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
1装饰1103团支部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
鉴于有机会在20XX年5月12日班级组织的登山活动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活动”),学生以自己的名义承诺如下:
1、我已认真阅读了解了《青岛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并认真填写了《青岛农业大学组织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审批表》,履行了规定的外出请假手续。
2、本人完全明白参与外出活动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人身、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失),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为、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环节、设施、环境的状况条件不熟悉造成。
3、本人承担因参加此次活动可能会产生的所有风险及人身财产损失。
4、本人保证在活动开始前已将本次活动的详细情况告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5、本人承诺不会就人身或财产损失向目前就读学校青岛农业大学以及相关院系、职能部门等提起关于无过错责任和间接责任的诉讼或有关赔偿请求。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承诺。
班级:
活动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2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
本次外出前学校已对本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本人郑重承诺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规范言行,严守纪律。若出现意外事故和伤害,由本人负责。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二、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集体活动,不单独擅自行动,出现意外事件及时向公安部门和救援部门求助。外出活动时,须征得家人同意,保持通讯畅通。
四、不酗酒闹事、聚众斗殴和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进行攀岩、探险、游泳等危险活动。
五、注意饮食卫生,不饮食过期、变质食品和饮料等,以防疾病发生。
六、不带火种进山,预防火灾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人签名(全体外出人员):
日期:
320XX级社会体育班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
鉴于有机会在20XX年11月13日班级组织的烧烤活动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活动”),学生以自己的名义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明白前述活动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人身、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为、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设备、设施、道具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活动的规则造成;
2、本人承担因前述活动所致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方面、或由于前述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3、本人保证在前述活动开始前已将活动的详细情况进行了解;
4、本人承诺不会就人身或财产损失向目前就读学校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及相关院系、职能部门等提起关于无过错责任和间接责任的诉讼或有关赔偿请求。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声明。
姓名
4外出安全承诺书
本次外出前学校已对本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本人郑重承诺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严守纪律,若出现意外事故和伤害,由本人负责,特此保证。
一、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听从带队人的指挥,服从统一管理。
二、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集体活动,不单人擅自行动,出现意外事件及时向带队人报告。
四、不酗酒闹事、聚众斗殴和涉足娱乐场所,不进行攀岩、探险、游泳等危险性活动。
五、注意饮食卫生,不饮食过期、变质食品和饮料等,以防疾病发生。
六、尊重当地群众民俗习惯,遵守景区管理规定,爱护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七、不带火种进山,预防火灾发生。
八、其他未尽事宜,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人签名(全体外出人员):
年 月 日
5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外出安全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在专业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严守纪律,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和伤害,由本人负责,特此保证。
一、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听从带队教师的指挥,服从统一管理。
二、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按班级分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集体活动,不单人擅自行动,出现意外事件及时向带队教师报告。
四、不酗酒闹事、聚众斗殴和涉足娱乐场所。不私自搭乘车船和进行攀岩、探险、游泳等危险性活动。
五、注意饮食卫生,不饮食过期、变质食品和饮料等,以防疾病发生。
六、尊重当地群众民俗习惯,遵守景区管理规定,爱护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七、专业外出学习中不吸烟和带火种进山,预防火灾发生。
八、专业外出学习期间为全天上课,无休息日。
九、遵守教学纪律,有特殊情况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交书面假条,经带队教师签字同意后可请假,不无故旷课。凡在外出期间请假超过总课时量的1/5者,该课程判为不及格。
十、其他未尽事宜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