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处置方案(2)
时间: 04-03
栏目:方案
第三条 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蓼坪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应急应急小组),指挥全乡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乡分管领导乡人大副主席姜阿支同志任组长,乡妇联、安全、畜牧、学校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蓼坪乡中心小学负责配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乡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
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负责本村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第三章 预警机制
第六条 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地区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消费者,或定期负责向社会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并加强重点监管。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七条 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和各村两委都要指定联络员、联络电话。
第九条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事故一经发生,乡党委政府立即启动本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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