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爱读书的人作文
我的表哥十分热爱读书,他读书常常会忘了时间。
记得上次春节,我和父母一起回老家。一到老家,我就急着要找表哥玩,我大叫:“表哥,表哥,你在哪儿呀?”可是我叫了半天,还是没看见表哥。我很奇怪,每次我回来表哥都会来迎接我,这次是怎么回事?表哥跑哪儿去了?大家都很奇怪,连姨妈都不知道表哥去了哪儿。吃年夜饭时,表哥还是不见踪影,姨妈很着急,说:“他今天1点就不见了,现在怎么还没回来?”姨妈先叫我们吃饭,自己就去找表哥了。姨妈找了好久还是没找到表哥,正当姨妈伤心的时候,表哥的房门开了,表哥从里面走出来,问姨妈:“妈,到5点了吗?表妹来了吗?”我听了哈哈大笑,表哥听到笑声,扭头一看,说:“哦?表妹,你来了?是刚刚好到5点了吧!看表哥准时吧!”我听了笑得更猛了。姨妈说:“都6点半了,你表妹能不来吗?你准时什么呀?你呆在房间里干嘛呀,害的妈到处找你!”“什么?
6点半了?不是吧!我就在房间里把《三国演义》再看了一遍呀!”表哥说。“你这孩子,《三国演义》你都看了三十多遍了,怎么还看呀?”姨妈说。表哥又说:“非也非也,“温故而知新”,“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听了表哥的话,我拍手叫道:“表哥好文采!”“腹有诗书气自华你懂吗?读书会让你自己变得更美丽!”表哥接着说。“可是表哥,你一下子读了5个多小时的书,你难道不累吗?”我问表哥。表哥回答说:“我根本没感觉到呀!我读书的时候已经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了!我经常这样,我每天至少要读3个小时的书呢!我爱读书!”
吃完饭,表哥又去看书了,到晚上11点时,姨妈发现表哥正在床上,抱着他那本《西游记》在呼呼大睡呢!还在梦里哈哈地笑呢!
这个爱读书的表哥呀!哪一次读书记得时间呢?
我们班有一个喜爱读书的人,而且到了痴迷的地步。她留着齐肩的短发,戴着一副深度近视镜,穿着十分朴素。同学们,通过我的介绍,你们知道她是谁了吧,她就是我们班的小书虫—付可欣。
每逢下课,同学们找付可欣时,不用嚷也不用叫,直接向读书角那儿看一看,就可以看见她倚着桌子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她一边看书还不忘在一边摘抄好词好句。这也不止是我看到的第几本摘抄奔了。只见她一会眉头紧皱,一会儿喜笑颜开,读到好的地方还会记下来。她真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无论谁叫她出去玩儿,她都会冲他摇摇手说:“我还要看书;你们去玩吧”直到上课铃响了她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
付可欣读了很多书,什么《红日》,《白求恩》等。现在读书角二分之一的书都是付可欣拿来的。付可欣利用一切时间贪婪地吸取着知识来充实自己,真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
在一节品德课上,我们学习年码这一课。老师让我们找出秦始皇统一六国的那个年代,并在书上划出相应年码,我们都不知道秦始皇是哪年统一六国的,便不会做。只有付可欣举起手,快说说出了正确答案。他不但回答出是公元246年,还告诉我们在第2个尺码上的第27格。都是她平时看书多的结果啊、不然,她能知道秦始皇同意六国的年代吗?
付可欣读书读得多,大家也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在读书之星的评比中,大家一致认为付可欣是个当之无愧的小书童,并且选她来当图书管理员。
付可欣,她不但是一位爱读书的女孩,还是我的好朋友,我愿意同这位“文人”做朋友。
我们班的大队长缪舜同学个子不算高,胖乎乎的,脸上镶嵌着一双大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真像个小学者。
缪舜特别喜欢看书,是个小书迷。如果他得到一本好书,他会在走路的时候看,躺在被窝里的时候看,甚至于有一次我去他家玩的时候发现他拿了本书在厕所看。由于缪舜看书时间太长,眼睛过度疲劳,刚到五年级它的眼睛度数已经到四百度了。
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去王府井书店看书,当时离书店开门营业还有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就已经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跺着脚说:“怎么还不开门啊?”不一会,门终于开了,他撒腿就往楼上跑,等我上了楼,发现他的身旁已经放着一大摞挑选好的书了。他低着头津津有味地看着,有时候看着看着还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他已经完全沉浸在书的内容里了。过了大约一个多小时,我对他说:“怎么该回家了。”他说:“再看一会吧!”就这样大约又过了快一个小时,我催他快回家,这时他才无可奈何极不情愿地占了起来。拿着他买的书,像捧着宝贝似的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我发现脑门上有个大包,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有点不好意思地回答说:“我昨天走路看书的时候,一不小心撞到电线杆上了。”
哈哈!他就是个这样的人———一个爱看书的怪人。
我有一位好朋友,他的外号叫“读书王”,一张大脸,一双大的眼,一张大嘴……喏,已经无法形容了,只要有书读,他可以放弃一切,包括我们喜欢的游戏。
有一次,我约他去公园玩,结果,他带了一本大书。我生气的说:“谁叫你带书的?”“我自己呀!怎么了?”他不解地回答。我又说了一句:“我们来玩捉迷藏好吧!”游戏开始了,你说怎么着?他竟然躲在草丛中看书!我一把抓住他,说:“你那么容易被发现,还不如不玩。”“好哇,太好了,我可以安心地看书了。”啊!我的天!我吐血!
