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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去极端化方案

时间: 11-22 栏目:方案

1自治区人民医院“去极端化”实施方案

目前,新疆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历史阶段,暴恐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已经成为自治区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维稳形势极为复杂严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计委领导高度重视,将“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之一。

我院所处的地理位置较为特殊,前来就诊住院的少数民族患者比例较大,平均日门诊量6000余人、住院患者3000余人,作为开放式的公共场所,日平均人流量2万余人次,“去极端化”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也迫在眉睫。作为自治区一所由政府主办的大型公立医院,我们不仅要为各族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更要在全院上下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准,激发全院各族医务工作者团结一致、凝心聚力、共同抵制宗教极端思想,让医院成为宣传“去极端化”思想的前沿阵地,做新疆医疗行业的排头兵。

一、目标任务

1、在院内掀起“去极端化”理论学习与宣传的热潮

在全院上下营造出积极主动的“去极端化”学习氛围,让每个职工都了解“宗教极端化”的丑恶面目,深刻认识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激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的自觉行为。

2、利用医疗行业的优势,积极宣传“去极端化”

来我院就医的少数民族患者占比较高,医护人员尤其是少数民族医务人员向患者传播科学健康概念、正确卫生常识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宣传去极端化,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3、将“去极端化”与民族团结月活动有机结合

将自治区第33个民族团结月的宣传内容与去极端化相结合,宣讲新疆近年来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后带来的生活变化,群众受益的事实,让各族患者感受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好处,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的作用,在特殊的关键时期,旗帜鲜明,利用自身民族、语言和情感的优势,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工作。

4、让角落亮起来

让医院楼道步行梯的拐角处不再成为少数群众做礼拜的聚集地,将医院内最容易发生极端化现象的地点变成“去极端化”的宣传阵地。

二、宣传主题

1、去极端扬正气聚民心促和谐

2、弘扬正能量铲除“极端化”

三、实施方案

(一)理论学习阶段

邀请自治区民族宗教委员会、自治区党校的专家授课(2场),从新疆历史沿革、维吾尔族发展史、伊斯兰教、党的方针政策、极端化宗教在新疆的表现与危害等多方面进行系统阐述,让各族职工用科学的世界观、发展观以及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身免疫力。

(二)全院动员阶段

1、召开会议,举办“去极端化”承诺签名活动

召开承诺签名大会,全院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带头进行承诺,签署保证书,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带动全院各族职工,特别是知识分子,在“去极端化”中做到严于律己,并对家人、亲属、朋友以及救治的患者进行“去极端化”帮助教育,将“去极端化”工作落到实处。

2、举办演讲比赛

拟于5月举办演讲比赛,由各党团支部召开会议,以支部为单位,以“弘扬正能量铲除‘极端化’”为主题,各党团支部、全院党团员参与,比赛采取自由命题方式进行演讲演讲稿内容必须紧密围绕“去极端化”主题,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突出亮点,主题鲜明。比赛分初赛和决赛,对优胜的个人及选送支部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积极营造“去极端化”宣传氛围

1、在住院楼入口设计制作以“民族团结、去极端化”为核心内容的1组4幅的“去极端化”画面展示内容,突出本次宣传的主旨。

2、在住院楼大厅醒目位置悬挂以民族团结为核心表现内容的吊旗(共3款)。

3、在急救综合楼设计制作落地窗花,以维汉双语文字和表现民族团结的图形为主题,与民族团结月宣传内容充分结合,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使极端化失去滋生的土壤。

4、在全院电梯灯箱设计制作“去极端化”维汉双语的宣传海报。

5、在宣传栏进行“去极端化”宣传,内容包括:极端化宗教的表现形式、对社会的危害,以“铲除宗教极端思想维护新疆长治久安”、“正本清源弘扬正气”、“深化警示教育维护团结稳定”等不同的宣传主题(均为维汉双语),进行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宣传。

6、印制图文并茂的“去极端化”宣传页。“去极端化”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不但要让进入到医院群众感受到“去极端化”的氛围,更要以医疗活动为中心形成发散式的宣传效果。将宣传页随同患者挂号病历、患者入院须知一起发放。

7、利用《院报》、闭路电视、医院网站、LED宣传大屏、楼宇电视、电脑屏保等多媒体形式,做好全方位的“去极端化”宣传,闭路电视周一至周五10:30-15:30分循环播出。让极端化宗教在强大的宣传攻势下、在浓厚的宣传氛围中无处遁形。

8、以支部为单位,设计制作“去极端化”专题板报,并进行展出。

9、打造“健康宣传角”,让楼梯角落亮起来。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场所,是宣传科学与健康知识的阵地。然而,在我院住院楼多处楼梯拐角等公共场所,经常有人做礼拜,虽经多次劝阻,但效果并不明显,成为我院“去极端化”工作的难点之一。

