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协议书
1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供地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资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以自有宅基地使用权与乙方共同合作建房。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和宅基地的有关情况
1、座落:本协议房屋(宅基地)位于XX市 。
2、来源:本协议宅基地是XX市XX区 村同意为甲方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甲方已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见协议附件1)。
3、房屋和宅基地现状(拆建前):用地面积约200㎡,建筑基底面积约129㎡,建筑面积约220㎡,房屋老旧,外墙斑驳,需要拆旧建新。
第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上述房屋和宅基地,乙方负责出资拆建,资源共享兴建一栋框架结构的7层房屋。
建成后的房屋共7层,一梯四户,共24套房,总建筑面积约1934.4㎡。建成后的房屋的户型、规格、面积等,以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所载明的为准;如有差异,则以实际测量为准。
第三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全部由乙方提供,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第四条 房屋的分配及相关权利
房屋建成后,房屋面积及楼层位置作如下分配:
1、建成后的房屋中,第一层、第二层、第七层的房屋(合计建筑面积约640㎡)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第六层的房屋(建筑面积约1270.4㎡)的产权归乙方及其他出资方分配享有。其中,第六层A套面积约63㎡的房屋产权归英土寿所有。
各方的具体房屋分配以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为准。
2、本协议项下房屋属永久性居住房(按法律规定年限处理),合作各方有权不经同意、不需通知即自行处置各自名下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自用、出租、转让、赠与等,各方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各自名下的房屋。
以上处分、继承等事项的办理如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但甲方不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3、甲乙双方对所分得房屋的使用、出租、转让、赠与、继承等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
4、各方分得的房屋如果被政府拆除而没有补偿的,各方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各方对此表示清楚且无异议。
第五条 房屋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等有关补偿的处理
本协议房屋如因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的,补偿所得的资金或房屋或其他实物,由甲乙双方及其他出资方按“房屋面积比例”享有和分配。具体的“房屋面积比例”按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确定。如有面积差异,则以实际测量为准。
本协议房屋如因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而相关补偿业经甲方名义取得的,甲方应在取得补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应得的补偿额(按房屋面积比例计算)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应交付的补偿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违反以上约定,导致乙方无法顺利得到相关补偿,或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补偿超过60天且乙方终止合同的,甲方除需返还乙方投资总额外(如甲乙双方对乙方投资总额无法达成一致,则按建房时的建造和装修成本计算,下同),还需按所建房屋违约时的市场价值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为其享有,甲方拥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并提供该房屋及宅基地属甲方享有的村委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
2、甲方负责办理建房的相关手续,负责协调与建房有关单位的关系,并处理好周边、邻里关系,确保建设施工的顺利完成。
3、如果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登记确权到乙方名下的条件成熟,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证相关费用按房屋面积比例由各方分担)。
4、甲方应保证其配偶、子女及其继承人对本次合作建房、该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属变更等事宜知情且无异议。
5、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宅基地没有转让、赠与、出租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若因该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及相关出资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负责赔偿。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拒绝提供该房屋及宅基地,不得将约定归乙方的房屋及宅基地转让、抵押、出租、赠与他人。
7、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协议被终止、解除,甲方除需返还乙方投资总额外,还需按所建房屋违约时的市场价值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其他条款对甲方违约责任已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乙方责任
1、负责与其他出资方筹备和投入建房资金。
2、负责组织房屋的拆除、设计、施工建设,工期为6个月。
3、负责所建房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4、负责房屋的装修工作(装修标准按协议附件3《房屋装修标准》执行)。
5、如果乙方中途退出合作建房,则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及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因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3、本协议主文共4页。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见证律师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附件: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面积分配表
3、房屋装修标准
4、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指模): 乙方(签字、指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决定对座落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坝广国用(20XX)第4258号甲方权属地块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开发。
