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2015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对于真金村将是个不平凡的一年,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团结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线,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通过全村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4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抓好支部自身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抓好党员的学习和管理。
3、抓班子建设,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
4、年内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3名,发展党员1-2名。
5、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制度,阳光操作,接受监督。
6、积极协调上级各部门,认真做好农村各项工作及重大事务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7、认真宣传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
二、扎实推进民生保障,使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计生工作:结合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先进服务县和省级信息化先进县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全员信息平台,对计生违法对象重处重罚,达到处罚一例,震慑一片的效果。出生人口瞒漏报专项治理、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活动、流动人口专项治理工作,奖惩结合,加强了行政执法力度,净化了生育环境;深化优质服务,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网络建设。狠抓创新工作,加快新农村新家庭创建进程,加强宣传教育和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工作,巩固优质服务创建成果;
卫生工作: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转,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狠抓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完成农村居民参保续保任务。
民政工作:配合上级民政部门认真完成和落实对农村低保、五保、残疾及困难群众的民生保障措施;
安全、维稳工作:要始终把安全、维稳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来抓,以平安乡村为目标,落实责任制分组排查威胁村民生产生活安全的隐患,加强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在排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处理,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村级公益事业:计划加宽资金争取渠道,各方面争取可用资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一是扩建村委会场地,解决居民集体活动有地可施,为14年换届选举及广场舞的长效普及做好后盾;二是硬化组级道路2。5公里,维修4公里,为村民出行及农副产品的运进运出,推进村级经济发展走好第一步;三是积极配合国土资源所做好农村房产确权任务,把老百姓关心的民生问题当大事做好。
三、稳步推进产业发展,逐步拓宽增收渠道
我们将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中心,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进一步抓好种植业、养殖业和劳务输出三大主导产业,农业农村工作扎实推进。
农业工作方面:按照镇委、镇政府年初下达了春耕春播目标任务,结合我村村实际,理顺工作思路,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计划2014年再发展茶园300亩。紧抓机遇,做好土地平整项目,优化土地资源。
林业工作方面:以荒山造林、天然林保护,加快建设山川秀美的人居环境,退耕地造林面积保存率达100%,荒山造林面积保存率达100%。一是以补植补栽为措施,加强了退耕还林的后续管护工作;
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充分利用“挖万塘”活动和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我们创造的有利资源,以落实和完善防汛责任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抢抓机遇搞好农田水利建设,保证我村生产生活用水。
畜牧工作方面:一是全面推行标准化养殖,对养殖户加强技术扶持和规范化管理要求;二是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规范规章制度。
劳务输出方面:劳务经济是一项特色产业,是增加农民非农收入的一项支柱产业。要强化技能培训和组织引导,通过集中培训保证劳务输出数量和农民工自觉维护的合法权益的观念。
2015年,我村将继续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整体部署,积极作为,坚持以“为人民服务”载体,加强自身建设;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靠全村党员和村民的密切配合,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为早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社会主人新农村而努力,结合我村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支部建设,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农村党员设岗定责,吸收、培养、发展先进青年积极分子入党,推进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提高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带领全村人民走共同富裕之路。
二、巩固基础设施和各项村级制度
1、继续完成我村的路、堰、坝等农业基础设施,服务和方面农业生产。
2、巩固“美好乡村”已建成的成果,进一步推动新农村建设。
三、发展经济
1、鼓励村民发展养殖业,积极帮助村民协调贷款上项目,转移剩余劳动力,为民增收。
2、健全合作社各项制度,进一步推动农户实行土地流转,省出时间全心上班。
3、认真协调好土地流转工作,妥善解决土地流转工作中的矛盾。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
1、加大合作医疗基金收取力度,力争参保率进一步提升;
2、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狠抓对外出人员和重点户的管理,对避孕节育对象做好随访服务工作;
3、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其他中心工作。
总之, 2015年度工作我村将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村组干部将坚定信心,努力工作,团结协作,把社会主义新农村事业推上一个新台阶。
1、加强领导,强化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意识。
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为进一步加强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的计生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年初和村级两委班子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兑现奖惩,奖优罚劣。
2、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计划外出生,是基础和前提,是重中之重,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一时一刻也不能放松,稍有放松,人口出生就会反弹。2015年,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以经常性工作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节育避孕为主,确保人口指标的完成。
突出抓好三个环节:
(1)抓规范化管理。个别村之所以出现计划外出生,原因之一就是对育龄妇女生育意愿不清,现实政策把握不准,工作缩手缩脚。2015年各村的计生专干要摸清情况,建立档案,要根据人口变动情况随时作充实调整,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2)抓孕检普查。多年来计生工作实践证明,孕情普查不彻底,计划外出生就会反弹。因此,要保证每季度普查一次,不能出现空档,每次普查率必须达到100%。外出务工的要按照规定时间寄回当地计生主管部门的孕检证明,对未参加普查的对象要跟踪检查。一般来说,普查机制落实后,不接受普查的就有可能是计划外怀孕的对象,因此,对没有主动来接受普查的己婚育龄妇女,必须作为重点,发现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进行补救。对重点人群要重点普查,重点管理。包括女孩户和大龄人群、有过计划外怀孕行为意向的及没有落实长效措施和再婚的等。这些是计划外出生高危人群,一定要盯住盯紧。开展调查活动,主要对40周岁以下育龄人群,通过调查了解育龄群众的婚史,生育史和生育意愿,有效地控制计划外出生,确保计划生育率的完成。
(3)抓长效,经常抓
针对近两年节育避孕推行知情选择后,落实长效节育率逐年下降,提高长效及时率是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是搞好宣传发动,加强利益导向,其次抓好技术服务,做好术前、术中、术后的随访工作,做育龄群众的贴心人。长效工作做好了,计生工作基础好了,计生工作就好做了。
3、搞好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通过宣传使计生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用婚育新风,改变人们的生育观念。在宣传中坚持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原则。利用集会、广播、标语、宣传车、宣传图片、明白纸等,强化对育龄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确保应受教育人员达到95%以上。要认真落实《武清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安排意见》,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同“幸福工程”相结合,同“救助贫困母亲”活动相结合,同“关爱女孩行动”相结合,切实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引向深入,扩大活动范围,拓展活动形势,讲究活动实效,增强亲合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加大晚婚晚育知识宣传,推动先进思想、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科普知识真正入脑入心。
4、强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继续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人工流产率、节育手术并发症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继续开展“三查一服务”活动,把“查环、查孕、查体”有机结合起来,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采取多种形式把药具发放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药具随访工作,努力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指导用药具人员失败后的补救办法。
5、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村为主的有效的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实现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今年工作发展的趋势和方向。结合我镇实际,2015年要继续抓好建章立制、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等环节,积极探索在村民自治中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扩大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作用。
6、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抓好“一法三规”和《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落实,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重点抓好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工作,协调区法院强制执行力度,努力提高社会扶养费征收到位率。对在限期内不能及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规范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对二胎审批,奖抚、特扶及时张榜公示,镇计生办对各村计生共开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帮助要进行整改。确保该公开的公开,该上墙的上墙。
三是继续开展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专项治理工作。做好政策内生育二胎的孕情跟踪,加强对终止妊娠手术。B超和相关检查管理,确保性别比正常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