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活动安全协议书
1社团活动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活动中双方应注意的安全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协商,参与社团组织活动的社团成员和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学生社团三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对于学生社团内部活动,社团管理委员会原则上要求 小型、就近、方便。
二、社团组织活动必须事先提前一周申请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活动申请须经社团挂靠单位及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查具备各项安全条件,批准备案后,社团方可组织活动。
三、未经批准,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组织会员进行任何活动。社团私自组织,责任自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四、团队成员要在社团负责人的统一协调下开展活动。社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团队成员的安全教育,带领队员遵守安全规定,保护同学们的安全。
五、经批准同意组织校外活动的社团必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在外期间的活动安全。临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从参加活动的会员中产生,并由社团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社团干部和学生党员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六、经批准的社团外出活动,返校后社团负责人应及时向校社管委汇报活动情况及安全情况。
七、参与活动学生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遵守
下列规定;
1、 必须是自愿参与社团活动的本社团会员;
2、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
3、 社团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失误造成的事故,将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 社团活动过程中,因个人伤害造成他人伤亡事故,由当事人双方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 为保证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管理制度(章程),服从活动组织的管理;
6、 参加户外活动过程中,会员在经社团负责人同意下活动所发生的事故,由双方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
7、 非社团组织的活动期间,会员自行组织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8、 社团组织活动过程中,会员应尊守活动的规则,不得携带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用品等。
八、社团出现安全问题,取消该社团学生干部本年度的任何评优资格。
九、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在活动期间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学生社团各存一份。
社团负责人(签字): 校社团管理委员会(盖章):
日 期:
2社团外出活动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协商,参与集体外出活动的社团与学校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参与外出活动的社团要特别注意社团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参与社团活动的社团成员;
(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交通规则,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3)严禁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不得私自下海,服从组织安排。)
(4)联系用车必须到正规的客运单位,使用由专门线路驾驶员驾驶的专用车辆;
(5)注重礼貌待人,体现一名大学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6)必须重视对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不到人员密集且通风较差的室内活动;
(7)按照社团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8)积极协助社团做好社团成员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9)不得打架斗殴,哗众取宠,不得做危险的活动。如若违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自行负责。一切活动听从社团带队人员安排。
二、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在校外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外出活动社团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社联负责人)签字:
团委签字:
年月日月年月日
3外宿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协商,参与社团活动的外宿学生与学校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参与社团活动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参与社团活动,学生保证在参加活动前已将活动的详细情况告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交通规则以及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3)严禁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按照社团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4)注重礼貌待人,体现一名中职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5)积极协助社团做好社团成员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6)不得打架斗殴,哗众取宠,不得做危险的活动。如若违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自行负责。一切活动听从社团带队老师的安排。
(7)社团活动开展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下午4:00-5:00,参加社团活动的外宿生务必按要求进行活动,不得离开规定地点进行其它活动,否则开除出社团。
(8)参加社团活动的外宿生放学后必须及时回家,不得去同学家借宿或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9)外宿学生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负责督促其子女按时回家、按时上学,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10)要自行做好自行车的保管措施,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二、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学生监护人、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各一份。
甲方(学校社团)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学生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