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四次全会心得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进行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以下是关于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心得。
四中全会刚刚结束,旋即召开的中纪委四次全体会议,既是践行四中全会精神,更为依法反腐提供了明确而清亮的注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刚刚结束,旋即召开的中纪委四次全体会议,既是践行四中全会精神,更为依法反腐提供了明确而清亮的注脚。
依法治国,其根本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的权利,增进人民福祉。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党中央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将四中全会的议题定位为依法治国,显示出在目前的情况下,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紧迫性。而依法反腐则是依法治国的一个表现方面,历数近年来的大力度、高频度反腐,无声地传递着坚定的立场,反腐不仅常态化、制度化,更被纳入了法治轨道。
王岐山书记曾经多次在会议中提到先治标,再治本的反腐思路,在中纪委四次全体会议上他也就此做了新的比喻:“保持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王岐山书记还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宪法确立党的执政地位,赋予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坚持依法反腐能够为反腐的治本工作注入活力。比如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如何除病根?就需要法治反腐,对腐败零容忍,通过严密有效的制度设计,更通过富有威力的依法反腐,让腐败无法生存。当腐败稍一露头就被铲除,官员还敢腐败?
坚持依法反腐,能够为全面反腐治本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只有坚持依法反腐,才能全面推进反腐工作全方位的体系深化改革,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让反腐制度能够刚性运行。坚持依法反腐,既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延续践行,更是对中纪委反腐治本工作的有力推进。
今天,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中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坚定不移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我们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再次强调全党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决遏制住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充分表明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作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依规管党治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意志和决心。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切实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
会议就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提出要求。一是严明党的纪律,维护政令畅通。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二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实施《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部党组及机关司局单位、直属高校党政领导班子要紧紧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三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和教育部二十条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四是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督察督办力度,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问责。五是大力推动法制机关建设。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好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建立直属机关纪检工作协作机制,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敢担当的教育纪检监察队伍。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纪委委员123人。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进行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四中全会刚刚结束,旋即召开的中纪委四次全体会议,既是践行四中全会精神,更为依法反腐提供了明确而清亮的注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刚刚结束,旋即召开的中纪委四次全体会议,既是践行四中全会精神,更为依法反腐提供了明确而清亮的注脚。
依法治国,其根本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的权利,增进人民福祉。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党中央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将四中全会的议题定位为依法治国,显示出在目前的情况下,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紧迫性。而依法反腐则是依法治国的一个表现方面,历数近年来的大力度、高频度反腐,无声地传递着坚定的立场,反腐不仅常态化、制度化,更被纳入了法治轨道。
王岐山书记曾经多次在会议中提到先治标,再治本的反腐思路,在中纪委四次全体会议上他也就此做了新的比喻:“保持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王岐山书记还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宪法确立党的执政地位,赋予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坚持依法反腐能够为反腐的治本工作注入活力。比如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如何除病根?就需要法治反腐,对腐败零容忍,通过严密有效的制度设计,更通过富有威力的依法反腐,让腐败无法生存。当腐败稍一露头就被铲除,官员还敢腐败?