一、项目概况:
座落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村广国用(0012)第4258号甲方权属地址,土地法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性质,土地期限为70年,终止日期为20XX年9月21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1.06㎡。宗地编号为:0030060169000,地籍图号为:3590.80-580.00,权利人 荣万,该地块拟用于集资建房合作开发为住宅用途住宅楼。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村广国用(20XX)第4258号地,乙方负责房屋建设资金的筹集,乙方负责本项目管理的策划,房屋设计、建设、办证等工作。
三、利益分配
1、甲、乙双方合作建房批建上层,一楼四户、共三十四套房屋。
2、此次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用于出售的房屋为八套,甲、乙双方必须保证优先满足出售房屋的选房要求,即对出售房屋的办证,甲、乙双方要保证配合办理,优先满足,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
3、房屋建成后,归还甲方房屋6套,房屋为清水房,总归还的建筑面积不低于甲方原房屋建筑面积475.88㎡。房屋的归还原则上为同一朝向,同一位置的1至6楼。
4、在归还甲方房屋6套,出售房屋11套,后剩余房屋7套。以及建房费用,办理各种手续费用,用于13套房屋的水、电、气安装费后,剩余款项。均都按照甲、乙双方4:6的比例分配房屋产权及款项,即甲方占4成,乙方占6成。另甲方前期用于办理土地出让的费用不归还甲方。
5、甲、乙双方为岳父母子关系,其中利益关系主要为三姐妹的利益关系。在甲方所归还和分配的房屋,甲方负责装修费、办理双证费用,税费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6、乙方在此次集资建房合作开发中分配的房屋及款项归乙方完全所有,乙方享有永久所有权、使用权、乙方对房屋拥有完全的权利,可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
7、如政府征收房屋,征收赔偿按照双方所占的房屋比例分配。
8、甲方归还和分配的房屋款项,三女萧越拥有同等继承权利。
9、此次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用于收款、付款的专用帐户为:622 848 286 254 159 221 9。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分行,户名为肖荣万。此卡由乙方保管,只能用于此次集资房合作开发的建房,办理手续等用途,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及家人监督。
四、双方责任
在归还甲方房屋6套,出售房屋11套,剩余房屋7套,剩余的房屋套数按照甲、乙双方4:6的比例分配房屋,即甲方点4成、乙方占6成。在出售房屋11套所得的款项,用于建设房屋,办理手续及证件,用于13套房屋的水、电、 气、安装费后以及固建房所必须的开销费用后剩余的款项,均都按照甲、乙双:方的比例分配款项,即甲方成,乙方占占成。另甲方前期用于办理土地出让所交的费用不归还甲方。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经律师见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3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出地方):
乙方(投资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决定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 号甲方权属地块,按照政府批准的用地规划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现对拟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式、开发方案、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等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 号甲方权属地块规划许可证编号: 。用地面积: 平方米:地块拟用于合作开发为商住用途的综合楼。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 号土地,乙方负责投入建设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
三、利益分配:
3.1 × 米,第一层为层高4.5米商用店铺,二楼至十肆层为xx 米×xx 米。房屋建成后甲、乙双方按4:6比例占有房屋产权,即甲方占4成乙方占6成。
3.2 已建成房产如需办房产证补地价及税费的,应根据甲乙双方所分得的房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3.3 双方对分得的房屋享有永久的使用权。本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地皮产权甲、乙双方按4:6比例占有地皮产权。乙方对分得的房屋拥有完全的权利,可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3.4如政府征收房屋,征收赔赏款按双方所占的房屋比例分配。
四、双方责任
4.1 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承诺不另将该土地与第三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如因其内部争议和其他原因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违反方须连带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保证其完全拥有上述地块的所有权益和保证上述地块未对外转让、抵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4.2 在开工前甲方应协助办好所有手续,水电开户,协调好土地上的任何争议,并放好线给乙方开工,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3 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图样要求进行施工,合作建房工期为壹年半政府行为和天气原因造成停工时工期顺延。乙方保证有充足的资金和实力完成该合作项目的开发。
4.4 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平面图纸要求完成施工并达到合格质量;第一层整体架空分两套高度包板4.5米高,甲方分得的楼房按 套 房 厅设计施工,电梯一部(800公斤国产品牌如佳登曼、富士通等)。装修标淮,外墙贴纸皮方块砖(同乙方外墙一致),每套房内贴(50cm×50cm)耐磨地板砖,厨房及卫生间贴(20cm×33cm)瓷片到顶,厨房卫生间及阳台地板贴(30cm×30cm)防滑砖,房间及厅贴15公分地脚线,墙批白色乳胶漆,每套房厨房内装水泥板煤气灶台一个不锈钢洗手盆一个,卫生间装铝合金门,入户房门装防火门,房间用木板套门,水电主线为6mm2洗手间、厨房和空调为4mm2其他为1.5mm2安装好,每套需配备对讲机门铃、网络线路和电视线路。
(4.5)甲方应在20XX年 月份前清理好现有住户搬迁工作,同时交付给乙方进场开工。
4.6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办证等管理工作;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然灾害除外。
五、保证金
乙方在要开始拆除旧楼时付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合作建房保证金,甲方开具收据。该保证金当乙方完成房屋主体第四层时退还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发布全面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变更(不可抗力除外)。
