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狗秋千架的读后感
莫言的《白狗秋千架》创作于20XX年4月,这篇小说写得也非常精彩,是这部小说集的点题之作,电影《暖》就是由《白狗秋千架》改编的。写道阔别高密东北乡十年后的“我”回故乡看看,在桥头碰到了一条白狗,后从路边高梁地里艰难地走出了身背大捆高梁叶子的白狗主人,“我”认出了她原来是十几年的故人暖。白狗也是和他们一块长大的老伙伴。年轻的时候,两个人喜欢音乐,想参军未果。十几年前,在一次荡秋千的时候,暖和白狗摔下秋千架,导致暖左眼失明。后嫁到王家丘子一哑巴家,一胎生了三个哑巴儿子,生活极其艰辛。“我”念及旧情,不顾叔叔的反对,到王家丘子去看望他们一家人,心情异常复杂。在回来的路上,白狗把“我”引到了高梁地,暖提出了一个让“我”无法拒绝的要求,就是想要一个会说话的孩子。
女主人公叫“暖”多好的一个名字啊,暖,是人生太多的无奈,太多的冷意,有太阳照着的爱-----暖!人生没有如果,如果那年暖硬要去部队找蔡队长;如果那年能去当兵;如果“我”追求暖,暖不自卑大胆的回信。那么,一切将是多么美好,人生也必然会是另一番景象。十几年前暖是全村最美的女孩儿,婷婷如一枝花,双目皎皎如星,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想暖做自己的新娘。如果不是破相没准早成了大演员。
十几年后的重归故里暖问“我”:要是我当年提出要嫁给你,你会要我吗?“我”感激地说:一定会要,一定会。读了到这我的思绪回到了70年代末80年代初,十年动乱结束国家恢复高考后,有多少人考上大学或当兵提升后,与农村的恋爱对象断绝关系,涌现出大批的“陈世美”,那是不要农村媳妇就像就像一阵风一样,刮得找了对象的姑娘们人心惶惶,巴不得对方在家务农。没有断绝关系的,老百姓就说“没忘本”。进入城市生活后领着城市的卷发媳妇回老家显摆,引来满村人的鄙视和羡慕。
记得我上初中时的物理老师叫周斌,他本是代课教师,78年考上水利学校,他接到通知后的一天晚自习,脸涨得通红,可能喝了点酒,在班里兴奋地胡拉八侃,同学们也瞪大了眼睛兴高采烈地听着,难得碰上有这样的课,我的同位悄悄地对我说:“他找媳妇了,很可能不要,走着瞧。”。果然半年后他就提出了与未婚妻断绝关系,女方不依不挠,男方族人拿上酒烟肉上门请罪,被女方赶出家门,把东西扔到大街上,大骂“陈世美”、“没良心的”,最后还是散了。记得我们班的女同学都骂他是“陈世美”、“有什么了不起,呸!”,他在我们心中的形象从天上跌倒地上。
我的一个远方亲戚长得很漂亮,找了个当兵的,后来男的提干,村里就传言不要她了。女的担心被踹,顾虑重重,女的不识字,不会写信,整天装在闷葫芦里。我见过她腰里栓着红朱砂袋,听说是避邪,思虑成疾成了抑郁症,其实男的品质很好没有那个意思,男的回家探家时问女的:“你怎么了?愁眉苦脸的。”女的羞羞答答地回答说“听人家说你不要俺了”,男的笑着说:“人家说,我说了吗?没那回事,我要对得起你。”女的听了两行热泪夺眶而出,哽咽着说:“早知这样,我也不会得病。”结婚后女的病治了好几年才治好。
那个年代没有电视机,有个收音机听就算富人家了。我记得我大娘家的哥哥在山西当兵买回一个收音机,收音机里每天下午播放配乐小说《人生》,讲的是一个农村青年高家林考上大学分配到城市工作,与青梅竹马一齐长大的恋爱对象乔珍断绝关系,找了城市媳妇,后来犯错误遣送回农村的故事。我每天下午放学后就蹑手蹑脚地到大娘家的后窗户底下听,大娘烧包不让到她家去听,到校后同学们就讨论,都说“高家林活该。”我想这是时代的演变造就的。