要想改变这一现状,让这些角落变得不再阴暗,就必须使它们“亮”起来,成为“去极端化”的宣传阵地。伊斯兰教的教义之一就是否定偶像崇拜,因此,医院内相对比较安静的、没有任何人物形象宣传展示的楼梯拐角处才成为做礼拜的首选的场所。如果将这些地方进行改造,增加健康卫生知识宣传的灯箱,不仅具备照明的功能,还传播了健康科学知识;宣传画中包含医生与护士等人物形象,势必会让人打消在此做礼拜的念头。

目前,“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已成为新疆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要相信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会取得这场战役最终的胜利。只要我院全体职工坚定树立“反暴力、守法制、讲秩序”的信念,争当“去极端化”、维护民族团结和新疆社会稳定的尖兵,就一定会把我们的新疆建设成为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2自治区去极端化工作方案

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牢固树立“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思想理念,旗帜鲜明的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区、州、市党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等会议重要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去极端化”为目标,教育各族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拔除毒瘤、切断根源,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的土壤。

二、工作目标

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扎实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引导、文化引领、夯实基础等多种方式的“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增强判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去极端化”的思想认识。

一是开展“去极端化”学习。利用周五机关干部学习日、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远程教育等契机,采取集中学、个人自学、座谈、观看视频等形式,开展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内容的学习,将“去极端化”学习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学习与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持续开展的学习,加强“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认识,提高党员干部去“极端化”思想的认知和分辨能力。

二是开展“去极端化”征文。围绕“去极端化”,广泛开展征文活动,揭露宗教极端势力的反动本质和险恶用心,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引导人们正本清源、明辨是非,实现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要求每个社区至少报送4篇文章。

三是开展“去极端化”知识测试。围绕“去极端化”、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街居干部、辖区党员开展去极端化测试,同时,组织辖区居民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高知晓率,提升群众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

(二)扩大宣传影响,营造“去极端化”的浓厚氛围。

一是利用宣传载体进行宣传。通过横幅宣传标语、宣传品(去极端化小扇子、去极端化彩页、去极端化便利贴)、宣传单、办事处网站、准东零距离微信平台、电子大屏、室内外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去极端化”知识。让“民族团结一家亲”、“稳定才能让新疆社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坚决打击暴恐犯罪、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等观念深入各族居民的心中,营造浓厚的“去极端化”氛围。

二是做好文化惠民产品发放。将领取的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文化惠民产品及时下发到社区(住社工作组),并督促社区做好宣传和借阅登记工作,通过一大批影视作品和“去极端化小画册广泛宣传“去极端化”知识,进一步引导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形成“人人讲团结、人人去极端”的氛围。

三是做好集中宣传工作。利用市场赶集日人多的特点,集中设点宣传。通过展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说等,向广大居民大力宣传“去极端化”,使他们认清“三股势力”的真面目,从思想上引起共鸣,从内心深处产生“去极端化”的坚强决心。同时,利用入户排查契机,深入居民、企业、工地,做好入户宣传。通过面对面式的亲情化宣传方式,争取宣传到户,宣传到人,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四是做好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号召广大街居干部围绕活动大力撰写“去极端化”信息、拍摄“去极端化”新闻,通过办事处网站、准东零距离微信平台、市电视台以及各媒体大力宣传我们的“去极端化”活动,形成宣传大格局。

(三)认真组织实施,持续开展“去极端化”大宣讲工作

一是组建宣讲队伍宣讲。组建基层干部、楼栋长、双语人员宣讲队伍,以网格为单位,以小区、工地、市场为主要阵地,用本地方言为主开展“微宣讲”,积极发挥基层宣讲队伍主力军的作用。既通俗易懂有亲和力,又达到了宣教的目的。

二是邀请州、市党校教师宣讲。利用科普富民活动、民族团结教育月、干部集中轮训等,邀请州、市党校教师为广大干部、群众宣讲新疆三史、中国共产党党史、去极端化的危害、意识形态领域系列材料解析等讲座,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白“什么是正常的宗教活动,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什么是宗教极端思想,以及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等,进一步厘清了大家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了辨别真伪的能力。

三是开展法制教育集中宣传活动。联合司法所,深入开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一反两讲)宣传教育活动,司法局工作人员用现实的案例对各族群众进行生动、形象、直观的法制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认清“法律是底线,也是高压线”、“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理解”。

四是开展道德大讲堂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道德大讲堂暨民族团结先进典型表彰活动。通过各族群众齐聚一堂以及民族好伙伴、好邻居、好集体、好搭档典型事迹宣讲,让在座的各位感受到民族大家庭的温暖,珍惜我们今天的美好幸福生活。

(四)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开展“去极端化”群众文化活动。

一是发挥艺术团带头作用。社区艺术团在现代文化引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积极引导艺术团结合“去极端化”活动,编排“去极端化”舞蹈、小品等一大批贴近民生,贴近实际的各类节目,通过百姓大舞台、各类节庆等契机进行表演,让群众通过喜闻乐见的各类节目认清本质、明辨是非,实现自我宣传、自我教育。

二是经常性开展文体活动。结合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坚持做到月月有活动。积极开展文艺汇演、歌舞比赛、趣味运动会等一系列的群众文体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正确了解世俗、明辨是非,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意识和能力,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多了,宗教极端思想的市场就少了。

