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
工程编号:
备案盖章:
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工程名称:
招 标 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电 话:
日 期:
资格预审通告
作为拟建工程的业主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现为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任何缺陷发布如下投标资审通告,诚邀具备资审条件的申请投标人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资审。
⒈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结构形式、资金来源、招标方式、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等)
⒉招标人简介:
(名称、公司性质和构成、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地点)
⒊工程筹建具体情况简介:
(计划任务文号、规划许可证文号、设计图纸情况、设计单位名称、场地准备情况等)
⒋申请条件:
申请参予本工程投标资审的投标人须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且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投标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有意向的申请投标人可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时间、获取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等内容)
6.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料应在 年 月_ _日_ 时 分前填写和准备完毕并递交到下述地址。迟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并原封退回。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7公布资审合格投标人名单的时间:
资审合格的申请投标人名单将在 年_ 月 日前公布并通知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投标人,如时间有变动,以招标人将另行通知为准。
谨致
商祺!
招标人:(盖章)
日期:
资格预审须知
一.总 则
1.招标人简介:
(招标人名称、公司性质和构成、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地点等)
2.本工程监理工程师为 。
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为: 。
4. 作为本工程的业主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基本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为该工程的建设筹措了一笔足够的资金,其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本次资格预审项目合同价格的合理支付。
5.申请人须明确附录A中列明的各主要工程项目的实施方式,尤其当申请人采用联合承包和/或总分包方式时,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和/或各分包人的工作范围,并详实提供各合作伙伴和/或各分包人的资审资料,以便招标人进行恰当、公正的评估。
二.资审预审合格条件
1.为了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参加对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具备足够的条件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所有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下述证明材料(以下条款仅供参考,招标人可以酌情增减):
(1)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协作伙伴或如系联合承包体时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资质证书、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如有时)、联合体合作协议和组织分工情况等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2) 申请人在过去五年内实施类似工程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目前在建的工程和其他合同任务的详细情况说明;
(3) 申请人所具有的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申请人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的详细说明;
(4) 申请人的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申请人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包括现场内外)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
(5) 对拟采用分包方式的主要工程项目,即拟用分包计划的详细说明,包括拟用各分包人的经历、资质和业绩等资格条件;
(6) 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方,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招标人从其开户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7) 申请人对提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函等合同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担保或保证金的能力的说明和承诺;
(8) 有关申请人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
(9) 申请人须提供其在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如鲁班奖、长城杯等)的证明材料。
2.本工程关于各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基于申请人按所附资审系列表格和本须知的要求所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和本须知附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表2所约定的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3.申请人所报预审资料应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相一致,如果投标文件所报资料与预审资料不一致,且对评标结果有较大影响时,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联合体
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如果达不到本须知联合体的要求,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2.联合体各成员可以单独参加资格预审,也可以联合体的名义统一参加资格预审。如果单个公司能够独立通过资格预审,鼓励单个公司直接参加资格预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通过资格预审的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将被视为资审当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
(1)联合体的每一成员需如同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一样提交符合要求的资审全套文件。
(2)申请书中应保证,资审合格后,申请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书;投标书和一旦中标后的合同须有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和法人签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在资审申请书中已附有相应文件,在提交投标书时,应附上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约定各成员在联合体中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3)申请书必须包括一份联合体各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的说明;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必须具备他所承担的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
(4)申请书中应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
4.资格预审合格后,资审合格的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招标人认为联合体的任何变化将导致如下任何情况,则不能获得允许:
(1)大大影响了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实力;
(2)有未通过或未参与资格预审的新成员;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
(4)招标人认为将影响招标工程利益的其他情况。
5.联合体总体能力的评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以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的资格条件为基础。
6.以联合体名义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独立参加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并自动认为资格预审合格。在下文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日期前重新组合的联合体,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由招标人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
7.以合格的分包人分包本工程某一具体部分为基础参与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公司,在改变所列明的分包人或分包工程范围前,必须征得招标人的批准,否则,他们资格预审的结果将自动失效。
四.申请书递交
1.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能作出有依据的和客观的判断。如果是应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对所呈申请书内容的澄清将作为申请书的内容进行评估。招标人鼓励申请人将他自认为有助于进一步说明其实力和能力的资料以补充页形式随申请书一道递交,诸如申请人在某一领域或方面的特别专长,只要能够被恰当证实且对本工程有益,将会被招标人在评估时予以肯定。
2.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合格后,即可获得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鉴于中标人只能有一个并出于保护各个申请人的利益考虑,如果资审合格的公司的数量大大超过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起码数量时,招标人将保留选择进一步评估的方式的权力,以从中择优选出数量恰当的合格申请人。
3.本资格预审的合法语言文字为中文,如果有任何资审文件的原始资料为其他语言文字,申请人须在原始文件后附上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翻译件。
五.资格评审
(一). 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
(二). 评审内容:
(三). 评审方法
(四). 评审过程记录和评审报告备案
六.通知和确认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前将资审结果通知所有申请人(如时间有变动,以招标人另行通知为准),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名单将同时公布;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以传真或挂号邮递方式按上文写明的招标人地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通知。招标人将随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等事宜。
七.附件清单
1.附表1 资格预审必要条件标准
2.附表2 资格预审附加条件标准
3.附录A 主要工程项目
附注:附表1和附表2所列的条件标准仅供参考,招标人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时,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招标人考察的重点酌情增减,但所列条件标准务必与资格预审合格条件一章中第一节的文字内容相一致。
附表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附注
有效营业执照 详见合格条件1.1
资质等级 详见合格条件1.1
拟任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详见合格条件1.4
注册资本金 详见合格条件1.1
固定资产 详见合格条件1.6
流动资金 详见合格条件1.6
质量保证体系 详见合格条件1.1
环境保护体系 详见合格条件1.1
履约历史 详见合格条件1.8
荣誉奖项 详见合格条件1.9
分包 详见合格条件1.5
附表2 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附注
近五年同类工程施工经历 详见合格条件1.2
拟用技术管理人员结构 详见合格条件1.4
机械设备 详见合格条件1.3
安全文明施工 详见合格条件1.2
总体财务状况 详见合格条件1.6
净资产总值 详见合格条件1.6
项目经理的专业技术职称 详见合格条件1.4
项目经理的学历 详见合格条件1.4
附录A
主要工程项目
1.工程概况
2.主要工程项目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二:施工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曹禺公园二期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文件包含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 (该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传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三: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按资格预审程序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3、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3.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主要内容的更新为准;
3.2 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4、我们确认如果我方中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得到签署,从而使我方受到法律约束。
5、我们确认,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5.1 完整:申请书中的资料均按统一格式所要求的内容提供,无缺项、缺页、未经签署(需要时)等问题;
5.2 真实:资料的内容均可通过合法途径予以检验核实,无编造、伪造、借用、代替等虚假内容;
5.3 准确:附件中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均采用证书原件复印,复印内容全面、清晰,满足资格预审要求。
6、我们在此声明,如果因为我们在申请书中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我们的申请书被拒收、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或虽然通过了资格预审,但在招标会议的证书原件查验中被发现存在虚假内容并因而被拒绝投标等,我们将自行承担责任。
7、如果由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过多,招标人需要选择其中部分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我们接受任何符合规定的选择方式,并接受经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选择结果。
8、本申请书一式三份,按规定装订和签署后,在该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内提交交易中心。
投标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盖单位章)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