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场合伙协议书
1砂石场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xx,身份证号码:xx乙方:xx,身份证号码:xx就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xx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在xx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附属业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算之日或双方共同确认之日止。
三、公司的出资金额、方式、持股比例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2、协议各方的出资,应于公司预核名通过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注入公司验资账户。
3、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按出资比例持有公司股权。上述出资完成后,甲方持有公司xx%的股权,乙方持有公司xx%的股权。
四、 公司的治理模式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xx方指派。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由xx方指派。
2、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公司的重要经营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公司治理机制按《发起人协议》执行。
3、xx元以下的支出由执行董事、总经理中任何一人决定并签认,xx元以上的支出须由xx和xx共同决定并签认,xx与xx就财务签认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友好协商。公司的财务由双方共管,会计由xx方委派,出纳由xx方委派。
4、双方应根据本条约定内容,公司设立时签署《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本协议与《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5、公司设立完成后xx方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沙石场开采和经营手续。
6、手续办理完毕,公司进行开采作业和加工销售。
7、公司在后续开采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的,由股东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公司开采完成后经营所得,应先偿还股东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后,再行分配利润。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各方同意按照各方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以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乙方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六、特别约定
砂石的销售一律执行现款现货,任何人不得赊欠,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乙方:
签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2砂石场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砂石场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砂石场的名称及地址:砂石场的名称为:“石场”。砂场的地址:
二、合作经营范围:。
三、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1、出资总额由双方视情况决定;
2、出资比例为甲、乙双方各占%;
3、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各出资壹佰万元作先期开发开支,不足部份双方再按比例分摊,机械设备和新装载车为砂场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与风险承担:合作经营期间双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担风险,共同承担债务。
五、合作经营期间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1、合作期间的生产经营由双方共同协商管理;
2、合作期间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委派出纳,乙方负责委派会计,出纳会计应各负其责,财务执行一支笔管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视账面余额情况协商分红。
六、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资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转让出资股份。根据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投资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约定比例分担。
七、在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凡属对外赊账的业务原则上实行谁认可,谁负责。
八、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商终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
3、协议终止后,经清算按比例分享债权,承担债务。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3砂石场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各方:
甲方:xxxxx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丙方:xxx,身份证号码:xx就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三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甲、乙、丙三方在位于xx镇11村4组共同出资开办一砂石场,共同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附属业务。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项目清算之日或三方共同确认之日止。
三、出资金额、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69400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73000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44000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本协议签署之前交齐并已投入到合伙项目中。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864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合伙事项的决策
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关合伙事项的决策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决定。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乙、丙三方各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承担。
3、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因经营砂石场尚有如下合伙债务未清偿:1、尚欠xxx青苗、果树赔偿款13000元未支付;
2、开办砂石场前期使用挖机、装机、双桥车等机械,尚有xx元机械费用未支付。
六、现场连砂的销售
现场连砂销售价格确定为400元/车(车箱长度不超过5.6米,车厢高度为1.2米加0.3米围板)。连砂的销售一律执行现款现货,任何人不得赊欠。
七、销售款的保管及分配
甲、乙、丙三方共同委托xxx(身份证号码:xx)负责保管砂石场的销售款项,每收足销售款4万元分配一次。
本协议第五条所述债务及其他合伙债务未清偿之前,三方均不得分配销售款项,所收销售款项应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
八、特别约定
1、由于合伙项目以外的原因,现场有一淘金船,任何人不得同意该船在我方现有场地内淘取各种砂料(包括我方撤场后),如要淘取需给我方支付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
2、经丙方申请,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因合伙项目以外原因使用砂石场现场道路,但丙方应额外承担一定费用,同时,还应负责道路旁泄洪沟涵管的安埋,确保道路畅通。
3、生产队现有一水泥路,前期建砂石场被损,我方撤场后应予以修复。由于丙方和船方因合伙项目以外原因也需使用该路,因此,丙方和船方应与我方共同承担该路的修复义务,费用分担届时协商。
4、合伙事项完成后,合伙财产一律变现处置,不得租借。
九、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乙方:xx丙方:
签署日期:二0xx年xx月xx日
4砂石场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合伙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合伙人在位于高屯镇俞家庄共同出资开办一砂石场,共同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项目清算之日确认之日止。
三、出资金额、方式
1、合伙人共投资240万元,合伙人平均出资。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本协议签署之前交齐并已投入到合伙项目中。
3、本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24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合伙事项的决策
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关合伙事项的决策山合作业人协商一致决定。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合伙人比例进行承担。
4、合伙事项完成后,合伙财产一律变现处置,不得租借。
九、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六、本协议合伙人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签订日期: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