坚持依法反腐,能够为全面反腐治本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只有坚持依法反腐,才能全面推进反腐工作全方位的体系深化改革,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让反腐制度能够刚性运行。坚持依法反腐,既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延续践行,更是对中纪委反腐治本工作的有力推进。
昨日,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在京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会上表示,“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谁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反腐败上发实招、出重拳,不管是“虎贪”还是“蝇贪”都纷纷落网,可谓是民心为之一振、风气为之一新。中央的一系列举措也诠释出十八大以来反腐新常态。
在笔者看来,当前中央高压反腐让很多人“不敢腐”,接下来要加强制度建设解决“不能腐”,中央正在一步一步兑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句话,相信中国的反腐工作正在迎来从治标到治本的节点。而要做到标本兼治,我认为需要做到三点:
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选拔任用那些道德底线高、有较强抵制腐蚀能力的人,只有这些同志走到更高的位置上,才能更多地为群众谋福利,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想群众之所及,想群众安居乐业之策;
二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各级干部的宗旨意识,只有思想意识上去了,才能真正意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才能心中无贪欲,不伸出罪恶之手;
三是制定一个更合理的薪酬制度。现在公务员的工资已经10余年没有调整,早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如果提高薪酬,党员干部少了后顾之忧,干事创业的信心才会更足,决心才会更大,干劲才会更猛。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日前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传递出依据党内法规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在各地党员领导干部和群众当中特别是纪检监察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大家纷纷表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受到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个“严”字引起强烈共鸣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
一个“严”字,在广大干部群众心中引起强烈共鸣。大家普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从严治党,踏着不变的步伐,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力度,全国上下有目共睹。但也有个别地方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甚至对于出现的腐败问题不查不办,群众意见很大。”辽宁省沈阳市纪委常委崔嘉林说,只有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国家长治久安。
北京市昌平区一位基层干部表示,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这充分说明,反“四风”不是一阵风,反腐败也不是一场运动,而是常抓不懈的“新常态”。这也提醒我们执法部门每一名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依法依纪执法,“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围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目标和时间表——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干部戚海红说,拥有严格的党内法规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也是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
上海市政治学会副会长浦兴祖认为,随着党内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党规党纪将更加明确、便于执行,使管党治党不缺手段、不缺程序、不缺操作细则,从而形成全面的威慑力。
严守政治纪律维护集中统一
许多干部群众注意到,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特别强调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性,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
内蒙古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献华说,只有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才会保持凝聚力和战斗力,否则就会成为一盘散沙。要求党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重要举措。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纪委书记徐忠贵表示,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将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切以党和国家人民利益为准则。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政治纪律是党的首要纪律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河北省临城县临城镇纪委书记仝增军说:“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这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自身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广东省委党校副教授张浩说,反腐进入深水区后,对纪检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队伍廉洁,对树立反腐的权威性非常重要。
“当前中央反腐力度空前,成效显著,尤其对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要求高、纪律严。对内部发生的违纪行为,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决查处,强化执纪者更应遵纪的意识。”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纪委书记吴胜卫说。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中共陕西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崔利民表示,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从制度上让监督权被监督,保障监督权力不被滥用。
党中央专门召开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值得关注的是,10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并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了8点要求。
以“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两个关键词展开的这个10月,注定不同寻常。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建设问题在整个国家治理当中有重要地位,如果执政党的建设搞不好,整个国家也没有办法进行治理。”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认为,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讲是对执政党自身提出的要求,而从严治党很重要的是怎么规范执政党的权力,两者的目标相吻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我们党依法执政、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
——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这一系列阐述,回答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的问题。
党建专家、法律学者普遍认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反腐,是新一届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依规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思想。
此言不虚。有媒体举例说,过去,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长期存在,抓一抓好一点,过一段又反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规章制度,以制度正风,用规则问责,使“舌尖上的浪费”得到有效治理。
“将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反映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说,十八大后,反对腐败、改进作风不仅常态化,更被纳入法治轨道。
从严必有法度,党纪严于国法
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至今仍然振聋发聩: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
“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2014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指出,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
从各级纪委这两年查处的案件类型不难看出,党纪“高压线”不仅上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节礼、违规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出入私人会所活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也通上了“高压电”。
“这充分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的事实和中央以从严治党带动厉行法治的决心。”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的鲜明态度。
去年,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有31人;今年以来,又有32名副部级以上干部被组织调查。
中央纪委重拳“打虎”,各地各部门“打虎拍蝇”并举。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万人,同比增长超过30%。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正风肃纪、纠正“四风”。截至今年9月30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2404件,处理8253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259人(包括省部级干部2人、地厅级干部132人),不少典型案件以点名道姓的方式向社会通报曝光。
有媒体评论指出,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相关审查报告,可明显看出党纪与国法正在努力实现有机对接,越来越多的“法外之地”将被清理。
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既要求管好党、治好党,又要求建设好党,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拥有一套完整的党内法规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经过近百年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已经形成了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在内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手铁腕反腐、涤荡“四风”,一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从严治党呈现“综合治理”态势。
首次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党内“立法法”,迈出用制度约束权力的重要一步;集中清理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近四成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被废止或宣布失效;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将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编织得更加紧密、牢固。
10月25日,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要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
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