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筹备申请书
关于筹备成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建筑装饰协会的申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近几年来,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带动长阳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迅速发展。目前,我县装饰装修企业10余家,从事装饰装修室内设计人员近20人,从事装饰装修行业技术工人约500人。按照行业现行管理模式,通过成立建筑装饰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装饰装修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加强技术交流,提高设计水平和装饰装修质量;加强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促进从业人员队伍再教育,成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同仁的共同心声。应广大装饰装修从业人员和装饰装修企业要求,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宜昌兴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永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起开始酝酿筹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筑装饰协会。
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筑装饰协会的业务宗旨和业务范围。
业务宗旨: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建筑装饰企业服务,反映企业诉求,规范市场行为,推进行业健康发展,为提高我县装饰装修行业整体水平,进一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作出贡献。
业务范围:把行业组织起来,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的经营和行业的发展提供多种服务,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具体的业务范围是:
1、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装饰装修行业的方针政策,协助长阳县建设局加强建筑装饰行业管理。
2、接受建设局的委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加强装饰行业管理的意见、建议,协助建设局对装饰企业和建筑装饰市场进行动态管理。
3、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行业间生产经营和技术合作,规范建筑装饰市场并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4、积极开发新产品,举办技术讲座、产品展览会等活动,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和科技成果,推进建筑装饰行业技术进步。
5、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授权及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筑装饰协会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活动地域:本协会办公地点设在长阳县龙舟坪镇环城东路80号。
活动方式:本协会实行会员制,包括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具体领导开展协会相关工作。
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筑装饰协会注册资金三万元。
协会经费来源:1、收取的会费;2、接受的捐赠;3、政府资助;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5、利息;6、其它合法收入。
四、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筑装饰协会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中团体会员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宜昌兴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永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建筑装饰装修公司,个人会员为装饰装修材料供应商、装饰装修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筑装饰协会将在县民政局和县建设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下开展有益长阳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的相关业务活动,为提高长阳建筑装饰装修整体水平和长阳的经济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特申请筹备成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筑装饰协会,请予以批准。
筹备发起单位:(筹备发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一、 关于筹备成立市××××协(学)会的申请
市民政局:
内容应写明成立本协(学)会的可行性、必要性;社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社团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 ; 社团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等。
市××××协(学)会筹委会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办事规程: 第一步: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步:申请人向区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法定要件完备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或向材料不完备的申请人出具补正通知书。
所需材料:
1、筹备申请书(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和活动方式;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拟发展的会员及行业分布情况;全体发起人应当在筹备申请书上签字)并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筹备的文件(业务主管单位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负责人的政治审查及在本行业、学科、专业的权威性和代表性;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城、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是否合法、稳定;是否符合法人条件等,审查合格的才能下达同意筹备的文件。特别提示:社团负责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岁以上,且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按照市委规定:①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在协会中兼任职务。②社会团体不得与业务主管单位同址办公。③社会团体必须单独建立财务帐目,不得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帐目混淆);
3、场所使用权证明;(场所使用权证为自有产权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查验原件;租借他人办公场地的,提交租、借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当事双方单位公章的租借协议,并提交产权原件复印件,且租借协议的租期距提交申请登记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4、发起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奖罚情况等内容,简历材料需经本人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分别填写单位或个人的《社会团体发起人登记表》;
5、章程草案(参见示范文本内容);
6、其它要求提交的材料。(同意接受邀请拟加入筹备社团的单位及个人盖章签名后的回执函件,单位会员组成的30份以上,个人会员组成的50份以上);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事机构: 龙泉驿区民政局
办公地址: 龙泉驿区文明东街11号
联系方式: 02884863908
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九、十、十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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