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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锻炼方案

时间: 11-02 栏目:方案

1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区委决定,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有培养前途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挂职锻炼。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为目的,通过锻炼,丰富工作经历,使年轻干部更多地熟悉了解机关和基层情况,切实提高年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挂职地点及挂职期限

挂职锻炼地点:乡镇、区直党政群机关。

挂职锻炼时间: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的时间原则上为1年,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缩短或延长。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

3、具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且为区直部门和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含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四、选派程序

选派年轻干部挂职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选派程序如下:

1、推荐。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选派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统计,填写《符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条件人员统计表》,并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根据个人意愿择优推荐人选,推荐2名以上人选需排序,填写《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两种表一并上报区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根据选派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比较和筛选,初步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在考察基础上,由区委组织部征求区纪委(监察局)、执法和信访等有关部门意见,了解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考察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派:一是近3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二是执纪执法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三是近3年来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4、研究决定。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并结合部门情况进行综合平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挂职人选。

五、挂职人员的职责

1、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传达落实区委和区政府的决策决议,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全面了解挂职岗位的职责要求和工作程序,利用自身的特长和优势,认真做好挂职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

3、每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时间累计不少于1天,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能力以及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4、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组和派出单位汇报一次工作,挂职结束,要写出挂职锻炼期间的全面总结。

六、挂职人员的管理

1、选派人员在挂职期间实行双重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派出单位管理为辅。

2、选派人员挂职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只转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等不受影响。

3、挂职单位要建立挂职人员档案,准确记录开展工作的各项记录(包括考勤、学习、工作、活动、季度小结、半年小结、全年总结等)。挂职结束,要根据挂职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认真负责地做出书面鉴定,并填写《年轻干部挂职锻炼考核表》。

4、挂职期间,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对选派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走访、抽查;挂职结束,将派出考察组进行全面考核,有关材料装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选派的人员不是股级干部的直接提拔为股级干部,挂职结束后回原单位仍按照股级干部管理,对在挂职期间表现突出的直接纳入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表现特别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七、挂职要求

1、挂职是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工程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做好挂职人员的选拔、组织推荐和接收工作。

2、挂职单位要做好挂职人员的相关工作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严格管理和考核,为挂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工作,为挂职人员锻炼提高和施展才华创造条件。

3、挂职人员要珍惜机遇,做好自我管理,严守组织纪律,服从挂职单位安排,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工作。

附件:

1、符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条件人员统计表

2、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

3、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考核表

2***有限公司员工挂职锻炼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后备人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

二、适用对象:主办(含)以下业务骨干和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含)以上的聘用制员工。

三、挂职人员选聘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文化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能力素质与业绩考核要求: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进取心;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团队协助能力与沟通能力;上年度绩效考核为良好以上。

四、工作目的

坚持“岗位胜任与综合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增强挂职员工对业务知识的认知和了解,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公司培养和储备后备生产管理人才。

五、挂职人员工作要求:

1、挂职人员以学习、调研和承担挂职岗位的职责,参与挂职部门具体业务的运作和实际操作过程,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在挂职业务上接受挂职部门领导的管理,在实践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2、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无故缺勤2天以上者,视为本次锻炼无效,同时,公司对挂职人员的无故缺勤按规定处理;

3、挂职者每天应写工作日记,内容包括工作日程记录,工作感受、体会等;

4、挂职人员在挂职锻炼结束后,必须将挂职锻炼心得体会交人事工资部,挂职锻炼心得内容应包括本人挂职岗位业务学习和掌握情况,工作体会和挂职岗位的相关建议等;

六、挂职锻炼部门责任:

1、合理安排挂职人员工作事项与业务学习,指定专人负责挂职人员的业务指导。

2、制定挂职人员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指导挂职人员开展工作,让挂职人员充分融入到挂职岗位的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锻炼。

