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
时间: 09-22
栏目:方案
项目库建设上,各单位至少要储备一个项目。在县级项目库建设上,重点储备投资规模50万元以上和前期手续齐全的项目。各单位符合县级项目储备库要求的项目,必须报回县发展计划局,纳入县级项目库。所报项目要求附项目简介,项目简介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建设地址、项目建设期限、项目总投资及投资来源、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效益分析等内容。县发展计划局负责县级项目库建设管理,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根据各单位反馈项目信息及时更新储备项目。
(二)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切实加大争资上项力度
根据国家出台拉动内需的有利政策,为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各单位要切实搞好项目对接,抓好项目落实。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初步确定筛选2009年重点争取项目共计56项,总投资5272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12项,投资5993万元;工业2项,投资5571万元;社会事业14项,投资13288万元;农业28项,投资27870万元)。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完善项目前期,重点做好可研、土地、城建、环评等相关手续办理;二是要指定专人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调动一切因素,发动一切力量,全力争取项目落实。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投用
当前,项目建设是拉动投资增长、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首选手段和重要载体。各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09年重点工程建设,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坚决打好打胜项目攻坚这一硬仗。经初步筛选,2009年重点建设工程分为四大类33项(不含重大前期项目2项),涉及22个单位、企业,总投资131567.38万元(其中:农业6项,投资15710.23万元;工业8项,投资87729.5万元;基础设施8项,投资11169.5万元;社会事业11项,投资16958.15万元)。在具体工作中,一是项目前期手续必须于3月底办理齐全;二是各项重点建设项目务于2009年10底前开工;三是必须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组。县长卫明喜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王双寿担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游跃军、高景全、刘艳萍、赵宏和县长助理郝志宏、才项多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计划局局长陈启清兼任。同时成立四个工作小组。一是项目协调组。组长为常务副县长王双寿,主要负责项目争取和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二是项目联络组。组长由项目单位一把手担任,主要负责项目的上下对接和联络。三是项目信息组。组长为县发展计划局局长陈启清,主要负责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和上级政策信息传递。四是项目督查组。由县委办、政府办和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进度的督促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
1、严格落实县领导包扶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制。把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分解到县四大班子领导,每名领导要将项目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重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的良好氛围,落实好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2、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制。对所有列入计划的重点争取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单位,必须由单位一把手牵头,组建专门的项目运作班子,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全力抓好项目落地和实施。
(二)加强服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有新项目才有新发展,有大项目才有大发展”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协调配合,全力为项目建设搞好服务。
1、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由县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发改、经贸、国土、环保、公安、消防、安监、建设、电力、质监等相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及时加以协调解决。
2、对重点争取和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报请审批的各种事项,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凡县内各职能部门能办理的,必须在接到申报文件、资料后3日内办结。需要呈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县内各职能部门在接到申报文件、资料后5日内,帮助项目单位核准有关资料数据,一次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齐有关文件资料,按照“从简、从快”的原则优先快速办理,确保工程尽快启动。
(三)加强调度,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1、各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计划性,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每一项重点争取项目和重点工程都要制定出计划安排表,明确工程项目争取进度和具体进展。实行重点争取项目和重点工程月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每个月底必须将项目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发展计划局,县发展计划局要全面掌握项目建设动态,汇总后每月初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进展情况。
2、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协调机制。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工程建设调度会,协调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包扶重点工程的县领导要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指导,召开现场协调会,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3、建立工作督查制度。项目督查组要及时对项目库建设、重点项目争取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落实情况及相关部门服务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协调工作、解决问题。
(四)加大投入,积极推进重点项目
为搞好项目对接,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的落实,今年县政府将拿出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有效运作,同时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项目前期费“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新机制。
方案五: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幸福新乡建设”的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根据省政府提出的“33155”稳增长、促转型、保态势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战略目标,以幸福新乡宜居环境工程建设为载体,以新区核心区150个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以优化投资环境、提升行政效能为保障,以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为目标,积极实施“开放带动、项目拉动、和谐推动、作风促动”战略,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全力保障石武高铁周边区域二期项目建设、城市环路提升改造、平原路下穿工程和平原体育会展中心建设等项目快速推进。
二、重点工作
重点项目建设是新乡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是经济工作的第一抓手。加快城建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断增强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宜居水平,需要全市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
(一)提早项目谋划,加快项目进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意义,认真筛选、引进、谋划一批支撑经济发展的城建重点项目,对投资建设的城建重点项目要列出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台账,排出时间节点。对每一个项目、每个单体工程都要采用倒排工期的方法列出推进时间表,保障每个项目都能在计划的时间内提前或按时竣工。