6.2 如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承担评估房产造成的10%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物业管理
房屋交付使用后公共设备保养费(包括电梯保养费、水箱水泵保养费等)及公共场所保养费,由甲、乙双方按物业比例分摊支付。各自分得的物业房屋维修保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20XX年月 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XX年 日 月
4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提供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村九冬坡四队3号何癸庆以何国庆兄弟祖屋宅基原地(详看附图),占地面积约400多平方米以乙方共同合作建房,乙方提供建房资金,于20XX年5月30日开工至20XX年8月8日已完工,现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建成的新房屋分配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二、新建成的房屋座落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村九冬坡四队3号,该房屋坐向为:坐东北向西南(详看附图),第一层是框架结构,二层以上为砖混结构,楼高九层住宅楼,第一层为车库及通道,第二层以上为每层三房一厅一套、三房二厅二套、四房二厅一套住宅房。
三、经双方协商确定,已建成的楼房进行分配如下:
1、本楼层,房号为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2、本楼面积 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3、本楼一楼车库号为建筑面积及通道公摊面积为 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4、乙方所分配所得的楼房建筑面积共计为平方米,归乙方所得产权使用期限为七十年(70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5、整栋楼楼梯、电梯及一楼通道,整栋楼投资户共用,只能通行,不能堆放东西及停放车辆。
四、归属乙方的房屋使用权期限为七十年(70年),期限内乙方合法使用,甲方无权干涉,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每个投资者办理个人房产证,办理证件手续所须要的费用均由乙方投资者负责,属于甲方房屋办证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归属乙方的房屋期间,甲方不得将该宗土地及乙方楼房屋用于抵押给他们人或贷款、或改为他用。属于乙方使用权的房屋,乙方有权转让、出租、转租给第三方的权力。
六、甲方必须保证报装三相高压电及民用用电及照明用电及自来水、排污管口,等申报其它通讯网络接口,以原有道路,给乙方使用,所有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收取每种费用价格要以村民平等。
七、使用期间因甲方土地有其它纠纷村民阻挠闹事,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时,甲方要及时处理,化解纠纷,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后果由甲方负责。
八、该房屋乙方在使用期内如政府及开发商征用或其它改造需要拆迁时所补偿或赔偿的拆迁费除土地费外,地面上所有建筑物赔偿款或补偿款的70%按整栋楼每人拥有的建筑面积平均分配,其中30%赔偿补偿款属于甲方所得。甲方在统一领取赔偿金后5天内把属于乙方的份额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不退出该房屋。
九、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终止该协议书和收回房屋。
十、乙方如在其房屋内做违法的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转让、出租房屋过程中发生的债权纠纷与甲方无关,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当事人要赔偿给甲方。
十一、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因乙方个人原因,中途退出或使用期满后,乙方所有房屋包括室内所有装修设施全部归还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赔偿。
十三、以上协议书条款双方自愿同意,甲方及其后代子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违约,否则甲方要按乙方找的评估部门来评估乙方所投资的建筑物评估价的五倍赔偿给乙方的损失。
十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随签字人变更而改变。
十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签名: 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5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甲、乙、丙、丁、戊五方系亲兄弟姐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建房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建房所需用地。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北门里234号,土地使用证地号:xxx,建基面积平方米。甲方保证该土地是合法拥有,无抵押及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并保证其配偶和子女等全部继承人和权利人知悉并同意本协议。
二、乙、丙、丁三方负责提供建房所需的全部资金。
三、所建房子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拥有,戊方自愿放弃房屋的拥有处理权,不用参与出资;甲、乙、丙、丁四方共同享有房屋永久的拥有处理权,如继承转让、赠送、出租等,所得收益平均分配。甲方保证乙、丙、丁三方对房屋的上述权益,如因甲方的原因致该房被查封、拍卖等影响乙、丙、丁三方权益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该土地使用权证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得将该土地的使用权证和使用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除乙、丙、丁三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需经乙、丙、丁三方同意;甲方不得以所建房屋对外抵押借款或作任何债务担保,且在该土地使用证上的房屋建筑物以后无论以任何形式的拆建或改造,也需乙、丙、丁三方同意,且重新建造的房屋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拥有;甲、乙、丙、丁四方包括其配偶、子女、子孙后代及家属应维护本合同条款,且保证该条款不受其他人干涉。
五、如遇政府征收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有政策性补偿的,甲、乙、丙、丁四方均无偿享有赔偿金的平均分配权。
六、甲、乙、丙、丁四方要诚实守信,遵守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要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l.甲方违约: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丙、丁三方违约,所投入的一切资金不得收回。
七、本宗地甲方相关权证资料、房产证、宗地图、甲方报建资料手续等是本协议的有效附件,所有上述资料的原件,甲方必须提供给保存,不得私自借出。
八、本合同一式十二份,甲、乙、丙、丁、戊方四方各执二份,见证人执二份。自五方签名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见证人:
二〇一二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