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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家校安全协议书

时间: 12-15 栏目:信函

1小学生安全家校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甲方:班主任

乙方:学生家长

丙方:学生本人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未经班主任同意,擅自离开学校。

(4)在施工场所玩耍。

(5)爬墙、爬树、坐在走廊栏杆上、坐在教室窗口上或其它有危险的地方。

(6)参与打架,聚众斗殴。

(7)在公共场所追打、嘻闹、挤压、推拉、踩踏,上下楼梯时制造拥挤。

(8)学生到校外买食物,吃不卫生、发霉变质的食物。

(9)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到野外游玩,或在学校及班级组织的活动中不服从安排,不遵守有关纪律造成不良后果。

(10)值日生未及时关闭教室、未及时上锁。

(11)未能妥善保管好学习、生活用品。

(12)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13)本协议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水溏、鱼池、水库、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3、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4、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校园内严禁追逐打闹,私自攀爬建筑物、攀跃楼梯、攀爬窗户、攀爬体育器械、在楼梯扶手上滑行,如违禁出现事故,造成自我伤害或他人伤害的有学生自己或肇事者负责。

16、学生上学所骑自行车车刹、车锁、车撑配置齐全,车刹灵敏,到校后能按学校要求自觉停放在校园内指定的位置,锁好车锁、排放、支撑整齐,并经常注意自己车子的安全,如发生丢失学校不负责任。

17、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辆、电动车上学,禁止学生家长用农用车或非客用车辆接送学生。违反此规定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完全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18、学生如患有不便于参加某些教学活动的疾病时,家长应在学生入校或患病时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患病期间发生的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19、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若场地、器械等符合要求,学生发生意外,学校不承担责任。20、学生在学校校门以外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2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班主任)签章:乙方(学生监护人)签章:

丙方(学生)签字:

二00年月日

2小学家校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使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作为学校和家长应共同监督,共同参与,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安全问题,制定家校安全协议书。

1、家长应按学校的作息时间督促孩子按时到校,按时回家。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由家长全面负责(作息时间:早上上学7:20,下午放学冬季时间5:00,夏季时间5:30),请您不要让孩子在学校开门前到校。

2.教育孩子自学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下学安全,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许骑自行车,家长同意骑车到校的,学校不保障自行车安全。

3、学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校或需要中途离校,家长必须拿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并亲自到学校接孩子离校。

4、孩子如果有特殊疾病(如心脏病、传染病、癫痫、精神病等),家长应及时、如实告诉学校;因隐瞒病情酿成的一切后果(不管校内、校外),责任由家长承担。

5、学生间发生纠纷,家长应及时和班主任或学校联系,妥善处理。

6、学生离校后的游泳、集会、过夜、游戏等一切活动,全部由家长监管。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全部由家长负责。

7、家长要负责做好学生在家的安全教育,不玩火、不动电、不动煤气、不翻门窗、不玩危险游戏、不给陌生人开门、不跟陌生人走等,避免在家发生不安全事故。

8、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带危险玩具(剪刀、飞镖、尖刀、尖头伞、仿真枪等),并坚持检查,避免因使用此类用具伤及自己或他人,因此所带来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9、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进“三厅”,不进网吧,远离赌毒,孩子在上述场所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10、如果孩子是坐自租的接送车回家,学校不承担孩子的回家责任。这些车的孩子如果没有按时回家、没有坐上车,以及因乘车出现的任何不安全事故均与学校无关。坐校车的孩子,家长要与接车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互留联系方式,及时做好沟通,认真恪守接送学生的时间。

11、学生进餐在校食堂出现的安全事故,属学校饮食卫生问题,由学校及相关人员承担责任,学生私自在外购买食用不合格产品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予承担责任。

12、学生上室外活动课、体育课,按规定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校、当班老师承担责任,违背规范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及当班老师不予承担责任。

13、如果您每天接孩子,请按时到班级指定位置接孩子(一二年级在花园内、三四五六年级在校门口处接);如果您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孩子,请及时给班主任老师打电话;如果您没有打电话,孩子自己回家,学校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责任。

1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管理好自己的钱、财、物,以防丢失被盗。不允许带通讯工具,mp3、mp4等贵重物品,否则,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15、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爱护室内、室外的校产校具,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16、如果孩子是自己回家,学校要求老师一定按时放学,并护送学生出校门。因学校没有能力监管学生离校后的安全,所以请您一定教育孩子不游逛、不贪玩、不跟任何人走,按时回家!孩子走出校门后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孩子以何种方式上、下学,请您在相应的选项后填写“同意”二字,并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