谁家要是在农村没找,从城市领回去媳妇,村里人就说“真有出息,还找了个城市的”会投去羡慕的目光。我村本家的叔叔是恢复高考的第一年20XX年,我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上的是邮电学校,毕业分配到淄博工作,也是村里第一个领回城市媳妇的。那是我上小学五年级,放学后叫了几个同学就到他家看媳妇,其实还没结婚。他热情地拿出透明的锡纸包的糖给我们,我们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城市糖,舍不得吃,见谁让谁看,像领了大奖似的;第一次见到了卷发,我小姑碰碰我说:“快看城市人的嘴唇是红的”;第一次见到了裙子;第一次见到了高跟鞋,以前这些只能在电影里见到。我们五六个人使劲往前挤,挤到城市媳妇的跟前闻到从来没闻到的香味,我姐说“城市人真香”,我们欣喜若狂。叔叔还领着媳妇爬山,我们就在山下远远的望着,不敢跟在他们后面,看到叔叔拉着媳妇的手,我们就齐声叫“真不害臊!”随后是我们的狂笑不止。在地里干活的大婶婶笑着说“真是闲的,让她刨上两天地就没闲心爬山了。”大爷见了媳妇的烫发头说“让她去扬一天麦场,管叫她头上的麦糠摘不下来。”
现在随着城乡差别的缩小,农村的青年男女基本都到城市安家,有的上大学在城市工作安家,有的挣了钱在城市买房子安家,农村的地基本上是50岁以上的人种着,回家过年时见到的媳妇大都是城市的,就是农村的也看不出来。
我读了这篇小说感叹道:命运弄人啊,留下的是无尽的感慨,人的一生真的无法预料。
今年十月,中国作家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在获奖前,莫言其实已经在中国大陆上掀起了阵阵波澜。借着学校举办“读书月”活动的东风,在舆论对莫言的赞美的推波助澜下,我踏上了探索莫言文学的道路。过程中,我“结识”了《红高粱》《白狗秋千架》《生死疲劳》。莫言写了很多书,这只是冰山一角!
莫言的《白狗秋千架》里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主人公悲凄的一生的故事并不是让我最感触的。90后的我,爱情可能是情感催化剂,能有心灵的碰撞,产生共鸣!而由《白狗秋千架》改编成的《暖》引起了大众的关注,正是这样的一部作品——我的情感催化剂让我颇有感触!或许是《暖》被编排成了电影,成了更能吸引读者或观众眼睛的“功利武器”;或者是现代人的科技发展使人们魅惑于荧屏,远离了“书香”;也许人们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可能我是属于这一类!
两本书类似的当然是作者莫言的主要背景——在中国成立早期时代,人民过着清贫生活,主人公——暖一生悲凄,却也算幸福。在作者笔下暖因与青梅竹马的井河一起荡秋千而摔断了腿,曾经承诺过她要接她到省城演戏的“小武生”,在她等待的眼睛中消逝;曾经承诺过她考上大学就会接她到县城的井河,在她看他写的信,他买的鞋时如眼泪滴落般淹没池塘。谁也没有想到最后她嫁给了哑巴,一个淳朴很傻气整天赶着鸭子的内心血性的男人。或许这是悲剧,如果理解爱是平凡的,真诚的,这或许也是一种幸福。
十年后,井河结了婚,是一个可爱女儿的父亲,决定回家看看,
看那物是人非的黑瓦白墙错落布置熟悉而又陌生的村子。偶遇了一瘸一拐的农村妇人——暖。他也已有了孩子,五六岁,这使她成了地道的农村妇人。井河心中感叹:这是我想回来看看,却又不敢回来的原因。
