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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时间: 04-30 栏目:方案
方案一: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要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妇女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通过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开展“寻找”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构建幸福大邑寻找最美家庭

三、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妇联

四、活动目标

评选大邑“最美家庭”30户,推荐2名以上参加市妇联寻找推荐评选活动。同时将一批优秀事迹材料加工创作后参加家庭故事PK赛,决出10个最美家庭故事到基层巡演。

五、推荐条件

(一)道德风尚美: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事迹突出、精神感人,得到群众普遍赞誉的家庭。

(二)居家环境美:家庭环境优美、家居习惯良好、遵守社会公德。

 (三)遵纪守法美: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违反家庭道德的不良行为。

(四)常驻大邑县的城乡家庭、外来务工创业家庭。

六、实施步骤

(一)征集寻找阶段(3月15日—4月20日)

1、切实抓好“寻找”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各镇乡妇联、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要采取村社干部会、林盘会、妇女小组会、发放倡议书、张贴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寻找”活动的目的意义、推荐时间、评选推荐条件等,让“寻找”活动家喻户晓。

2、村(社区)、乡镇层层筛选推荐。以村社区为单位召开妇女代表会议,对家庭自荐、媒体推荐、各村民小组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民主投票推荐,各乡镇要组织各村社区妇委会主任、乡镇相关人员成评审组对村(社区)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评审,每个乡镇确定2名候选家庭报县妇联。各企事业机关单位妇委会酌情推荐。

(二)评审公示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1. 在今日大邑报刊公布提名“最美家庭”名单,刊登家庭先进事迹,接受市民信息反馈。

2. 成立由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媒体和普通家庭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评选出30户大邑县“最美家庭”。

 (三)表彰展示阶段(5月1日—5月10日)

1、举办“寻找”活动摄影展。汇集全县上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美好瞬间,记录幸福家庭活动的美好故事,反映我县各级妇联在家庭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用图片彰显家庭建设正能量。

2、5月母亲节来临之际,举行寻找“大邑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大会。集中宣传一批最美家庭的感人事迹,形成最美家庭的宣传声势。

(四)故事巡演阶段(5月15日—8月底)

由评选出的30户“最美家庭”所在机关、乡镇将故事改编创作,参加“最美家庭”故事PK赛,决选出10名优秀作品到基层进行巡演。

 七、推荐方式及名额

1、推荐方式。一是家庭自荐: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家庭,均可向村(社区)自荐;二是媒体推荐:大邑电视台、今日大邑采编中心、大邑公众信息网推荐;三是组织推荐:各级妇联组织推荐。

2、推荐名额:各乡镇上报推荐名额2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各推荐1名。上报事迹材料800字左右,全家福照片、幸福家庭生活照片4张。

八、职责分工

(一)宣传部

1. 负责指导本次活动并作为我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实践活动给予宣传引导。

2、负责协助联系市级媒体、统筹大邑电视台、今日大邑采编中心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确定各媒体联络员及采编专门人员,每周推出典型家庭报道。

 (二)文明办

负责将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女性家庭人员逐级推荐为“中国好人榜”候选人并协助开展宣传。

(三)网信办

负责在网络平台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给予及时宣传报道。

(四)县妇联

1. 负责做好本次活动宣传工作,发动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荐先进典型。

2. 协助媒体做好妇联所推“最美家庭”事迹的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3. 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

4、负责做好故事PK赛、故事巡演组织工作;


方案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召开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4年2月-5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市电视台、永州日报社、永州红网联合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参与条件:凡我市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

家庭推荐: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在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择优向市里推荐候选家庭。

(2)群众自荐:登陆永州新闻网(永州红网)“最美家庭”活动官网,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街道)、县区妇联报送推荐表一式3份(A4纸),800-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份、家庭生活照片1-2张(jpg格式,100kb以内)。经县区妇联初评后向市妇联申报。

事迹展播:在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候选家庭,在市电视台、永州红网、永州日报进行事迹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

公众投票:事迹展播结束后,4月10日至20日,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群众及部门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并发动全市干部群众进行投票评选。评选采用公众投票和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公众投票占60%,评委投票占40%,得票高者当选,最后确定10名“全市最美家庭”。

评比表彰:对永州市“最美家庭 ”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并进行表彰,5月上旬,在母亲节前后,与“全市首届十佳好媳妇”颁奖会同时举办,并从中推出七户家庭上报省妇联参加“全省最美家庭”的评比。联系电话:0746-8358248


方案三: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提出的“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的批示,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委关于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妇女儿童大讲堂活动的有关要求,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从2014年开始,立足基层、发动群众,组织开展“传承美德·文明家风”寻找“最美家庭”主题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文明办、市妇联

