金制度。
一、奖学金发放对象
我校品学兼优的在读学生。
二、享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期中考试总分在年级名列前茅且各科成绩均为及格以上者。
三、名额分配
1、以年级和班级为单位,小学各年级奖励前二名,分别奖励200元、100元,低年级按语文、数学考试总分,高年级按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初中按中考科目考试总分,奖励年级前三名,金额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小学、初中班级第一名奖励100元。
2、获奖学生不重复。在年级获前三名奖励的,不再获班级第一名奖励,班级第一名奖励由班级下一名次同学享受。
3、总分相同小学部均分该档次奖学金;初中总分相同以语数英三科总分比较,再相同以数学成绩比较,再相同按英语成绩比较。
五、对成绩进步显著的学生,学校同时给予适当奖励,由各班级根据期中考试成绩,结合平时表现确定获奖学生。每班级每次奖励三名学生。
四、经费来源
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以社会捐助为主。资金不足时按比例调整以至取消。
合肥市庆平希望学校
20XX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