(二)加大投资力度,科学组织安排。各开发建设单位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选准项目,加大投资。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及时办理土地、规划、招标、建设等手续,抓紧开工建设,建立建全项目管理体系,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强化管理,实现项目投资、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同步推进。
(三)加快规划审批,保障土地供给。市城建交通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城建重点项目信息,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市城乡规划局要根据项目信息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提前谋划,主动与投资主体沟通了解投资意向,对项目进行合理选址,对已确定的建设项目及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加快方案审查进度;市国土局要根据项目信息对拟出让的地块进行梳理,将即将出让的土地分别列出清单。凡是完成征收拆迁任务基本具备出让条件的地块,必须全部进场交易,加快出让。
(四)实行联审联办,加快项目审批。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突出重点、依法规范、创新务实、高效便捷”的原则,成立联审联办工作小组,建立绿色通道,主动介入,靠前服务,对涉及多个相关部门的城建重点项目实行联审联办制度,做到项目审批不过夜、不间断、无缝隙,全力提升服务效率。
(五)改进统计方式,做到应入尽入。市统计局应强化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对符合“三上”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到应入尽入,避免出现漏报现象,使统计数据真实的反应新乡经济情况。
(六)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市住建委要严格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开辟办理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快速通道,按照进度、时间节点、分部分项及时进行验收评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七)继续开展项目会战,掀起建设高潮。2013年上半年,推进办要从数据库中挑选一批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组织召开一次十大房地产项目建设集中开工仪式,催生一批新的重点开发投资项目开工建设。通过开展房地产项目大会战,掀起新一轮房地产项目建设热潮。
三、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辖区政府、项目责任单位要抽调专人成立城建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与市城建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形成工作对接,负责辖区城建重点项目信息收集、统计、上报与服务工作。区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洽谈选址,积极与项目单位沟通洽谈,解决问题。一把手要全面负责项目的领导协调任务,及时将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包项目、包时间、包进度、包质量、包工作内容。
(二)强化督查考核
推进办要对市城建交通重点项目推进例会纪要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继续坚持周督查、月考核、季讲评的工作机制。实行信用与资质挂钩、考核与准入挂钩的办法,对重信用、守承诺,推进快速的开发建设单位在企业资质、市场准入、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严格实行“红黄黑旗”曝光制度,对工程投资大、进度快、质量好的企业授予“红旗”予以表扬;对进度缓慢的授予“黄旗”予以警告;对迟迟不动工的授予“黑旗”限期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各辖区政府、市直有关责任单位实行重点项目管理责任制,遵循“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项目推进工作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管理责任,分管部门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对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单位实行责令改正、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个人实行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新乡电视台、新乡日报社、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各建设施工单位了解重点项目建设的意义,关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项目推进负管理责任的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进度负直接责任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实行定期在各大媒体排名监督。对任务完成好、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大力宣传;对影响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的部门和单位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切实加大争资上项力度
根据国家出台拉动内需的有利政策,为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各单位要切实搞好项目对接,抓好项目落实。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初步确定筛选2009年重点争取项目共计56项,总投资5272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12项,投资5993万元;工业2项,投资5571万元;社会事业14项,投资13288万元;农业28项,投资27870万元)。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完善项目前期,重点做好可研、土地、城建、环评等相关手续办理;二是要指定专人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调动一切因素,发动一切力量,全力争取项目落实。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投用
当前,项目建设是拉动投资增长、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首选手段和重要载体。各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09年重点工程建设,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坚决打好打胜项目攻坚这一硬仗。经初步筛选,2009年重点建设工程分为四大类33项(不含重大前期项目2项),涉及22个单位、企业,总投资131567.38万元(其中:农业6项,投资15710.23万元;工业8项,投资87729.5万元;基础设施8项,投资11169.5万元;社会事业11项,投资16958.15万元)。在具体工作中,一是项目前期手续必须于3月底办理齐全;二是各项重点建设项目务于2009年10底前开工;三是必须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组。县长卫明喜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王双寿担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游跃军、高景全、刘艳萍、赵宏和县长助理郝志宏、才项多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计划局局长陈启清兼任。同时成立四个工作小组。一是项目协调组。组长为常务副县长王双寿,主要负责项目争取和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二是项目联络组。组长由项目单位一把手担任,主要负责项目的上下对接和联络。三是项目信息组。组长为县发展计划局局长陈启清,主要负责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和上级政策信息传递。四是项目督查组。由县委办、政府办和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进度的督促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
1、严格落实县领导包扶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制。把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分解到县四大班子领导,每名领导要将项目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重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的良好氛围,落实好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2、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制。对所有列入计划的重点争取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单位,必须由单位一把手牵头,组建专门的项目运作班子,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全力抓好项目落地和实施。
(二)加强服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有新项目才有新发展,有大项目才有大发展”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协调配合,全力为项目建设搞好服务。
1、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由县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发改、经贸、国土、环保、公安、消防、安监、建设、电力、质监等相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及时加以协调解决。
