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责任书
1煤矿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目标管理及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工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经项目部会议研究决定,实现一级为一级负责,层层保平安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抓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无事故发生。
2、全面完成与矿方签定的生产目标,认真落实各工种人员的工作管理责任书。
3、全面完善矿井建设资金投入,确保矿井各项工作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20XX年完成回风斜井井筒的建设工作。
三、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是全项目部安全生立的第一责任,对全项目部改善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3、负责组织制定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5、保证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及其有效实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6、负责定期召开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8、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
9、决定安全工作方面的奖惩事项。
四、安全管理目标
1、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组织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工作安全。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3、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制度。
五、安全投入和重点工程建设目标
1、做到安全专项资金和瓦斯专项资金、矿井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目标。
2、力争完善瓦斯监控和瓦斯抽放工作。
六、奖惩制度
1、年内安全生产无事故,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目标的要求,奖煤矿经理20000.00元。
2、完不成生产任务,达不到工作要求,视其工作情节进行处罚。
3、某项工作不到位,被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处罚的资金由个人承担40%。
4、奖金从销售收入中提取的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罚款由煤矿财务室从个人工资中每月扣发500元作为安全风险考核抵押金,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矿长:
项目经理:
签订日期:
年月日
2煤矿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煤矿矿长
为了搞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公司的顺利发展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材料等安全投入。
2、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方面的保障。
3、提供人员培训场所,劳保用品等的投入。
4、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保障职工的各种福利及待遇。
二、乙方的责任:
1、矿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矿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措施。
3、建立健全本矿安全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经常组织对矿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5、负责组织安排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隐患,按四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定责任人)要求,安排落实整改,尤其要落实好“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整改,确保隐患整改人、财、物的投入。
6、矿长要亲自主持安全办公会议,开展安全教育,分析事故隐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督促本矿有关队、班、组研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7、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制定本矿员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训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8、当发生事故后,矿长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提出处理意见进行抢险救灾,并向公司有关领导、部门汇报。组织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有关规定,组织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
9、依靠科技进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不断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10、安全工作必须实行全员管理,建立员工安全检查网,每个班都要设专、兼职安全检查员。矿长要支持他们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11、定期向本单位员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执行有关安全工作决议、接受民主监督。
12、负责审阅通风瓦期日报。
此责任书的解释权属冬瓜凹煤矿。
甲方责任人签字(盖章):
乙方责任人签字(盖章):
二○一三年 月 日 二○一三年 月 日
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的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永安市甲子窠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矿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停产,撤出作业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主管部门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煤矿企业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有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进行生产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本矿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目标是: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矿长:
年月日
4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搞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的条件下,确保我矿资源整合任务的顺利完成,特签定本责任书。
—、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安全负责全面指挥,对全矿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条例、决定及文件本矿文件具体负责落实。
三、负责安全机构的建立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落实。
四、负责组织安排本矿各项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和落实。
五、负责组织本矿安全办公会的召开和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健全。
六、负责安排本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组织安排本矿责任事故的追查追究。
八、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组织安排本矿安全生产具体方案的编制和落实。
九、责任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煤矿(盖章)
法人签字:
责任人(主管矿长)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