自己上、下学()

骑自行车上、下学()

学生坐自租车辆上、下学()

家长接送上、下学()

坐校车,下车后自己走回家()

坐校车,下车后家长接送()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河滨小学

20XX年2月

3小学四年级家校安全协议书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XX小学

1、把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的苗头和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若出现学生校外安全事故,学校要帮助学生向保险公司索赔(仅对已投保的学生)或参与调节的责任,不负赔偿责任。

乙方(家长及监护人):

1、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及校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放火、用电、防打架斗殴、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进游戏室、网吧等一切不符合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禁止学生打牌、喝酒、抽烟等不良行为。

5、子女回家就餐及就寝出校门后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及其子女承担,一旦人生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或其它安全事故发生,应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并告知学校。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来进行处理。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由甲方收档保存。

乙方签字:

甲方(签章):

乙方子女签字:

20XX年9月27日

4小学家校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学校实际,特与学生的监护人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校或私自离校,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并严禁将上述物品带入校内。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和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牲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负责任。

11、严禁学生在楼道内追逐打闹,不翻爬门窗、围墙、树木以及楼道栏杆,不从高处向下扔东西,不扶在栏杆、楼沿边向下或左右看。

12、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3、严禁将“三无”(无生产日期、无有效期、无制商)的小食品和食品袋带入校园。与同学发生矛盾、纠纷不“私了”。

14、严禁学生私自到白龙江、河沟洗澡、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如隔河渡水,遇雾雨天气,家长应按时接送。

15、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相关教职员工负责。

16、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内外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7、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取闹学校、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如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

5小学家校安全协议书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也是学生家长的希望。教育好学生是学校老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把孩子培养成为建设祖国的合格人才,创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我们学校和学生家长需签订如下协议:

一、班主任和学校应承担的责任:

1、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教师对本班级学生负有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

2、班主任教师要建立班级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班主任和学生家长要经常沟通、联系,发现有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的迹象,要及时的进行教育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家长应遵守的安全要点:

1、小学生年龄比较小,因此家长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以保证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学期间路途上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2、学校负责收集学生家庭的通讯资料,以便保证家校联系沟通。您的通讯资料若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备随时联系。

3、学校每天、中午、下午两次点名。上课教师若发现有未到校学生立刻联系家长,问明情况。若是学生不知去向,家长需要如实向学校说明情况,并马上寻找学生,学校教师予以协助。

4、学生请假家长应在上课半小时内打电话或直接面对老师给学生请假。教师在上课中间,若发现学生没在班学习,家长应立刻把情况调查清楚,,如不在家中,教师应立刻寻找,家长予以协助。

三、学生应遵守的安全要点:

1、遵守交通规则:

(1)上学、放学路上或外出时,要走人行步道,不在马路边上行走、疯打闹。

(2)严禁乘座三无车辆,严禁乘坐超载车辆。严禁学生乘坐非客运车辆要远离车辆、不追击、不攀登行进中的机动车辆。

(4)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2、校园安全要求:

(1)进入校园后,不经班主任老师的许可不许私自离开学校,不能跟监护人以外的任何人离开校园。

(2)学生进入校园后要遵守《小学生守则》,要按《日常行为规范》中的要求约束自己,进入楼内或上下楼梯要右侧通行,要有秩序,不许拥挤,不许跑、跳、疯打闹。

(3)课间活动时,不管是室内外,都要做一些健康、安全、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或游戏。

(4)学校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需要紧急疏散时,不要惊慌乱跑,要听老师的指挥,有秩序的疏散。

(5)上体育课,在做各种动作或做游戏时,事前要听清教师要求的注意事项,活动中要做好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

(6)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大清扫时,不许用劳动工具疯打闹,不许登高清扫卫生,二楼以上的玻璃学生不许抹。

(7)学生放学后,必须先向指定的监护人报到,在经监护人许可并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外出活动。

3、防触电安全要求:

(1)校园内禁止学生维修各种用电器材,禁止学生接触各类电源,避免触电。

(2)不要在高压线下或有危险标志的地方进行各种活动。

(3)家长应配合学校应做好用电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得让学生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5、饮食卫生安全要求:

(1)不许喝生水,到学校的热水点打开水,注意安全。

(2)家长应配合学校应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加强卫生、饮食习惯的教育,不许在无证经营的地摊上购买各种饮料和小食品,不许到无卫生保证的商摊上购买各种食物。

槐桥乡小弟八联办小学

校长: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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