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采购协议书
1学校食品采购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食品原料定点单位签订协议如下:
一、食品原料采购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负责向学校食堂提供米、面、油等主要食品。油必须是正规厂家通过QS质量认证的桶装油。
二、学校食堂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供应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食堂。
三、食品原料供应点要有充足的货源,且数量多,品种全供食堂选择。同等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保证向学校提供优质价廉的产品。
四、食品采购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食堂意见,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如因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后果严重的将移交上级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要严把食品采购关,教育和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到定点单位采购食品。定期组织对食品采购点进行评估,如不履行协议,学校单方面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甲方(校方):
(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食品供应方)签字:
(盖章)
年月日
2学校食品定点采购协议书
甲方:
乙方:名称/字号:,经营地址:,负责人/法人姓名:,姓别:,出生:年月日,联系电话:,手机:,家庭地址:,身份证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沐川县利店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本沐川县利店小学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本店的实际,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的米、面、油等主要食品,必须是正规厂家通过QS质量认证的产品。
二、甲方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乙方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甲方本店。
三、乙方要有充足的货源,同等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
四、乙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甲方意见,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保证本店食品卫生安全。如因乙方提供食品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方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对乙方食品质量进行评估,如乙方不履行协议或有违反上述几点协议的情况出现,本店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3学校食堂蔬菜采购协议书
为保证全校师生能吃上“放心菜”,杜绝有农药残余的蔬菜进入食堂,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金岩中学总务处(以下称甲方)经考察商定,
学校食堂的部分蔬菜由(以下称乙方)供应。现就有关问题订立如下:
一、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三、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发现腐烂变质的蔬菜除退回处理处,还要处以一定的罚款。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蔬菜证明检验报告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五、本协议暂定执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若有违犯本协议原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4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协议书
业主:河北省威县邵固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学校能按时正常给学生提供就餐,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给甲方提供所需食品、物品,并订立本协议:
一、物品种类:
1、蔬菜类;
2、肉制品类;
3、油类、调味品类;
4、馍馍;
二、交货地点:邵固中学食堂。
三、乙方职责:
(一)供应物品报价:乙方在供应甲方食品过程中要每周报价一次,且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报价时间为每周五报下一周的价格。
1、蔬菜类: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综合价格。
2、肉制品类: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市场价格。
3、调味品类:所报价格应与当地市场价格持平或略低于当地市场价格。
(二)供应食品质量保证
1、蔬菜类:蔬菜必须新鲜,且以没有喷洒过生长素等激素类催长药及农药的为佳。
2、肉制品类: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质检合格且在保质期以内的肉制品,且所提供的肉制品不能是病残的或母猪肉等,更不能是超过保质期及变质的肉制品。
3、油类、调味品类:必须在保质期内,且有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三)有关票证索取
1、乙方必须提供本人经营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2、乙方必须提供采购点经营者的相关证件及食品质量的相关证件。
3、乙方必须提供本次供应学校物品的相关票证(发票、签字收据、能证明质检合格且在保质期以内的相关证件等)
(四)如遇停电、停水特殊情形或其它事故,乙方确实无法供应货物时,乙方必须提前一天告知学校食堂。
(五)供货时间:由甲方和乙方商定四、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按商定的时间向乙方通知采购的物品、数量。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采购资金。
五、资金支付方式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
六、安全责任
1、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因食用学校饭菜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且放弃先诉抗辩权。甲方并立即解除此协议。
2、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因食用学校饭菜到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为甲方加工过程中造成的问题,甲方自行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与乙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罚款,乙方不得有异议。每发现一次,扣除一次结账货款的30%。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两个星期前函请甲方解约,等甲方重新寻到承包商后,甲方才同意解约,并书面通知乙方解约。
3、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师生就餐,甲方拒付所有账款。
4、乙方提供的蔬菜等物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拒绝收货不算违约。
八、协议期限:本协议暂定执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若有违犯本协议原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九、未尽事项,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威县邵固中学
联络电话:03196056366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乙方:
联络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