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2)
时间: 03-05
栏目:方案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等。
2.领导分工、责任目标和干部任免。
3.教职工聘任、奖惩、职称评定、晋级、评先评优等。
4.教职工奖金、福利分配、课时津贴及其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学校基建、物品采购、投资经营、大额服务项目
6.学校财务工作。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情况,学校教育经费和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情况,包括接受社会、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食堂、工会收支情况。学校执行财务制度情况。
7.学校收费工作。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办的项目及程序。
8.学校招生工作。招生政策、纪律、录取和排班等情况。
9.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专项公开。省、市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团员、评选、特困生及困难补助,批评处分等。
10.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充分发挥教代会的基本载体和主渠道作用,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重大事项随时向教职工通报。
2、设立长期性公开橱窗和公开栏,设在便于师生和广大群众监督的醒目位置,旁边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3、要积极利用校内广播、校务公开简报、和校内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
4、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充分发挥学生会和学生家长的作用,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推进校务公开。
5、定期召开行政会议,商讨和公开学校重大事项。
五、校务公开实施程序
第一步,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公开的内容的形式;第二步,由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整理出公开的内容;第三步,交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审核,然后予以公开;第四步,校务监督小组组织教职工参与校政、监校事,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并将情况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五步,对群众合理的意见建议,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责成工作小组制订措施,予以整改。第六步,学校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执行情况的档案,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学年末对校务公开工作作好考评。
六、校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1、校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定期召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坚持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校务公开的程序,实行有效监督,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2、公开既要维护干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权力。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两个积极性,不断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
3、全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意义的认识,按照各处室校务公开分解的任务,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增强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篇五: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民主管理的水平,实现我校提出的“学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现代化”的目标,根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校务公开的意义
校务公开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的重要措施,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实行校务公开,有利于引导、保护和发挥全校师生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学校改革的主人翁意识;有利于促进我校干部的勤政廉洁,密切党群关系,保持学校的稳定;有利于加强我校的凝聚力工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构建校内外对我校工作的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各界对我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实行校务公开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校务公开必须以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处理好校务公开与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关系,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校务公开的制度。
2.真实性原则。在公布、反馈、整改等校务公开的各个环节中,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要客观地反映学校管理的真实情强,对重要问题要详细说明。
3.时效性原则。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学生利益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要及时公开或解释,对反馈的群众意见和合理建议要及时处理和采纳。
4.规范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校务公开的方式、程序要依据既定方案,规范实施,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实施校务公开的工作小组
校务公开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由党支部、教导处、总务处、团委、教代会联合组成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卞柳华
组员:丁浩勇 沙开华 余德贺 张祖刚
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卞柳华
组员:丁浩勇 王洪涛 陈先强 范树林 张昌荣 汪宏乔
四、校务公开的内容。
1.关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1)学校章程及重要规章制度;
(2)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3)学校各项改革方案;
(4)学校财务预决算;
(5)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2.关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1)教职工考核聘用情况;
(2)结构工资的变动调整方案;
(3)教职工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金
等“四金"缴存情况;
(4)先进个人的评选、奖励和对重大过失教职工的处理;
(5)劳动保护等其它教职工福利事项。
3.关于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4.关于涉及学生的情况:
(1)学生缴费情况;
(2)学生学杂费减免情况;
(3)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奖励和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
(4)家长、社会各界关注的其它问题。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校务公开的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先教师后学生。
六、校务公开的主要途径和形式是:
1.校务公开的内容应先在支委会、党员大会、行政会议上提出或进行讨论。
2.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校务公开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学校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教代会,学校的重大事项都要在教代会上公开,接受教代会的审议和表决。
3.通过教工大会及时向全校教工公布教代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和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4.在党小组长、年级组长(处室主任)、工会组长联席会议上,及时讨论和公布教职工关心的事项。
5.建立校务公开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6.利用校会、班会及学校广播台,及时向学生公布学生、家长关心的问题。
7.发挥家长委员会和社区教育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接受学生家长、新闻媒体的监督。
8.继续探索建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渠道。保证广大教职工民主权利的落实。
七、关于监督反馈执行,对公开后发现的问题,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责成有关部门和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九、本办法若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者,按上级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