3、要经常与挂职人员进行思想交流,及时掌握其现实表现,业务上进行答疑解惑,做好挂职人员的考勤记录。

4、经过一段时间挂职锻炼后,挂职人员能独自承担起挂职岗位具体的业务工作,较好地履行该岗位工作职责。

5、实践结束前一周,对挂职人员进行考评并做出书面鉴定。

七、挂职工作时间:挂职周期分为半年和一年两种周期,具体时间由派出部门与挂职部门协商确定,每周累计挂职工作时间不能低于2天。

八、挂职形式

1、定岗式的挂职锻炼:如挂职岗位缺员并有空岗,挂职人员就按该岗位在编人员进行挂职锻炼。

2、协助式的挂职锻炼:如挂职岗位无空岗编制,挂职人员就以协助的方式进行挂职锻炼。

九、办理程序及管理:

1、人事关系:人事关系仍然隶属于派出部门。

2、审批程序:

1、由员工或员工所在部门提出挂职申请,员工所在部门与挂职部门出示意见,人事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

2、挂职申请审批后,统一由人事部拟定“挂职通知函”正式通知接收部门。

十、考核与评价

1、挂职人员挂职结束后,挂职部门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的表现:如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掌握程度等方面进行客观准确考核评价,并在挂职人员挂职结束后一周内将评价表送交人事部。

2、员工挂职锻炼周期结束,经考核优秀者,列入公司关键岗位后备人才档案,作为晋职(级)加分的依据。

十一、方案未尽事宜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3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办事效率,全面培养和锻炼员工队伍,结合公司的实际,依据《公司管理人员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的和宗旨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管理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层面,优化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相适、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尽其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建立起公司管理人才库,为公司选择、提拔管理干部提供依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个人要从公司整体的发展需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二)人员岗位相适的原则

要使年龄、文化结构、现任与后备干部结构更趋合理,活力更强,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整体功能优化的原则

要扩大管理人员横向交流范围,增强管理人员综合管理能力培养的意识、树立胸怀全局、团结协作的观念。

三、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岗位

(一)总部机关本次交流轮岗培训学习的岗位有:工程造价管理岗位、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安全管理岗位、会计核算岗位、人力资源管理岗位。

(二)本次挂职锻炼的岗位有公司总部办公室副主任一职,机关各部门、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可推荐人选挂职锻炼。

四、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方式和条件

(一)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方式本次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的岗位是根据本年度公司总部机关定员定编定岗进行岗位设置而确定的职能部门业务管理岗位,采取各单位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分公司、项目部针对每个岗位最多可推荐一名人选。

(二)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条件

1、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

3、认同公司文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热爱集体、爱岗敬业、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

5、交流轮岗人员为35周岁以下基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有推荐岗位或相关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

6、挂职锻炼人员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掌握行政职能、行政组织等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知识,掌握各种常用公文的写作,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思维敏捷,洞察能力强,有企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能力,有对外联络交际和对内各部门工作的协调能力。

五、实施步骤

(一)3月5日前,向司属各单位下发《20XX年度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于3月12日前上报本次推荐到总部机关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名单。各分公司、项目部如果有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的岗位,需要由公司总部进行协调、配置人员的,一同将信息上报。

(二)3月17日前人力资源处将各分公司、项目部上报的推荐人员名单按岗位分类,交予岗位所属部门进行初步审定,初步审定后由人力资源处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对初步确定的人员进行集中讨论,确定拟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3月19日前人力资源处将拟确定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报公司领导最终审定。

(三)3月21日前将公司领导最终审定通过的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通知相关分公司、项目部。3月25日前人力资源处与确定的交流轮岗人员签订《交流轮岗和专业培训协议书》,3月31日前所有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到岗就位。

六、管理工作措施

(一)将各分公司、项目部推荐而未能参加本次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的人员进行备案,如有相应或相似的岗位需要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的,优先考虑和组织安排。(二)本次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时间定为1年,从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结束后对本次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绩效考核结束后,公司将按照考核结果对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工作岗位重新安排。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可留任总部机关,或回到原单位相应岗位工作。

