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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履职尽责承诺书

时间: 11-07 栏目:信函

1县人社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准确履职尽责,全面提升人社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服务于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平,全面树立人社部门优良形象,现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推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保障广大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到执法公正文明、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正当,努力构造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严格履职尽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高效落实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深化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严格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县转变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认真对照人社系统“20个是否”进行自查和整改,狠刹“四风”突出问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对工作中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服务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以及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当之利的人和事,坚决问责,决不姑息。

四、严守廉政“红线”。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廉政准则》、人社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责任制,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切实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厉追责。

五、主动接受监督。畅通社会监督和投诉渠道,通过建立意见箱“集意见”、电话“听意见”、下基层“征意见”、调查问卷“写意见”、信访接待“询意见”的多位一体的投诉举报平台,深入开展纠风正纪工作,为群众的投诉和监督提供方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xxx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6月10日

2人社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风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行政、廉洁从政能力,市人社局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政为民,严格执行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创业带动就业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上取得更大成效。全年新增城镇就业7400人,创业带动就业1560人,帮助困难群体就业1300人。二是实施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保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各类参保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强化“人才优先”理念,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四是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全市企业军转干部各项待遇。五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确保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树立良好政风行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襄阳市委“二十一条意见”和市委有关要求,狠刹“四风”突出问题,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人事考试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活动,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社会公正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廉洁从政。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坚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对系统内部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不包庇、不护短,建设清正廉洁队伍。

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人社部门重大政策,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首访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衷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我们的监督电话是xxxxx。

3市人社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人社系统作风建设,打造“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阳光型、廉洁型”人社机关,提高依法履职、高效尽责、廉洁从政能力,促进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实施意见”,把改进作风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双十星”争创及“六型人社机关”创建结合起来,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人社系统的良好形象。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的要求,落实行政审批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公开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3、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问题、窗口单位作风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与安全问题、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问题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健全机制,切实加以改进。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一把手” 亲自抓、负总责,以上率下。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除抓好分管业务外,必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完善执纪问责办法,对违规违纪和违法案件实行 “一案双查”,严肃执纪问责。

5、广泛听取意见。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深入基层调研、邀请服务对象及“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以及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xxx

2015年6月29日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作风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行政、廉洁从政能力,深入推进2015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我局现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做到执法公正文明、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正当,不断规范权力运行,保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得到贯彻执行。

二、严格履职尽责。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高效落实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深化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优化服务质量。对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办事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岗位职责等实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全程代理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全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严格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州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十条意见,狠刹“四风”突出问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对工作中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服务群众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以及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当之利的人和事,坚决问责, 绝不护短。

五、严守廉政“红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廉洁从政,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切实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六、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坚决做到首访负责制,为群众的投诉和监督提供方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人社局监督电话:xxxxx

5巴东县人社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高人社部门履职尽责、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巴东县人社局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规范执法;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人力资源市场整治、社会保险稽查等执法活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坚决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杜绝人才流动、职称评聘、人事招考、干部调配等人事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落实政策,保障民生。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扩大小额贷款规模,保障企业用工需求;落实社会保险、收入分配、职级待遇等领域的各项改革措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8%以上,确保各项政策尽早落地;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切实解决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短缺和偏远乡镇人难进、人难留的问题。

三、优质服务,方便群众。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下放社会保险待遇年检、工资保证金收取、医疗保险报销等行政审批权限,减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流程,解决好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持“三明四亮五制”,即: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明程序、明依据、明时限、明结果以及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改进窗口服务态度,更新经办服务理念,确保经办服务“零投诉”。

四、转变作风,廉洁从政。坚定不移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县委“五个严禁”和“五个不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坚决查处在劳动监察执法、社会保险资金管理和干部人事管理中的违纪违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和弄虚作假行为;对在社保经办中出现的“吃拿卡要”、“生冷横硬”行为,一经投诉和举报,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五、畅通民意,接受监督。深入开展大走访、大帮扶、大沟通活动,畅通人社部门与组织、纪检、编制、财政、审计、税务、法检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定期开展人社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进工地”活动,工作和大家一起议,作风交给群众评,使人社工作更加接地气、更加贴进基层群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衷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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