还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一开门,我就要疯了,哇!一地上全是书,我问了声好后,一转身,不小心碰到了一本书,结果,“哗啦”,我被“埋”了。我起来后,又看了看,这不是书房呀,我向外走,一下脚,“哗”又一声,这下可好,房门被一本又一本的书阻挡了,郁闷,我只好告辞了。
我实在是受不了,天下真有这样爱读书的人呀!
在现在这个新的社会里,有人爱上网聊天,有人爱看电视,有人喜欢户外运动,可她却喜欢一个人在自己的小卧室里静静地看书。
在看书的时候,她会和书中的人物或内容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悲痛,一起快活。这就是她读书的一些故事:
有一次,她的妈妈给她买了一本名叫《青铜葵花》的曹文轩写的书。她在小卧室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是,这次看书的经历却非比寻常。在看到书的一半时,她哭了,她感到了前所未有过的悲伤,她为女主人公葵花与男主人公青铜以及青铜的家人相处的那么和谐,仿佛就是他们家的人一样而感到无比的美好。可想到书的引索说最后葵花还是被带到了城里,她感到了悲伤,从没有过的悲伤,她哭了,泪水滑过她的面颊,滴落到了书页上??????当书看到最后一页时,她又哭了,她为葵花与青铜在离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而难过,她为葵花与青铜可能再也见不到面了而难过。
在这之后,她的母亲又给她买了一本名叫《狼图腾之小狼小狼》的书。在这本书中,她被小狼的滑稽与可笑逗笑了,可到最后,她被草原狼的不屈不挠高贵的灵魂,宁死也不被人牵着走的精神感动了。她没有再哭,她从心底里敬佩小狼,她更敬佩草原狼那坚贞不屈的灵魂。
这个小女孩就是我,我就是那个只要读书就会投入进去的一个爱读书的人。
我是一个开朗快乐的孩子,所以我喜欢跟性格开朗的书成为好朋友。我喜欢的书性格开朗,无拘无束,开卷有益的同时又不给人增添负担。我可以信手翻阅它们,甚至一边看电视一边读,最主要的是他能给我带来欢乐。
我最喜欢《笑猫日记》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此,我要把它们介绍给大家。
我喜欢《笑猫日记》,是因为它的词句非常的优美,它里面的动作非常准确。它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同现实和幻想的秘密的通道,我读了,我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蓝宝石般的蓝山。老老鼠告诉笑猫,在那里生长着蓝色的兔耳朵草,它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笑猫知道,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都能轻易地置它于死地,但笑猫为了爱的虎皮猫,这一路,它走得义无反顾。历尽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笑猫万念俱灰的回到了马小跳的家,绿毛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出现……读了这本书,心中的烦恼无影无踪;读了这本书,学习给我带来的苦恼一扫而光;读了这本书,心中的不愉快都荡然无存……反正,这是一本给人带来欢乐、愉快的书,使人心中暖暖的,充满了欢声笑语。有这样的朋友,还会使人感到孤独吗?
对我来说,书,不仅是欣赏品,更是营养品。心情不好时,一本好书会帮你赶走所有的烦恼,让你感觉好似沐浴春风一般。
在我阿太逝世的那段时间,心情可以说是失落到了极点,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想和别人说话,也不想做任何事。直到有一天,我在家闲着无聊,无意中翻出了那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胡乱读了起来。可能真是人越长大,对每本书的看法也越不一样,刚买回来时觉得毫无趣味的书,那一刻却真正将我吸引住了!全书的立意更是帮我永远告别了那段痛苦的时光!且不说书中优美绝伦的文字,以及一些如诗如画的意境,单单只看作者海伦。凯勒在双耳失聪,双眼失明,无法言语的情况下,仍对生活充满的无限希望,就叫人深醒,我让我觉得,如果我现在的心情和她所承受的痛苦来说,这件事真的太渺小了,如果生活中的这点小事也能将我击垮,那我真是太脆弱了!这就是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原因。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笑猫日记》就是我进步的阶梯,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是我的良师,是它们让我体会了人间百态;是它们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是它们让我学会了怎样面对困难,让我广交好友,使我成为一个博学多才的人。
读书,使我快乐。因此,我要把《笑猫日记》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介绍给大家,希望也能像我一样在读书中寻找快乐。读书给我的快乐是永恒的,是无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