二、活动主题

发现、学习、宣传“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慈母”、“贤妻”、“孝女”;开展“妇女儿童大讲堂”家庭美德宣讲活动。

三、活动目的

以亲情、爱情、友情为纽带,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争做“慈母”、“贤妻”、“孝女”,促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评选活动

1.推评标准

“贵州最美家庭”标准: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事迹模范、故事感人,在群众中有良好影响的家庭。

“贵州最美家庭之星”标准:从“贵州最美家庭”中推选产生。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事迹特别突出,故事特别感人,受到群众高度赞誉的家庭。

“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标准:在家庭生活与社会活动中,充分展现“慈母”“贤妻”“孝女”精神面貌与实际行动的贵州女性。

——贵州慈母之星: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慈爱晚辈、无私养育,善待亲朋、和睦相处,堪称家人坚实温馨的“避风港”。

——贵州贤妻之星: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夫妻恩爱、患难与共,孝敬老人、贤惠善良,堪称家庭和睦幸福的“催化剂”。

——贵州孝女之星: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知义明礼,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堪称家庭责任意识的“主心骨”。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活动。(2月下旬)

成立市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召开组委会会议;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部署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寻找宣传“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3月-8月)

(1)发动群众推荐。各县(区、特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广泛组织开展。在市县级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推选标准和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单位推荐人选。各级妇联及市直机关各妇委会要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宣传栏、展示平台,举办家庭美德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在社区网站开设专栏,充分发动群众踊跃自荐、相互推荐、相互评议。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按属地原则,由各级妇联受理。

在群众推荐、评议的基础上,各县(区、特区)推荐“贵州最美家庭”候选家庭不少于6个、“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慈母、孝女、贤妻候选人各不少于5名,共不少于15名。市直机关各妇委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慈母、孝女、贤妻中至少选择1项向市组委会推荐。

推荐家庭和人物需填写被推荐人(家庭)登记表一份,附500字情况简介和13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由推荐地妇联代盖章;个人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电子版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象素不能少于360×520或文件体积不得少于600KB),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文件体积不能少于1MB),家庭提供反映家庭幸福生活、展现家庭风采的照片2张。“贵州最美家庭”推荐材料于3月19日报市组委会,“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推荐材料于3月26日-5月31日报市组委会。

(2)宣传报道。市组委会将在六盘水日报、六盘水电视台开设专栏;与中国凉都六盘水网、六盘水手机报相链接,对每个阶段的活动动态及各县区、部门推荐的人选和家庭进行集中广泛宣传,晒家庭故事、家训、家庭图片,扩大广大群众对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确保我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地推荐的人选和家庭要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本级集中宣传。

(3)确定候选人并公示。活动组委会将审定各推荐人选和家庭事迹材料,将候选人(家庭)在市妇联网站上公示。

第三阶段:公众网络推介。(4月1日至4月12日“贵州最美家庭”公众网络推介;8月1日至8月30日,“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公众网络推介)

市文明办、市妇联,各县(区、特区)文明办、妇联,市直机关各妇委会要广泛发动群众投票,积极组织公众网络投票,省组委会将按照专家和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负责人、广大网民3:3:4权重相加的原则,最后确定“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名单。

第四阶段:宣传总结。(9月)

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入围的“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先进事迹。适时邀请入围的“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在“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妇女儿童大讲堂进行宣讲。

五、组织机构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群众,要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参与热情,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率、活动的覆盖面。要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必须在“妇女之家”开展,所有“妇女之家”都必须行动起来。

2、要将“传承美德·文明家风”寻找“最美家庭”主题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主题活动要充分发动群众,扎实地把活动开展在基层,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真正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受到了教育、得到精神实惠。

3、主题活动要与“巾帼建新功 共筑中国梦”妇女儿童大讲堂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讲文明树新风、道德模范评选、身边好人评选、巾帼志愿者服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思想发动、注重宣传过程、注重扩大影响,把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到千家万户。各级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在机关、高校、农村、社区和女性集中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内容的妇女儿童大讲堂活动。市妇联的班子成员将分赴四个县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进行发动宣传,开辟“主席讲堂”宣传倡导全社会构建和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各县(区、特区)妇联至少组织家庭美德妇女儿童大讲堂活动5场。

4、全国妇联统一印制即将下发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要作为活动的配合宣传资料,在城乡“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女性社会组织等进行张贴和播放。

5、要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各地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要随时报送市组委会,重要新闻线索要及时提供以便进入省和全国宣传计划


方案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2013年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要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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