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保密协议书
1互联网公司保密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鉴于甲乙双方已建立雇佣关系,乙方存在知悉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内容之可能,为防止泄密造成双方利益上的损失,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我们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甲乙双方确认:“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
2、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
1)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市场开发及销售前后服务情况、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者商谈的价格等;
2)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产品或者服务的销售网络、进货渠道、产销策略、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投资意向,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资料、各种协议合同等;
3)管理秘密,包括公司各种管理制度,所以财务资料,采购资料、人事资料,工薪资料以及操作手册等;
3、本合同所指技术信息,包括:
1)数据库、软件、软件文档、电脑测试传输系统、系统、产品、服务或者由透露方拥有、开发或者正在开发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从计划、制图、图表、草图、模型或者程序说明中获得的信息,从设备的检查中,及从电脑程序、数据库、软件、电脑硬件组件或者其他类似零件中获得的信息;
2)有关透露方的商业计划、营销计划或者商机的信息;
3)有关透露方的财务、业务、或者业务操作方法和方法提议的信息。
4)由于图例和其他标记等理应为公司保密的其他信息。
4、特别约定:乙方在甲方工作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信息已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以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研究发明的科研、技术成果均为甲方的技术信息,乙方应予保密。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者间接的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途径获得或者观察全部或者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的秘密信息,乙方应予保密。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技术积累、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信息。工作成果包括发明创造、技术改造、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或报酬。
2、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开、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4、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许可或者协助他人使用保密信息。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将数据、资料等保密信息向第三方移交时,须持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5、乙方离职或者退休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对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者商业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
6、乙方应于离职或者退休时、甲方提出请求时,立即无条件的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及其副本。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并做好工作交接,如未交接清楚,则视为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给予补偿。
7、凡签订本合同的乙方,均为甲方具有保密义务的重要岗位员工,故乙方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或者自己开发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否则乙方承担违约金及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甲方按乙方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0%为标准保密费,在乙方离职后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发放给乙方,至第二年期满,本合同自动解除。
8、下列情形之一,乙方离职,但仍履行保密责任,且保密期限为乙方离职后二年
内,甲方不支付乙方保密费:
1)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公司培训考核后仍不能胜任而解除劳动关系的;
2)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已达到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
3)乙方在职期间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而解除劳动关系的;
4)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5)“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保密期限
1、双方同意本合同规定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二年内有效。
2、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仍需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3、甲乙双方确认,保密义务自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字时开始,到保密信息持有方对该保密信息公开发布时为止。
4、乙方职位的变更或者工作关系的变更,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赔偿。
2、因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诉讼费用等。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3、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并且追究乙方的责任。
4、因为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泄露,无论结果如何,都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或者技术信息等为个人或者第三方获取利用时,乙方须支付甲方10倍于此信息成本的金额作为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尚有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义务。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一经签署,即视为甲乙双方认可本合同各条款。
2、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进行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或者一方不愿协商、调节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合同的修改和变更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条款出现任何方面的无效、不合法等情况,该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2、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想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2网络公司保密协议书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工作计划、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作流程、计算机软件、网络信息、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站信息、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客户信息、合作单位、行销计划、销售数据、财务资料、财务信息、市场渠道、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 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出售、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 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放工资或乙方不再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事实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第七条 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诉讼费用),乙方必须全额赔偿因违反本协议而给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利润损失、社会效益评估损失,包括索赔和执行前述索赔所带来的一切费用。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并扣发其一个月工资,取消年终奖金,并按照重大过失处理。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5、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乙方清楚知道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就必须履行本协议的法律义务,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意。
2、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 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署日期: 乙方: 签署日期:
3网络公司保密协议书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地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其在工作过程中可能知悉或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当事人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上海xx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是指: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游戏源代码,机器人密码,正在开发的游戏,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2、公司文件,资料。
3、公司经营状况及资料。
4、内部管理情况和决策秘密
5、客户资料。
6、对外合作和对外业务发展情况。
二、保密义务
第三条 乙方应履行下列保密义务: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甲方: 上海 科技有限公司
密信息,员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正确使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2.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3.妥善保管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4、相应的员工不得为以下行为之一:
1)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私自抄录、复制、电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公司范围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
2)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传递给公司的竞争对手;
3) 未经公司授权,以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员工身份对外发布、提供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4)在离开公司后,以在公司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或牟利;
5)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们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6 )乙方若离开甲方公司,自离职日起计算,12个月内不得再从事相关事业。
三、保密期限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到商业秘密脱密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四、法律责任
第五条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相关信息,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保密信息泄露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应当依法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起损失,甲方的损失无法确定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将乙方移送司法行政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支付甲方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五、争议解决
第七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纠纷。
第八条 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公安、工商、知识产权等政府管理部门对乙方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权利。
六、其他约定
第九条 本协议若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条 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必须用书面达成且经双方签署后才能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