也许,是那两个男人辜负了暖,但考虑到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人(特别是男人)是身不由己的,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是会逐渐成熟的,此书在结尾处作者也从另一个角度看了这一个问题,或者是作者赋予井河的自我安慰,可能也是作者本人的由社会所迫所造成的一种纠结情绪,运用巧妙的心理描写结合本身的思想或者社会经验,将暖的结局看作是一种幸福。
结合自身笨拙的认知谈了我对于故事的感受,不管是小说还是被拍在荧屏里的画面,文学是都是它们的基石,没有作者传神的描写与述说,再完美的词语也只是一堆乱石,唯有作者飘洒的笔墨才能建起文学大厦!本书让我觉得惊叹的是作者的语言艺术和心理,动作描写的细致传神,如身临其境般真切!比如在描写暖的每一个细节动作时,都会使读者联想到主人公当时的神情和心理活动;描写哑巴时,更是巧妙的运用侧面描写将哑巴的朴实憨厚展现的淋漓尽致;文章开头是龙头,很多作者或许会用很多文字描写背景,枯燥乏味,没有读下去的欲望,此文作者轻描淡写勾勒出新中国初期农村的风景,很快将读者拉入时空隧道,给人以新奇,焕然一新的感受进入下文。
正是有作者如此的文学功底与思想积淀,才有了一个凄美的故事。
电影《暖》改编自莫言的小说《白狗秋千架》。《暖》给我的感觉清新,自然,贴近生活。场景与对白犹如静水流深。人物很少,也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情节,只是简单的爱情故事。我喜欢这样的电影。真实,唯美,让人遐想。像《那山那人那狗》、《爱有来生》、《美人草》和《我的父亲母亲》。
读了原着《白狗秋千架》,觉得电影拍的好多了。可能是先入为主的原因吧! 原着里,暖是个半瞎子,嫁给了一个粗暴颇有性情的聋哑人。生了三个双胞胎,一样的聋哑。暖身体丰腴。无论走到哪,都有一条白狗跟随。暖还有个外号,叫“个眼暖”。“我”是因为学校放暑假,离开故乡多年,回来看看。喊暖叫做小姑,很奇怪的称谓,因为暖比“我”小两岁。暖爱上了临时驻扎在村里的年轻英俊的蔡军官。后来部队开拔了,暖也就丢失了这份短暂的爱情。她在等待蔡军官的年岁里,和“我”慢慢的好了。
“我”和暖在荡秋千的时候,绳子断了,暖摔进了刺槐沟,被刺槐戳瞎了右眼。而“我”风风光光的考进了大学,许诺一定会回来娶暖。可是日子一天天远去,暖觉得自己已经配不上“我”了,便自动断了和“我”的通信。我也就没有再坚持这样一份爱情。时隔十年,“我”已经有了未婚妻,而暖已经堕落进了这样的生活。灰蒙蒙的眼神,好似已经对生活丧失了任何兴趣,有的只是行尸走肉。故事的结尾,暖借给孩子们出去做衣裳,出门,在路上等“我”,以白狗为媒介,真的见着了“我”为结尾。
谈话内容除了暖的伤心与绝望,还有我的愧疚与慌乱,这样的谈话自然是没有结果的,作者给予我们的也都是省略号。电影里,“我”的名字叫井河。井河因为处理恩师的事情,回了趟故乡,巧遇了暖。在此之前的十年,他都没有回来过,除去远的缘故,也是因为怕见到暖。这次却意外见到了,还是那样的震撼。暖已经变成了沧桑的农家妇女。只不过暖不是瞎了一只眼,而是瘸了一条腿,走路不方便。她嫁给了哑巴,生了一个乖巧的女儿。正常的孩子,没有聋哑。井河在处理完老师的事情之后,第二天来到暖的家。
