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过年安全承诺书
1春节期间安全承诺书
为使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春节,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针对基建现场情况特作如下承诺:
一、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1、项目部组组织全部员工召开座谈会,开展思想教育,稳定员工思想。
2、项目部组织员工进行的“确认制”、“互保联保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临时故障处理汇报制”、“突发事故岗位应急处理办法”的学习和考试。
3、充分做好员工节日期间重视安全的思想工作和案例学习。
4、加强工人们的防盗、防电、防火、防冻和防毒的意识。
二、做好节前及节日期间的隐患排查和岗位巡检工作
1、节前安全机构组织人员对仓库、安全设施、项目部内机动车辆、料场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如因某些原因无法立即处理的,要拿出防范措施。
2、做好工作安排、互保联保注意事项和安全交底,并注意员工情绪,做好班前相应工作,发现精神面貌不好或岗前饮酒者,坚决劝回,杜绝酒后上岗。做好班中巡检工作,并做好巡检记录(每班次至少全面巡检一次)。
3、制定安全当班人员检查路线和检查内容,巡检到每个岗位,有岗位工签字确认。
三、加强危险源监控,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对绞车系统、其它机动车辆、仓库等加强管理力度,必须对岗位人员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做好防盗、防电、防火、防毒、防冻措施
五、安全承诺:基建工地所有安全责任由我单位负责,设备和材料被盗或损毁由我公司负责赔偿,所造成的工期延期责任及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人:
20XX年01月15日
2煤矿安全承诺书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时下已进入20xx年末,进入到了决战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特殊时期。面对安全生产的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安全警钟当常鸣,安全责任记心中,理应成为每一名职工心灵格守的诺言和行为实践的准则。
说起安全,永远是一个恒久而沉重的问题。20XX最新煤矿安全保证书20XX最新煤矿安全保证书。说安全恒久,是因为安全和幸福相拌,惟有安全才能幸福。说安全沉重,是因为我们所听到的和看到的,在过去的日子里发生了那么多不该发生的一幕幕带血的事故悲剧,给伤亡职工及家属和国家财产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大创伤和重大损失。感悟安全,启迪人生,安全是我们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安全是构筑幸福大厦的坚固根基。没有安全我们将寸步难行,没有安全我们将会失去一切,安全就是生命。
作为一名普通的煤矿工人,我们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安全责任和神圣光荣的安全使命,所以我们更应该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安全摆在一切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我们都知道,人为因素是导致事故的罪魁祸首,在我们的工作中,三违就是安全的大敌,由此衍生的马虎、凑乎、不在乎就是事故的帮凶。三违不禁,隐患不除,安全不保。安全工作要求必须时刻绷紧安全弦,防患于未然,决不允许心存丝毫侥幸和有半点麻痹情绪。20XX最新煤矿安全保证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监管责任制度,保证辖区煤矿企业合法生产,安全生产,有效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完成晋城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煤矿安全生产指标。
二、严格落实领导包片、科室包矿、驻矿监管制度和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加大全面排查、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力度,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20XX最新煤矿安全保证书保证书。
1、严格执行煤矿复产复工验收规定,严禁煤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或开工复工建设;
2、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禁复产矿井三超组织生产和存在重大隐患组织生产;
3、严格执行煤矿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严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私自扩大矿井建设规模,严禁以掘代采,严禁建设矿井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边施工边生产;
4、严格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20xx〕79号)要求,按关井六条标准和进度时限,对整合关闭矿井实施关闭,并及时移交国土部门管理。对已经实施关闭的,要派专人不定期的巡回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5、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情节严重的,实施断电,按相关程序取消煤矿整合资格,并依法实施关闭。
三、严厉惩处事故煤矿,严肃追究发生事故的煤矿、主体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事故的煤矿,停产整顿时间至少三个月;
3、事故死亡人数3人以上的,按相关程序吊销煤矿矿长的《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吊销分管安全副矿长的《安全资格证》,对主体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一律免职,构成违法违纪的,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4、煤矿发生事故,依据事故调查情况,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进行行政问责,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镇雄县煤炭局: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相关规定,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将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检查包保责任制,向所属各煤矿派驻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有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测、监控和整改。
四、认真落实“一通三防”、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五、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六、复产矿井严禁“三超”和存在重大隐患组织生产;建设矿井严格执行煤矿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严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私自扩大矿井建设规模,严禁以掘代采,严禁建设矿井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边施工边生产。
七、杜绝兼并重组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竣工验收,绝不组织生产。保证从事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有相应的资质,不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
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愿意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凡发现建设矿井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和边建设边生产,整合关闭矿井非法组织生产的,一律免去煤矿矿长职务,如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3人及以上责任事故的,本矿愿接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承诺企业:镇雄县刘家坡煤矿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