(四)由公司人力资源处总结本次工作开展情况,为明年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工作积累经验。

(五)各分公司、项目部依据《公司管理人员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自行编制本年度单位内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及方案实施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处。

4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薄弱岗位和单位的力量,加大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进一步促进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的交流、经验的积累。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挂职锻炼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挂职锻炼,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养,创造有利于干部职工的成长环境,促进各科室、基层单位的工作交流和干部职工的工作经验积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使局机关干部职工更多地熟悉基层工作,转变作风,丰富基层经验,增长才干;使基层的干部职工开阔视野,了解机关工作流程,提高个人素质,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为实现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挂职方式及时间

(一)挂职时间:干部职工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6个月至1年。

(二)挂职方式:采取上挂、下挂、横挂的方式。上挂是指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局机关挂职锻炼;下挂是指局机关到局属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横挂是指局属事业单位之间挂职锻炼。

四、选派方法

1、由办公室制定局年度挂职计划,设定挂职锻炼岗位;

2、单位推荐或党组指定;

3、局党组研究确定;

4、到任任职。

五、对挂职锻炼干部职工的要求

1、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对确定的挂职干部职工应在一周内完成工作任务交接,按时到挂职单位报到。挂职锻炼期满后,妥善交接工作,按时返回原派出单位工作。

2、干部职工在挂职锻炼期间,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要服从接收单位的工作安排,切实承担具体的业务工作。派出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挂职锻炼干部职工从事原单位具体业务工作。

3、挂职干部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六、挂职锻炼干部职工的考核

挂职锻炼期满后,挂职干部职工本人填写《挂职干部职工总结鉴定表》,挂职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局办公室组织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核意见,并报局党组进行审定。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绩效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5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担重任的年轻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委研究,决定从今年起,每年从市直机关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选派市直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应坚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要通过政策引导,使市直机关年轻干部积极投身到到基层去,到艰苦和困难多的地方去,到党和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切实提高年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市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同时,要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挂职锻炼工作收到实效。

二、选派对象、条件、名额、挂任职务和挂职时间

选派对象为市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参加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一般干部或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选派市直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每次下派2-5人。一般干部挂职担任乡(镇、场)长助理,副科级干部挂职担任乡(镇、场)行政副职。挂职锻炼时间为1年,

三、选派程序

1、每年年初,由市委组织部下发文件,对选派挂职工作作出部署。

2、市直各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确定的方案和平时掌握的情况,通过召开民主推荐会、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合适人选,并将讨论研究的情况、推荐材料和拟选派人选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等有关材料呈报市委组织部。

3、市委组织部对拟选派人选组织考察,确定选派人选、安排挂职单位和挂任职务,向市委汇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挂职干部教育管理

1、选派干部列入市委组织部科级后备干部名单,实行双重管理,以所在乡镇管理为主,工作单位管理为辅。

2、市委组织部和乡镇、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负责选派干部具体的培养锻炼工作。乡镇场街道要对选派干部进行明确的分工,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市委组织部每年将结合当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选派干部进行测评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派出单位应关心、支持选派干部的工作,加强同乡镇联系,了解选派干部情况,提出要求并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4、选派干部要珍惜机会,埋头苦干,廉政勤政,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和管理。挂职期满后要写出挂职锻炼期间的全面总结并报市委组织部存档。

5、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期间,因表现较差或因患病等其他原因已不宜在下派单位工作的,由派出单位党组织提出建议,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中止挂职锻炼,返回原单位工作。

6、凡组织确定下派而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严肃批评教育,且三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选派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如有违反党纪、政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待遇政策

1、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改变在原单位享受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派出单位应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期满后,市直有关单位应及时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并将工作安排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表现突出的选派干部,市委将择优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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