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2)
时间: 04-02
栏目:方案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篇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目的是在重大事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都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最大限度的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评估范围
重大事项评估项目是指在全镇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
三、责任主体
镇党委、政府是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前置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
四、主要内容
对所有重大事项,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
2、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2、重大事项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
3、重大事项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可行性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会造成其他镇镇、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6、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
(四)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
2、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实施步骤
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我镇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在实施前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其工作方案由镇党委、政府提出,报送县维稳办,在县维稳办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并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且确定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后,由责任主体责任人对拟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并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镇党委、政府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及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
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
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县维稳办。在县维稳办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