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员培训方案(2)
时间: 04-08
栏目:方案
5、学习相关就业政策及社会保障政策、农村实用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拟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每期培训时间为两个月。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为4天,授课方式采取理论讲授和操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培训时间为56天,培训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衡阳技师学院进行统一技能鉴定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
六、培训计划安排
集中培训拟定于X月X日开班,X月X号完成集中培训任务。培训班共举办X期,每期培训时间为X天;每期拟培训X人,分五个培训班,每班X人。
七、培训实施有关事项及要求
1、前期准备:(X月X日--X月X)各县市区委远教中心根据各自培训的时间提前3天按要求上报《20XX年XX市远程教育站点操作员培训对象申报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远教中心对参训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由衡阳技师学院制定好培训花名册。
2、组织实施:(X月X日--X月X8日)
各县市区委远教中心必须安排专人带队负责,各乡镇由分管组织党委委员带队参加集中培训和管理,各县市区带队负责人和各乡镇组织委员按时组织学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并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管理工作,每期学员报到时间为开班当日下午3:30—6:00,培训完后由各区委组织部远教中心负责统一租车组织学员返回。
3、 学员必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各乡镇组织委员负责收集好参训学员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并分期分装好,统一交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远教中心,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远教中心交至市委组织部远教中心.
4、此次集中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由衡阳技师学院免费提供食宿;
八、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衡阳技师学院进行统一技能鉴定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
篇五:灾害信息员培训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148号)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140号),按照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民救[20XX]21号)的要求,为做好全省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培训及鉴定目的
全面提高灾害信息员自身能力素质,重点加强灾害信息员对灾害预警、灾情损失估测及统计报送、防灾避灾减灾宣传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掌握,以适应灾害信息员职业化发展需要。通过培训,使各县(市、区)所属的乡(镇)、行政村专职灾害信息员掌握必备的救灾减灾业务和灾害信息管理知识,为年底前完成全省乡(镇)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进全省灾害信息员职业化进程创造条件。
二、培训鉴定对象
乡镇(街道)级灾害信息员
三、培训鉴定内容
主要内容是民政部组织编写的《灾害信息员基础知识》
和《灾害信息员四级、五级技能》两本教材,包括灾害信息员职业概述、灾害基础知识、灾害救助基本知识、灾害信息管理、灾害信息员职业安全和灾害信息员技能等方面内容。
四、培训鉴定时间和地点
每期培训3天,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附表。(略)
五、培训鉴定方式
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由省里统一组织。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培训师资由省厅救灾救济处集中安排组织,拟聘请民政部救灾司和国家减灾中心相关专家和省厅救灾处及相关专家共同授课。培训结束后,按照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参训的灾害员进行职业技能考试鉴定。
六、培训日程(略)
七、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来源:由参训人员缴纳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等费用。授课费及授课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等在缴纳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