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入伙协议书
1理发店合伙协议书
甲方:(真名)
身份证号:
现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真名)
身份证号:
现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从年月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经营本店(店名)(地址:),直至结束到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个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1、前期预需投资现金人民币元。甲方投资现金人民币元,占投资总额的%;乙方投资现金人民币元,占投资总额的%。甲方与乙方的投资比例为:。
2、店面装修完工后根据装修情况多退少补。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3、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乙方%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方保管,方监管,在每月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并通报另一方。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④后期他人入伙,需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①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按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事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转让出资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起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作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2美发店入股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年月日独立投资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方市场号一家美发店。营业面积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元总资产为原始股(已签订合约当日为准)共计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月纯利润%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分红同时必须承担每笔店内后期投入流动资金%(如:店内重大活动、基础建设、等一切相关费用)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
2)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
3)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4)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5)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
4)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5)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
1)每月日为红利分配日。
2)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
1)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
2)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
3)本协议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月日
3美发店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本着将“”品牌做强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共同经营投资,有关合作事议,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范围:专业美发(以后会设立美甲、及服装项目)
第二条:出资方式和比例:
l、美发店总投资(大写)。分成100股,盈亏按比例分摊。
2、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占总投资股份比例的,
3、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占总投资股份比例的,
4、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出任法人代表。
第三条:甲乙双方可按各自股份的比例享有本合同经营项目。按照持股的比例分取红利,和承担和亏损及其他经营风险。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完税以后的利润可按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和储备运作金,具体为:
1、储备金为利润总额的20%,逐月累计不设最高额,不作分配,可用作抵除亏损。继续投资或用于其他必要用途。储备运作金由法人暂管且不能随便动用资金,另一股东都有查账及监管的权力。
2、前期利润分配为利润总额的80%,以收回成本之后为60%。
第五条:每月分配红利一次,按照各方持股的比例进行分配,亏损则按持股比例承担或在储备金中抵除。
第六条:甲、乙方各如一致认为本合同项目无法继续经营,可进行经营清算。终止清算时,在协议生效后所产生的有债券或债务或资金由甲、乙方按持股的比例分摊分配。
第七条:为了更大的战略发展,合作采取长期方式,中途退出,正常情况不退还原始股金,除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拒因素(疾病、天灾等)中途退股的,经多方协商同意退股,在计算另方已分红的金额不足投资的金额另方补齐,若一两年后股金另一方已收回,则不退还原始股金。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重大事务决定,执行具体由甲、乙方共同参与协商决定。
第十条:在本协议履行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某一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本公司(店)后,一年内不得将本公司商业机密透漏给另的同行业,及一年内不得在本公司(店)两公里范围内开店,否则另外几方有对某方有诉讼索赔损失的权利。
第十二条:某一方的享有股份是人在、股在,如有一方休长假(30天为准),或病长假,则不能享有盈利分红,亏损则需补上,或协商本金里扣除。直到上班为止方可享受分红权利,公司派有某一方驻店是在本公司旗下品牌店里情况,则可同时享有持股比例分红权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甲、乙双言盖章或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美发店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发店事务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第二条: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分别出资元(大写:)作为店面装修、购置更新设备等项目的启动资金。如首期出资不够支出,甲乙双方再分别等额筹款。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中途抽回,直至本协议终止时一并清算。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两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3、合伙人月收益由工资(工资标准另行制定)和分红两部分构成,并与出勤情况挂钩,计算方法如下:甲方收入=工资+纯利润×50%+(乙方缺勤天数—甲方缺勤天数)×(月纯利润/180)乙方收入=工资+纯利润×50%+(甲方缺勤天数—乙方缺勤天数)×(月纯利润/180)
分配说明:缺勤一天扣除月纯利润的1/180,即月纯利润×1/30×1/2×1/3,将月纯利润分成30份,一天为1/30,再按每人1/2分成两份,如果缺勤再从该天的1/2中扣除1/3给另一方,即缺勤者实际分得该天纯利的1/2×(1—1/3)=1/3,另一方如在岗则可分到该天纯利的2/3。“乙方缺勤天数—甲方缺勤天数”如为正数则说明乙方缺勤多,应将扣除的差值给甲方,反之也然,体现多劳多得。
4、因经营需要外出培训、学习、进货、洽谈生意等办理集体事宜而不在店中,不认定为缺勤。
5、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分配方式进行调整和补充,但必须达成协议。
第四条:出现下列事项,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4、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5、一方合伙人出现健康和法律上的问题不能继续参与合作,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6、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
7、一方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长期(一月达10天)缺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8、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五条:退伙程序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20日通知另一合伙人,经另一方同意,并达成协议。
2、合伙人退伙,另一合伙人应当与其按照退伙时的共同财产(不包括双方在合伙前的已有财产)实际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店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4、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店铺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因一方违约退伙的参照本条第3、第4款与协议第七条执行。
第六条:禁止行为:
1、上述各条款中的禁止行为。
2、合伙人未经另一合伙人同意不得转让其财产份额。
3、禁止在合伙店铺中进行黄赌毒、打架斗殴等法律禁止的行为活动。
4、禁止私自占有、侵吞共同财产。
5、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活动。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则退还乙方的全部合伙投资,另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协议终止;乙方违约,甲方则不退还乙方的合伙投资及合作期间购置的财产,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协议终止。协议终止程序按第五条第5款执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谁先使用暴力谁违约。
第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约日: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