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粮食监管承诺书
1政策性粮食管理承诺书
按照有利于粮位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或调拔的原则,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政策,为了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储存安全,确保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做到政策性粮食储存库点收储资格条件。
二、严格执行直属库根据当时库点分布、粮食产量、仓房条件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启动和分批启动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直属库制定的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直属库监筐。
四、确保收购的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收购价格符合预案的要求,不压级压价、不拾级抬价。负责所收购的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并及时报送入库进度。
五、负责收购的政策性粮食质量符合预案标准,不掺杂使假和以次充好,不收购“转圈粮”。粮食入满一仓及时报告验收。
六、对策性粮食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采取积极有效的保粮措施,不出现坏粮、霉粮等储粮责任事故,确保储粮安全。
七、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八、自觉遵守《中国储备粮总公司政策性粮油管理办法》、《湖北分公司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确保储存的政策性粮食不擅自动用、不对外抵押、担保、清偿债务,不擅自变更仓号。
九、遵守《拍卖交易规则》,按照直属库的出库单数量及时组织出库,不扯皮、小推诿、不故意设置出库障碍、不索取不合理费用等。
十、无条件执行跨县集并或即收即调指令。
十一、严格遵守委托收购及仓储保管合同的有关条款。
十二、如违反以上条款,将调出政策性粮食,自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在三年内不再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
承诺库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签字):
20XX年5月25日
2粮食局20XX年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加强行业管理。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履行对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收购企业的资格审查和审核,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二、健全粮食安全体系。
落实粮食储备任务,保障粮食安全,确保粮食供应。
三、创新管理机制。
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国有粮食企业管理模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工作,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粮食进入市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四、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指导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加强监督检查;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需变化,定期收集整理公开粮油市场信息。
五、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三农。 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不限收、不拒收、不打白条;积极推广科学储粮技术,推进农村小粮仓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七、努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妥善处理改革遗留问题,做好下岗职工信访、稳定工作。
八、明确岗位责任制,接受社会监督。
层层落实责任,事事明确分工,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322431),对群众举报电话、信件我们将在7日内予以答复。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3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粮食行业管理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承担在同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负责粮食质量监管;指导粮食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物流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仓储设施和储备粮油库存实物的管理,指导安全储粮工作;协调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物资的调运。
二、服务内容:负责全市粮食行政许可项目即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在同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符合《江西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
四、服务承诺:
1、符合规定的粮食收购许可申请者可直接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的当地粮食局提出申请,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提出申请,可实行网上审核。申请事项、申请表格均可在赣州市粮食局网站下载。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存在错误、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允许申请者当场进行修改和完善;对不能当场修改、完善的,一次告知申请者需修改、完善的内容。
3、对符合申领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从政格言:
科长:唐定平
办公电话:8120234
手机:13330138095
从政格言:公生明,廉生威,诚生信,勤生效。
六、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联络员:廖兰英
联系电话:812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