(五)以打击“三非”为重点,开展三非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派出所、工商局、公安局对辖区的图书音像店、打字复印店、书店、手机电脑店进行集中整治,阻断非法宣传品传入我辖区的渠道。同时在检查中,进行非法宣传品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各社区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非法宗教宣传品专项整治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与当前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工作紧密结合,同频共振,形成上下一盘棋。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促“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

(二)督查落实。各社区拓宽活动载体,加强宣传教育,将“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并做好宣教工作开展的资料收集。

3自治区开展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自治区“千名律师进乡村(社区)”开展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工作部署县委县人民政府迅速启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是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专项工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昭苏县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县委决定成立昭苏县“百名律师、法律工作者进乡村(社区)”开展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组长:王沛昭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副组长:杨海县委常委、公安局长

李振宇县政协副主席、县政法委副书记

成员:田全意县法院党组书记

杨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阿仙·木先县公安局政委

肯杰别克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陆作全县司法局局长

2、组织成立“百名律师、法律工作者进乡村(社区)”开展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组成。宣讲团下分五个宣讲工作组,宣讲活动由各工作组负责安排,每个工作组分别组成民、汉两支宣讲队伍,司法局派一名干警为辅助(联络员)。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工作组:县委政法委具体负责种马场、军马场的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工作;

第二工作组:县法院具体负责阿克达拉乡、喀夏加尔镇、萨尔阔布乡的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工作;

第三工作组:县检察院具体负责喀拉苏乡、察汗乌苏乡的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工作;

第四工作组: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昭苏镇、洪纳海乡、乌尊布拉克的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工作;

第五工作组:县司法局具体负责夏特乡、胡松图哈尔逊乡的法律宣讲教育活动。

3、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立“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工作督导组,负责对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开展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党委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工作大局,紧扣“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主题,牢牢把握“去极端化”的工作目标,坚持用好“五把钥匙”,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服务为民,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法律宣讲、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三、开展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的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我县律师及法律工作者进乡村(社区)开展“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发动全县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宪法法律为重点,以“一反两讲”为主题,以“去极端化”为核心,全面开展法律宣讲活动,今年内在我县各乡村(社区)落实一堂法律宣讲课、一场法律咨询活动、设立一个法律援助联系点,定人包干负责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各乡村(社区)法律服务的全面覆盖。

通过我县开展“百名律师、法律工作者进乡村(社区)”开展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活动,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和法律工作者为民服务措施,搭建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服务困难群众平台,不断增强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为民服务意识,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中深化群众观念,加深群众感情,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为社区、为乡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满意度。

四、开展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的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去极端化”法律宣讲工作组采取分别包干形式,统一宣讲的内容和方式,深入到各乡村(社区)讲授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我县严厉打击的极端宗教犯罪典型案例,针对社会稳定和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专门进行宣传和解读,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到让各族群众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违法犯罪。围绕“一反两讲”梳理出各种违法现象及类别;与“访惠聚”工作紧密结合,使宣讲活动达到教育群众提高认识的效果和目的。

(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各法律宣讲组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在全县各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方便基层群众就近进行法律咨询,满足群众面对面的法律咨询需求。

(三)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各宣讲组在全县各乡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确定法律援助责任人和法律服务项目,公布联系电话,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帮助基层群众及时解决法律难题。

五、具体要求

(一)宣讲及咨询内容。宣讲内容有针对性,把握我县社会稳定的大局,运用法律宣讲的手段使广大群众能够相信法律、崇尚法律,并且能够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咨询工作围绕着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大局进行,紧扣咨询的内容和法律法规,依法咨询,讲明诉求的路径和办法。

(二)营造活动氛围,发挥社会效果。本次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活动要利用媒体制造声势。充分利用全县及各乡镇广播播放有关“去极端化”的内容;在公共场所的大屏幕滚动播放相关内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以及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法律宣讲教育活动。

(三)抓典型,结合重点“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进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结合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丰富法律宣讲内容和形式,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平台促使宣讲教育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群众所接受。

六、时间步骤

自6月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底之前完成)。在6月底之前完成本县法律宣讲团的组织动员和培训工作,让宣讲团成员了解活动的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和参与方式。广泛开展动员,积极参与,营造热烈氛围。此项工作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具体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宣讲、咨询、服务,三项活动整体上要同步开展,鉴于我县法律服务资源缺,在活动的具体实施推进上,根据宣讲团成员实际情况安排宣讲时间进行宣讲、咨询活动。

各工作组以自治区司法厅下发的统一宣讲稿,并结合我县去极端化典型案例和各乡村(社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法律宣讲教育活动,由当地村委会、党支部具体负责组织各村群众参加宣讲活动,参加人数要达到40%。制作宣讲、咨询、法律援助登记册,按服务类别及内容登记造册,并将相关的活动资料及图片上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对照活动方案,认真总结开展这项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律师、法律工作者进乡村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措施和办法。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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