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
作家真名公布后才去买的,费这么大劲才看完,得写几句发发牢骚。
前三百页一直在调查各种线索,网铺得够广,但是拖得实在太长,让人都已经快要忘了案子本身,只是对浮夸的娱乐圈和装腔作势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感到讨厌。最后侦探突然间灵光闪现,读者还是一头雾水,最后草草几页把动机和过程列出,嫌犯唯一的反驳只有‘证据呢?’,之后草草收场,之前付出那么多耐心和时间就这样被打发了。
伦敦城写的挺有气氛,提到的街道如果去过的话还挺有感觉。主题在于各种对比:明星/路人,上流/贫民,亲生/领养。Duffield像是在讲Doherty(听说过的明星有限)。制造的嫌疑其实都不太可信,男朋友因为嫉妒她和别的明星第一次见面?叔叔讨厌她是个被宠坏的女孩儿?楼下邻居因为气氛她不愿出演他的电影?动机完全不充分。好多人物也感觉多余。对受害者的描述也有些单薄,她就是想找他的生父和亲人,有什么错误?
看完之后还有几个疑问:
1。花这么多篇幅反复提起他和Charlotte的旧情是什么意义,除了反衬他孤单的个人生活?找不出和受害人家庭人们里的Parallel,也不能帮助理解他的名人一夜情,和对秘书没有发展的感情?
2。为什么探案的委托人是这个人?他是为了要把怀疑推到那个士兵身上吗?如果不继续查这个案子,遗产不也还是落到他头上?为啥他要吞客户的钱,这本书里他明明一直扮好人,最后作者突然宣布让人觉得很突兀。
3。在阿富汗被炸掉一条腿对故事有什么帮助?证明他是铁汉子一个?天天装腿卸腿好烦。
4。Robin最后还是愿意赔钱当个秘书?下一部赶紧给升官当副侦探华生得了。
5。对侦探有名爸爸和悲惨妈妈的描述很少。姐姐出现的作用是?
对于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描写和叙述的功力都是很上乘的,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这本书得到了书评界一致好评的原因,这绝对不是一本如同书最后介绍的一个毫无写作经验的退伍军人能够写出来的,我觉得这也算是罗琳阿姨作品中一贯风格的延续。但是,不得不说的是,这本书的情节处理方面很有问题,作为一本侦探推理小说而言是很失败的,我个人认为推理小说重在情节,而罗琳阿姨将大量的笔墨集中在对上流社会聚会、日常生活、人际关系、以及居住环境的描写上,这在我看来是很不合适的。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自以为是、内心阴暗缺少关爱的凶手找了个自认为会同情自己的侦探来查自己的案件结果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故事。作为一本侦探小说对并不是案件关键的事物上着墨太多让我实在很难以忍受,而最后的草草结局也让人非常无语。所以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文学功力深厚但是内容单薄的作品。如果这不是罗琳阿姨的书的话很难想象我能完整地看下来。
这个暑假,在我闲暇的时间里我读了一些书,有科幻的,有言情的,也有侦探的。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罗伯特·加尔布雷斯的《布谷鸟的呼唤》。罗伯特·加尔布雷斯是《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的笔名。这是部引人入胜而优雅的推理小说,弥漫着浓郁的英伦气息:梅菲尔区高尚静谧的街景,东区的后街酒吧,喧嚷的苏荷区。《布谷鸟的呼唤》是部杰作,侦探科莫兰斯特莱克的首秀。这部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在雪夜,一个麻烦缠身的女模从伦敦上流社区的一处阳台坠落。她被认为是自杀。但她的哥哥怀疑另有隐情,于是请私人侦探科莫兰斯特莱克调查。
斯特莱克是个身心曾遭重创的退伍军人,生活一团混乱。这个案子化解了他的财务危机,但他也付出了巨大代价:他深入女模复杂的世界,黑暗的真相一一浮出水面,而他离致命危险也越来越近……
“就像书中受伤的主人公,加尔布雷思这部推理小说首作本身也够坚冷强硬。《布谷鸟的呼唤》深入光鲜的上流社会,也深入人类心灵黑暗的深处。一次饶有趣味的阅读,作者前途无量。”《爪背》作者迈克·库伯这样评论。
这本书中的内容十分十分生动,引人入胜,让我一拿起就放不下,这本书中的描写细致,让我意犹未尽。如果有下一部,我一定继续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