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绿色通道协议书
1医疗绿色通道协议书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医疗保障工作;乙方作为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设备先进、服务周到,为解除企业的医疗后顾之忧,竭诚提供医疗绿色通道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相关协议如下:
第一条:医疗绿色通道主要包括:
1、甲方员工所发生的工伤事件
2、甲方员工医疗就诊
3、甲方员工体检(招工体检和年度健康体检)
第二条:乙方承诺
1、急诊:由急诊中心承担,保证在接到甲方急诊任务后5—10分钟内急救队伍全部集中到位,全程实现迅捷优质的医疗服务。(急诊科24小时电话:0511-86019515)
2、门诊:由专家门诊、普通门诊承担,事先联系、优先诊疗。根据病情安排相关治疗(包括住院)。
3、对高层管理人员就诊,将有专人陪同,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客户服务中心:0511-86019600)
4、组织、安排甲方员工的入职体检和年度健康体检。
5、对住院人员所发生的相关门诊费用可转入住院费用。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先记帐、后结算方式。
6、按甲方需要不定期对甲方员工进行医疗急救和健康保健知识宣教。
第三条:甲方承诺
1、工伤事件、员工就医及体检委托乙方办理。
2、甲方与乙方配合,为医疗绿色通道协助做好联系、登记、结算等工作。
第四条:费用结算乙方做好医疗绿色通道甲方病员的费用明细帐目登记、统计,由甲方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如有保险赔付的费用由乙方及时结算开单。
第五条:组织领导双方成立医疗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及时沟通解决双方合作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合约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两年,如双方无异议,协议继续有效,也可以根据形势的发展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司 乙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盖章处: 盖章处:
日期: 日期:
2医疗绿色通道协议书
(甲方)名称:XXXX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地址:东莞市XXXXXXXXXXXX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甲乙双方在建立为共建单位的基础上建立为友好协作单位,并按照“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医疗绿色通道”协议书。
1、XXXX电子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与日常生活中出现工伤或其它意外情况时,能够得到迅速、及时的治疗和救护。
2、在医院相关科室建立因公负伤的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当发生伤害时,需要紧急救治的员工,待出具"XXXX电子有限公司"的证明后,可直接进入院急诊快速抢救通道优先救治。
3、平时医疗:"XXXX电子有限公司"的员工到医院就诊时,医院热情接待,精心治疗,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的待遇。在病房安置、专家会诊、手术治疗等方面享受“优先、优质”的服务。
4、应急医疗:"XXXX电子有限公司"的员工出现人身伤害和在日常生活中发生其他意外伤害事故伤病员入院时,医院免除排队、挂号、交费等程序,迅速组织医护人员救治伤病员。
5、医院明确"XXXX电子有限公司"应急医疗服务工作,发生应急医疗时,"XXXX电子有限公司"迅速拨打医院的医疗热线电话,请医院做好准备,并通知联系人做好入院时的协调工作。
6、当"XXXX电子有限公司"员工的住院医疗费,医院给予优惠待遇,住院医疗费在出院时结清。
7、本协议一式二份,从签定日期起长期有效。
(甲方)名称:XXXXXXXXXXXXX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3绿色通道医疗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有利于医患双方救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绿色通道医疗协议。
一、协议名称:绿色通道医疗
二、医疗费用: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伤病员所需的一切医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向乙方结算并按时支付。
三、绿色通道医疗内容:
1.老年人通过配备的专用终端或通用的电话终端,按指定键或者拨打指定的平台电话,系统会自动进入紧急救援服务状态。
2.遇紧急情况,乙方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尽全力抢救甲方伤员,优先满足甲方救助需求;甲方保证按规定付款。
3.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伤病员,需x光、采血化验、B超等辅助诊断时,乙方应优先予以安排。
4.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伤病员,需入院或手术医治疗的,乙方应优先予以安排。
5.如果乙方不具备救治甲方病员的医疗技术条件,要负责甲方病员的转院和护送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6、如发生“非典”、“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对甲方的工作地点进行定期消毒,消毒药品费用由甲方承担。
7、遇紧急情况(洪水、地震、硫化氢气体中毒等),乙方必须尽全力参加抢险。如需乙方到达施工现场急救的,必须尽快派出医疗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救助。(车辆由甲方优先安排)
四、协议期限: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4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执法办案安全,切实防止和妥善处置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出现的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签订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协议。
一、县人民医院保证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全天24小时的待诊,确保检察院在办案期间启动“绿色医疗救助”第一时间得到优先、及时救助。
二、县人民医院指定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为联系人,在接到“绿色医疗救助”电话后,根据情况指派相关专业高年资医生第一时间到达开展救助;
三、对于年老体弱、身体患有疾病(特别是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及自伤残)的涉案人员,在讯(询)问前,检察院应联系“绿色通道”医生,对涉案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将病人情况及时如实反馈给办案人员,提出诊治方案;如需要住院救治的,要及时将病人移送医院治疗;
四、对于案情重大、年龄偏大、身体患有疾病的涉案人员,县人民医院可指派医务人员在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值班,随时进行监测生命体征及救治;
五、犯罪嫌疑人在人民医院治疗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由检察院司法警察负责;
六、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待诊室,并按照规定配备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等常用医疗设备和必须的急救药品。
七、人民医院要加强医护人员保密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履行保守秘密的义务,如发生泄密事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人民医院对检察院办案人员不定期开展医疗和紧急救助知识培训;
九、在就诊完后检察院及时支付救助费用,针对每次出诊情况,按医院规定支付出诊费等相关费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