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1车辆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车牌号码为的车辆使用权转让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转让使用权车辆(下称此车辆)信息:
1、车型: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4、车牌号:
5、出厂日期:
6、车辆报废日期:
二、车辆使用权转让期限
车辆使用权转让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三、车辆使用权转让费用
车辆使用权转让期限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将车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2、甲方不承担车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赔偿责任,乙方使用期间车辆导致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3、车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收回车辆使用权,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a)乙方用此车辆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b)乙方将此车辆转让、出租、出售、抵押、质押。
c)乙方从事其它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4、甲方保留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拥有此车辆的使用权。
2、在乙方使用期间,乙方保证不能随意将车辆出租、出借、出售、转让给他人;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借、出租、出售、转让给他人等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使用期间应当按时为此车辆购置保险,包括全额交强险、全额商业险(含最高三者险),并承担保险购置费用。
4、乙方自行承担使用期内此车辆的保险购置费用、年审费用、燃油费用、路桥费、维修保养费等一切费用。5、乙方在此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赔偿金额=车辆当年市场评估价值—保险理赔金额。
6、车辆使用权转让期限届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当日,乙方应归还甲方车辆,逾期不归还的,乙方应按1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
7、乙方使用此车辆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乙方自行承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其它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2车辆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受让方):
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其所有的富路FL175ZK型摩托车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形式: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元)作为该车使用权转让费,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转让费支付给甲方。
二、转让车辆相关信息:
1、车架号:
2、发动机号:
3、车牌号: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到车辆保险缴纳单位将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本车使用权转让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后顺延。
五、自本协议签订即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借给他人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保证其使用车辆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律规。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3车辆及牌照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车牌号码为 的小型汽车有偿转交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转让使用权车辆(下称此车辆)信息:
1、车型: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4、车牌号: 公民身份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
5、出厂日期:
6、车辆报废日期:
二、车辆及号牌使用权转让费用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此车辆及号牌使用费 元(大写:xx ),由乙方于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此车辆转移给乙方使用后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赔偿责任,乙方使用期间车辆导致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2、此车辆转移给乙方使用后,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a) 乙方用此车辆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b) 乙方将此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c) 乙方从事其它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3、甲方保留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车辆使用费后,将此车辆交付乙方,并将车辆行驶证交付乙方。
5、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保险手续及车辆年审手续办理。
6、甲方许诺在此协议生效期间不再对此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过户。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拥有此车辆的使用权。在乙方使用期间,乙方保证不能随意将车辆出租、出借、出售、转让给他人;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借、出租、出售、转让给他人等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使用期间应当按时为此车辆购置保险,包括全额交强险、全额商业险(含最高三者险),并承担保险购置费用。
3、乙方自行承担使用期内此车辆的保险购置费用、年审费用、燃油费用、路桥费、维修保养费等一切费用。
4、乙方使用此车辆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5、乙方自行承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其它经济损失。
三、保险条款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此车辆全部保险证明手续。
2、乙方在此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除非本协议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此车辆号牌被车辆管理部门收回或注销。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在甲方将此车辆过户给乙方后自动失效。
甲方 : 乙方:
(签章/手印) (签章/手印)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期: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