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用电协议书
1单位之间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
二、每月由甲方抄表后向乙方出具交费通知,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日内()标准向甲方支付水电费,拖欠超过()日,甲方可中止供电供月并有权中止合同。
三、甲方不得无故中止供电供水,如因甲方停电停水造成乙方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用电用水应安全节约,不得破坏水电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五、本协议自()至()期间有效。
甲方
乙方
2外协单位用电协议书
甲方:山东寿光巨能特钢有限公司
乙方: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安全供用电,甲乙双方就乙方施工供用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工地施工,甲方负责提供电源。乙方事先提出用电负荷并经甲方确认,同时完成用电线路铺设及电源设施安装报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给予送电。
二、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电力标准及规程设计、安装、使用电力设施,并严格管理,加强安全监督,以保证安全用电。(配电盘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必须良好接地,刀闸、开关灭弧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熔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电缆绝缘必须良好)。乙方驻工地期间因用电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甲方应保证电力正常供应,若遇正常检修停电等情况,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若遇事故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好工作安排。若乙方自身原因需停电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进行安排。
四、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承担用电电费,计量表计以双方确认的表计为准。对使用220V电源的设备用电,必须安装单相电度表,电度表表壳必须有完整的铅封。使用电源接线完毕后,由甲方电气工作人员对表尾和计量用CT接线端子进行加装专用铅封。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拆除更换电表和计量用CT接线端子的铅封,不得私自改动,私动计量表计。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追加损失电量。若有问题必须改动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电气技术人员到场共同办理。
五、乙方必须按照事先约定的负荷用电,因超负荷造成甲方供电设备损坏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因乙方责任造成停电范围较大,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有对乙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的权力,发现隐患及问题及时通知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次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电,影响工期责任自负。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山东寿光巨能特钢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乙方:
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3工程分包单位用电安全协议书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负责人:
乙方名称:
负责人:
年月日
4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用电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确保安全施工生产和安全用电的有效进行,认真贯彻《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标准》的规定,甲乙双方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用电责任和达到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安全生产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调,鉴定此协议,望甲乙双方认真遵照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用电有权进行监督和管理。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在施工现场的违章用电和没收其违章用电设备并进行罚款处理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布置和安装临时用电设施时必须要通知甲方电工负责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配备两名以上持有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颁发的低压运行维修电工操作证,方可进行电工作业,严禁非电工操作。
3.乙方在布置和安装临时用电设施时、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标准》进行安装和敷设。
4.乙方所有进入施工所用的临时分配电箱、开关箱、各种漏电断路器和开关、以及各种电动工具、电源线等其他电器设备必须由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以及国家的认证3C认证标志,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5.乙方应在工人进场当天对其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个工人都懂得安全用电的重要性。
6.乙方自进场一周之内将临电电工的操作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报甲方备案、以备查验。
7.精装修队伍在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碘钨灯,走廊、楼梯间、各个房间内应装设36V低压照明。
8.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或安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热水器、电炉子、电饭煲、电热毯、电褥子等其它自制的各种用电设备进行做饭、烧水、取暖等,一经发现将其没收并处以罚款,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以上设备时,必须报甲方审批。
9.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滚线轴、多用插座板。
10.施工现场对电焊机作如下规定:
1〉电焊机必须社设置焊机专用箱、专用箱必须是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箱体的厚度必须达到1.2mm,箱腿高度为0.6m-1.6m,箱体和箱腿应为一体。2〉电焊机的防护罩必须齐全而且必须牢固可靠。
3〉电焊机的一次线不得超过5m,二次线不得超过30m。
4〉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使用钢筋、各种金属管、条、丝等待铁二次线。
5〉电焊机的一次线必须有临电电工进行压接和拆除,焊工人员只能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连接二次线,违者重罚。
11.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配电箱必须符合要求。
12.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此协议一式两分,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不足的地方由临时用电技术交底补充。
甲方:(章)乙方:(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