天下着雨,青石板路旧旧的,湿湿的。映照的人心情压抑。暖在家里翻小皮鞋,曾经井河送给她的。他们一起吃了顿饭,井河,哑巴,暖,暖的女儿。哑巴对井河总是有所防范,他感觉,他是来抢暖的。他们一路拼酒到醉。下午井河走的时候,哑巴竟然让井河带着她们母女两走,为的只是觉得井河能给她们娘两有更好的生活。哑巴的行为很受人感动。可是电影里的井河已经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儿子。他是不能带走暖的。暖在成为瘸子之后,嫁给了哑巴,她心里爱着井河也不能够离开哑巴的。人生处处充满无奈,更何况爱情这样奢侈的东西更是不易得到。
莫言写了很多小说,我最爱的还是《白狗秋千架》,曾经给了我无数的感动。
小说以讲述了一个叫“暖”的女人的故事,原本拥有令人羡慕的花容月貌,却因为荡秋千摔跤破了相,便不得不接受命运嫁给一个哑巴过着和所以普通农家妇女过的日子,甚至比一般女人更辛苦。故事开头以条白狗为线索,描写了作者在回乡路上的一座桥头看到的景象。将狗以拟人手法描写的细致入微。“它似乎在等人,显出一副喝水并非因为口渴的消闲样子。河水中映出狗脸上那种漠然的表情,水底的游鱼不断从狗脸上穿过。”接着,它等的人出现了,便是作者年少时的好玩伴,也是自己曾经喜欢的女孩子,他叫的小姑——暖。但是她的一身装扮身着牛仔裤的自己那么格格不入。当作者与她问候时她态度却丝毫没有温和可言,使我十分不解,在这里,作者便以倒叙手法讲述了他们的过去,也解开了我的疑惑。
年少的他们,一个会吹笛子,一个会唱歌,为了迎接远道而来的解放军,一起合奏,并被首长表扬。那时情窦初开的暖喜欢上了一同来的年轻英俊的蔡队长,并且对他说过要来招她当兵的话深信不疑。就像作者说的,要是暖没有破相,也不比那些歌星差,但世事弄人,作者叫上暖去荡秋千会出意外,暖永远失去了右眼。后来的故事便自然的发展,作者大学毕业留校教书,暖也没等到她的蔡队长,而是嫁给了邻村的哑巴。其实到这里,故事已经很清晰,作者过着知识分子的“高档生活”,暖过着普通农民的“低档生活”,原本两个要好的儿时玩伴已经不像从前,横亘在他们中间的差距已把他两向反方向拉的千里远。当作者来到暖的家,首先迎接他的是一个满腮黄胡子两只黄眼珠的剽悍男子,便是暖的哑巴丈夫,他与他疯狂的争执着;接着,是三个同样相貌、同样装束的光头小男孩,想接作者给得糖却因惧怕父亲而躲在一旁;最后才是刚刚换了衣服的暖,向哑巴解释了以后哑巴却又像个孩子一般。故事的最后,作者被白狗指引来到高粱地,看到了原本说要去裁布的暖,她说她只想要个会说话的孩子。
看完小说,我回味了很久,其实我们都明白,暖不恨他,不恨他把自己带去荡秋千而失去右眼,她只是不甘命运的安排,她没等到她的蔡队长,也没嫁给作者,而是嫁给了一个哑巴,又当了三个哑巴儿子的妈,她已不再是那个漂亮的女孩子了,而他却是过着城市生活的城市人。我们感叹世界的不公,但是这样的不公却让我们手无缚鸡之力,我们唯有接受,唯有相信事情坏到一定程度便会好起来,因为它坏不下去了。也许我们会对一个女人与其他男人做出不该有的事而愤慨,但在这里却怎么也愤慨不起来,我们无从知道最后作者有没有答应暖的要求,但请允许我的自私,我只希望暖的故事不要那么悲惨,我希望作者给她一个会说话的孩子,那样她就不用面对四个哑巴过一辈子了,也许那样的日子会过得更轻松一点。可是,从另一个角度上想,如果当时的医学技术再发达一点,像现在一样,那么暖也许不会失去右眼,也许她会有不同的生活,或者蔡队长来带她走了,她当了解放军嫂;或者她也当了歌星,唱着自己的生活;也或者,她嫁给了作者,与他一起过城市人的生活„„然而,如果只能是如果,我们没有时光机,无法还给她一只右眼,更无法改变她的生活。唯有的,就是给她最美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