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个人公开承诺书
1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开承诺书
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能:依法行使对全县道路交通的管理工作,加大全县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严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处理全县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二、承诺事项:
(一)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
1、每天安排四组警力在城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纠正乱停乱放现象,节假日照常坚持。
2、上下班高峰期间保证有一名警力辅助指挥,在特别繁忙的路口保证有两名警力,确保高峰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3、学校上下学期间,在各学校门口路段增设“天使护卫岗”,在学生出行比较集中的路段,比如中桥路段,适时实行交通管制,保证师生交通安全。
(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每周对学校接送学生的校车运行情况、车辆情况、驾驶员情况,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三)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路面执法,及时发现纠正摩托车出行违法行为。
2、加强对农村道路违法行为的查处,杜绝非交通行为占用农村道路现象。在农忙等时期每天保证对重要农村路段巡逻一次,及时发现占用道路、影响正常交通现象。
(四)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1、坚持做到每天日查夜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2、适时开展明察暗访,跟车了解载客及驾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依法严惩酒后驾驶行为,坚持每天对客运车辆载客行驶情况进行检查。
4、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严重违反规定载客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
(五)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
1、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杜绝不文明执法行为。
2、坚持正式民警上路执勤,规范执勤用语,做到身份清楚、形象文明。
3、加强现场执法监督,分管领导参与路面执法每周不少于一次,直接领导坚持每天检查一次。
(六)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
1、每天对危险路段巡查一次,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2、出现恶劣天气时,对易发生地质灾害路段及时巡查。
3、在易发生危险路段新增警示牌,在山区路段增设安全提示牌。
(七)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宣传。
1、定期到客运、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结合路面执法,向过往司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图册、卡片。
3、开展“五进”宣传活动,进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单位进行交通安全常识宣讲,每月不少于一次。
4、丰富宣教活动形式手段,提高宣教效果。
(八)加强联合执法,大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1、主动与林业部门建立及时沟通联络机制,能够及时向林业部门反馈道路两侧树木影响交通情况。
2、主动与其它道路管理部门建立及时沟通联络机制,能够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路面损坏及车辆超限行驶等情况。
3、主动与教育部门建立及时沟通联络机制,能够及时向教育部门反馈校车使用运行情况,便于教育部门加强管理。
(九)依法公平公正处理交通事故,主动及时向事故当事人提供合理合法帮助。
1、严格落实接处警工作制度,保证做到在规定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全面细致进行现场勘察,严格依法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坚持救护第一原则,及时帮助提供医疗援助。
3、对困难家庭事故当事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第一时间协助其完成社会救助基金申请。
4、热情主动协助家庭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援助。
5、及时提醒帮助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2交警大队公开承诺书
一、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履行公安道路交通管理以下职责: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道路清障、驾驶人考核发证、补证换证、年度审验与车辆登记及安全检验、补换牌证等工作。
二、坚持警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窗口部门办证大厅面向社会公开办事服务项目、依据、条件、流程以及承诺服务时限等事项,认真执行内蒙物价局、财政厅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落实收费公开制度,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廉洁、优质、高效服务。严格公安交警执法岗位规范,坚决纠正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认真落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十五条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推进业务高效化建设,严格按照承诺服务时限完成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业务等各种事项,尽量缩短办结时限,一次能办完的,绝不让跑第二次。
四、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以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及各项规定明确服务内容,抓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落实,对群众的投诉,5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答复。对民警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包庇、不袒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队伍管理,深入推进正规化建设,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管理步入常态化、标准化、人性化,思想政治工作入微入细,扎实有效,进一步实现队伍违纪零发生。结合实际,完善爱警、暖警、从优待警工作机制,队伍工作热情高涨,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
六、深化服务工作,强化巡逻管控,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落实交通秩序维护常态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秩序井然。深入开展岗位爱民实践活动,第一时间化解群众急难险危事项,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巩固与辖区单位的日常联系,健全不稳定因素和道路隐患排查机制,实现辖区单位内部道路交通高度安全。
七、监督电话:0474--5699755
察右中旗交警大队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3定陶交警大队社会公开承诺书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严禁工作时间饮酒,违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或开除。
2、推进“阳光警务”,将各项警务办事流程、收费标准上墙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各项警备活动中开展“争创文明窗口、争做人民满意警察”活动,对待群众有 “冷、硬、横、推”等不良办公陋习者,一经发现或有群众举报,三年内不评先、不晋级,影响恶劣者调离者调离工作岗位。
3、坚持服务第一的思想,依法处理交通违法。路面执勤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放行,对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超速超员、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车辆严肃处理,对搞关系车、人情车、罚款不开票、越权执法、乱查车、乱罚款者,一经查实即辞退或开除。
4、路面执勤、窗口服务坚持“文明规范,理性平和”的原则,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全心全意为经济护航,为群众服务。
5、对机动车辆多,安全任务重的运输企业,大队将不定期上门服务,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
6、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理交通事故。接到事故报警后,城区五分钟,郊区十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对事实清楚、责任关系明确、当事人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按简易程序现场处理。
7、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大队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3335669、3335681。
8、县纪委纠风热线:2252110。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陶大队
20XX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