2、对重点争取和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报请审批的各种事项,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凡县内各职能部门能办理的,必须在接到申报文件、资料后3日内办结。需要呈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县内各职能部门在接到申报文件、资料后5日内,帮助项目单位核准有关资料数据,一次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齐有关文件资料,按照“从简、从快”的原则优先快速办理,确保工程尽快启动。
(三)加强调度,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1、各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计划性,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每一项重点争取项目和重点工程都要制定出计划安排表,明确工程项目争取进度和具体进展。实行重点争取项目和重点工程月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每个月底必须将项目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发展计划局,县发展计划局要全面掌握项目建设动态,汇总后每月初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进展情况。
2、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协调机制。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工程建设调度会,协调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包扶重点工程的县领导要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指导,召开现场协调会,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3、建立工作督查制度。项目督查组要及时对项目库建设、重点项目争取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落实情况及相关部门服务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协调工作、解决问题。
(四)加大投入,积极推进重点项目
为搞好项目对接,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的落实,今年县政府将拿出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有效运作,同时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项目前期费“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新机制。
方案五: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幸福新乡建设”的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根据省政府提出的“33155”稳增长、促转型、保态势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战略目标,以幸福新乡宜居环境工程建设为载体,以新区核心区150个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以优化投资环境、提升行政效能为保障,以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为目标,积极实施“开放带动、项目拉动、和谐推动、作风促动”战略,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全力保障石武高铁周边区域二期项目建设、城市环路提升改造、平原路下穿工程和平原体育会展中心建设等项目快速推进。
二、重点工作
重点项目建设是新乡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是经济工作的第一抓手。加快城建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断增强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宜居水平,需要全市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
(一)提早项目谋划,加快项目进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意义,认真筛选、引进、谋划一批支撑经济发展的城建重点项目,对投资建设的城建重点项目要列出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台账,排出时间节点。对每一个项目、每个单体工程都要采用倒排工期的方法列出推进时间表,保障每个项目都能在计划的时间内提前或按时竣工。
(二)加大投资力度,科学组织安排。各开发建设单位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选准项目,加大投资。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及时办理土地、规划、招标、建设等手续,抓紧开工建设,建立建全项目管理体系,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强化管理,实现项目投资、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同步推进。
(三)加快规划审批,保障土地供给。市城建交通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城建重点项目信息,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市城乡规划局要根据项目信息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提前谋划,主动与投资主体沟通了解投资意向,对项目进行合理选址,对已确定的建设项目及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加快方案审查进度;市国土局要根据项目信息对拟出让的地块进行梳理,将即将出让的土地分别列出清单。凡是完成征收拆迁任务基本具备出让条件的地块,必须全部进场交易,加快出让。
(四)实行联审联办,加快项目审批。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突出重点、依法规范、创新务实、高效便捷”的原则,成立联审联办工作小组,建立绿色通道,主动介入,靠前服务,对涉及多个相关部门的城建重点项目实行联审联办制度,做到项目审批不过夜、不间断、无缝隙,全力提升服务效率。
(五)改进统计方式,做到应入尽入。市统计局应强化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对符合“三上”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到应入尽入,避免出现漏报现象,使统计数据真实的反应新乡经济情况。
(六)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市住建委要严格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开辟办理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快速通道,按照进度、时间节点、分部分项及时进行验收评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七)继续开展项目会战,掀起建设高潮。2013年上半年,推进办要从数据库中挑选一批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组织召开一次十大房地产项目建设集中开工仪式,催生一批新的重点开发投资项目开工建设。通过开展房地产项目大会战,掀起新一轮房地产项目建设热潮。
三、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辖区政府、项目责任单位要抽调专人成立城建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与市城建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形成工作对接,负责辖区城建重点项目信息收集、统计、上报与服务工作。区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洽谈选址,积极与项目单位沟通洽谈,解决问题。一把手要全面负责项目的领导协调任务,及时将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包项目、包时间、包进度、包质量、包工作内容。
(二)强化督查考核
推进办要对市城建交通重点项目推进例会纪要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继续坚持周督查、月考核、季讲评的工作机制。实行信用与资质挂钩、考核与准入挂钩的办法,对重信用、守承诺,推进快速的开发建设单位在企业资质、市场准入、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严格实行“红黄黑旗”曝光制度,对工程投资大、进度快、质量好的企业授予“红旗”予以表扬;对进度缓慢的授予“黄旗”予以警告;对迟迟不动工的授予“黑旗”限期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各辖区政府、市直有关责任单位实行重点项目管理责任制,遵循“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项目推进工作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管理责任,分管部门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对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单位实行责令改正、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个人实行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新乡电视台、新乡日报社、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各建设施工单位了解重点项目建设的意义,关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项目推进负管理责任的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进度负直接责任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实行定期在各大媒体排名监督。对任务完成好、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大力宣传;对影响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的部门和单位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