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加强我市城区土地收储工作,保障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用地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特编制《九江市城区20XX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区互动,强工兴城,科学发展,奋起赶超”的发展战略,加大市城区土地收储工作力度,突出土地储备重点,坚持计划有效控制,扩大土地储备范围,实现有序储备土地。
二、储备原则
1、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凡储备价值大、成本相对低的地块采取实物储备,成本大但效益小的地块采取规划控制储备,但涉及到企业急需改制而又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土地可考虑优先收储。
2、坚持先造环境后卖地原则。始终把握以规划为龙头,围绕城市总体布局统筹安排,尤其是围绕长虹西大道、八里湖新区、十里河等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实施储备,使“生地做熟”。
3、坚持净地出让原则。凡土地出让前必须解决地面上建筑物、附着物、障碍物的问题,确保产权及四址无争议。
4、坚持整体连片整理开发原则。尤其是八里湖新区,根据路网分布的相关组团,要力争报批一次性到位、征地一次性到位、拆迁一次性到位。
5、坚持储备计划适当调整原则。根据收储地块的具体情况可作适当增减调整,不在计划范围内的地块,若条件成熟,可在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的情况下,优先收储。
三、20XX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执行情况
20XX年度计划收储土地8014.60亩(国有存量建设用地3693.89亩,新增建设用地4320.71亩),实际收储土地2826.7651亩,其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711.6901亩,新增建设用地2115.075亩。
四、市本级土地储备库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市本级储备土地15282.0667亩,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名下5528.9544亩,已抵押1257.4946亩,划转至市城投公司8187.11亩,已抵押4378.44亩,划转至市国资公司1566.0023亩,已抵押1212.7065亩。
五、20XX年度计划安排
20XX年度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土地计划储备14401.88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收储9474.83亩(其中:保障房及文教卫生用地3108.10亩),国有存量土地计划收储4927.05亩(包括:旧城改造522亩,企业改制180亩,退城进园293亩,棚户区改造328.97亩,其它类3603.08亩)。
按照区域划分,市本级12519.22亩(浔阳区计划储备1676.49亩,庐山区计划储备4528.90亩,开发区计划储备923.72亩,八里湖新区计划储备5390.11亩),庐山区切块管理范围899.31亩,开发区切块管理范围983.35亩。
六、保障措施
1、切实加快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报批材料,“耕占补”指标由市政府协调各县(市、区)解决。
2、切实抓紧土地征收。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确定征地范围,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村委会具体实施,严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征地标准执行。
3、切实依法推进房屋征收。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村委会负责推进,资金由市财政安排支付至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审核结果拨付资金。
4、切实搞好存量土地收储。改制企业根据其改制成本由市政府确定其收储补偿标准,其它土地按照《九江市土地储备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收储工作。
5、切实给力强弱电迁移。强电改迁由规划部门确定改迁路由,供电部门负责工程的预算和施工,财政部门负责工程造价审核和资金拨付。弱电改迁按照“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由相关管线单位自行负责。
6、切实完善基础配套工程。为做到净地出让,对收储宗地所涉及土方平整、道路建设、管网铺设等工程,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及时完成。
7、切实提供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调度力度,设法保障土地收储资金安排。国土部门要加大欠缴出让金的追缴力度。市土地储备中心要适度举债,扩大融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同时,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对已完成收储程序的宗地尽快进行决算,力争资金回笼进入良性循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确保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收益,服务经济建设,特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关于加强土地储备和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62号);
(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77号);
(三)《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
(四)《铜陵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
(五)各辖区政府编报的20XX年土地储备及供地计划。
二、储备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统一规划、集中储备、计划供应”的原则,以服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储备土地保值增值为重点,多方筹资,强力推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未收先控,确保完成20XX年度土地储备目标任务。
三、目标任务
全年计划储备土地37宗,共计9630亩。其中:铜官山区179亩,狮子山区1115亩,郊区1241亩(含工业用地720亩),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916亩(含工业用地642亩),横指办2592亩(其他用地2592亩),西湖新区3587亩(含其他用地2634亩)。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区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范围内的土地储备由辖区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措施。
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负责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并确保完成西湖新区范围内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二)建立调整机制
对未列入储备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收储申请。确需调整计划的,由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统一上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进行调整和增补。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区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范围内的收储征收工作由辖区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西湖新区范围内土地收储成本主要采取融资方式解决。
(四)加强协调配合
市城乡规划局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对列入计划的收储项目,出具规划红线和规划条件,确保未收先控,实现统一规划。市国土资源局对列入储备计划的集体土地,要及时落实用地指标,完善报批手续。
为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实际,现制定全县20XX年国有土地收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对建设用地的统一供应,从而达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推动土地利用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切实保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生态建设用地,全力推进“东进西扩”战略,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编制计划的指导原则
(一)围绕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储备城市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用地,控制一般性用地。
(二)对利用价值大、成本相对低的地块优先储备,成本大、效益低的采取规划控制储备。
(三)优先储备开发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四)储备我县历年来已批未供土地,将20XX年以前所有已批未供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
(五)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增加土地储备量,提高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
三、年度土地储备规模
20XX年拟按照以下情况进行收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依照城市建设规划需改造和调整使用的存量建设用地、改变规划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土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新增建设用地;已批未供土地;依法应无偿收回的闲置土地;县政府交办其他符合储备条件的土地。按上述收储范围,计划20XX年度储备土地21宗,共200.316亩,其中,20XX年结转的土地4宗,共21.04亩,20XX年度拟收储存量土地17宗,共179.276亩(详见绩溪县20XX年度土地收储计划一览表)。
四、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一)储备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县国土资源局要定期公布土地储备供应信息,为广大用户提供用地信息服务。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先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然后向社会公告,确定供地方式,凡未公告的地块,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储备土地在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供地。
(四)建立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加大对土地收储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定的土地收储数量,保证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五)县财政局、审计局应当对土地储备的成本开支和土地收储中心的财务状况定期进行核查、审计,审计结果应当报送县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
(六)县土地收储中心在年底要向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报告计划的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土地收储和供应工作,逐步完善全县统一的土地收储和集中供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