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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时间: 03-04 栏目:方案
篇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市**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物资系统实际,经集团总公司研究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以“减少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部署要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采取员工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范围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从6月1日至30日,各企业门前、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在集中咨询日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设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咨询站点,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材料。

(二)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各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总公司将加强督导,并将所属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开展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开展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活动。企业班组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强化现场管理为主题,充分利用班前会,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讲评的安全活动,增强活动知识性和趣味性,使每个人真正做到“四不伤害”。企业要及时总结推广班组安全建设经验,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四)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我市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围绕主题,以开展各种活动为手段,组织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积极参加。通过竞赛和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三违”、防事故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以“反三违、零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发动全体员工,从企业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生产岗位,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零事故”月。

(七)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机会,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对未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以同行业中的事故为鉴,举一反三,通过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八)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国家确定的6月份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企业都要在完善、评审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或消防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集团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总经理孙有刚同志任组长,副总经理巩涛、安监中队长任涛同志任副组长,总公司安监科人员及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中队,杨其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制定活动方案,指导和督查各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要求各企业同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各企业要深入发动,明确职责,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集团总公司、安监中队组成督查组,对各企业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并于活动结束后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31日和6月30日前报集团总公司安监中队。


篇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定于20XX年6月在全省各州(地、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各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同时开展20XX年(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原则,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全面提升安全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由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主办。

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性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

活动分全省性活动、行业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三部分。

(一)全省性活动

1、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9日);

2、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

3、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日-16日);

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23日);

5、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XX版)》。

6、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

7、“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

8、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打非治违”知识竞赛、企业优秀安全班组评选活动;

10、组织参加“以人为本,聚焦安全”全国摄影展及第三届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和企业安全文化征文活动。

(二)行业性活动

1.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2.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组织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3.各级宣传部门组织各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区域性活动

由各州(地、市)县相关部门,各行业、各企业以及新闻媒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应成立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并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各组织机构在总结过去十一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形式,精心策划,科学组织,指导本地区、本单位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紧扣主题。活动要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项部署,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要注重宣传。各地区要充分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安排版面和时段,集中宣传报道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等情况和青海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要突出重点。各地区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活动重点,借助“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所属地区、重点领域和高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帮助和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企业安全基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五要反馈信息。各地区、各单位和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报道及反馈力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各州(地、市)政府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的活动方案,于5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本报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报送工作总结,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汇总统一上报并将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推荐一批活动组织工作优秀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

《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排》以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另行印发,组委会不再联合行文。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祁文清

电  话:0971-6136317   传  真:0971-6139792

邮  编:810001

电子信箱:XXX


篇三: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2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于20XX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平安交通、人人有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规范年”、“平安交通”等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活动经费,制定活动方案,集中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建设良好的行业安全文化,确保活动正常、有序、有效开展,为进一步促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全处。各级交通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各类活动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确定的活动内容和时间节点为:6月3日-9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9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0日-16日“平安交通”文化周;6月17日-23日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24日-30日“平安交通”特色活动评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根据部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以广场宣传、安全检查、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公益宣传、法制教育、应急演练、集中执法、安全培训、摄影比赛等活动为载体,在人员密集的车站、码头、港口以及工程工地等主要场所,组织一些规模和影响较大、交通特色明显的群众性活动,突出“平安交通、人人有责”的主题,营造安全发展、人人参与、重在预防的社会氛围。各级工会和青年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宣传工作,各级交通宣传部门要集中报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掀起职工和青年团员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的高潮。
        
(二)推进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各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形势,突出交通运输行业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三防”应急工作。汛期已至,各单位要把“三防”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根据行业特点开展“三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保障)人员、设备、车船、重要物资及资金落实到位,及时抢险抢通因灾受损、中断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工程建设安全优质。
        
2.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以加强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推进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继续推广使用安全带、强化包车客运管理和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3.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按省厅的统一部署,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
        
4.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继续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于6月17日至23日(应急预案演练周)期间,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三防”预案的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锻炼队伍,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及时正确应对。
        
6.组织平安交通特色活动评选。结合地方、行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际,组织行业内外,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有声有色、有形有实的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警句、诗歌、论文等)评选、知识竞赛、演讲、情景剧等特色活动,吸纳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突出创建“平安交通”的社会性和互动性。请各地各单位在7月12日前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省厅择优向部推荐基层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
        
三、及时总结,认真做好信息报送
        
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包括统计表)分别于5月20日和7月2日前通过OA电子邮件报送厅安全处。
        
联系人:凌宏标,联系电话:0571-87819531;传真:0571-87809532。


篇四: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矿区标准化创建,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文化氛围,结合正在开展的“六大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水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状况,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期稳定。
        
二、活动主题
        
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活动内容。
        
(二)安全活动阶段:6月6日-6月28日。开展“九条”安全活动,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三)全面总结阶段:6月28日-6月30日。全面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活动情况。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宜昌汇鑫磷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董事长)
        
副组长:XXX(常务副总经理)
        
XXX(副总经理兼安全生产部部长)
        
组  员:XXX(副总经理兼综合发展部部长)
        
XXX(工会主席兼新政内务部部长)
        
XXX(财务部部长)
        
XXX(技术科科长)
        
XXX(安全科科长)
        
XXX(机电科科长)
        
XXX(砦沟磷矿矿长)
       
XXX(胡家坡磷矿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各生产单位活动的开展。办公地点设公司安全科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内容安排
        
(一)营造活动氛围,开展一次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活动。各矿山及加油站悬挂大型标语11幅(砦沟矿2幅、胡家坡矿1幅、加油站1幅、公司机关5幅)分别悬挂于主干道及显要位置;
        
(二)砦沟矿区组织一次“六大系统”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由矿山救护队亲临现场指导。
        
(三)公司安委会成员以“今天我是安全员”为行动指南,分别到砦沟矿和胡家坡矿井下跟班。
        
(四)集中对井下“三轮车“净化装置进行更换安装。
        
(五)砦沟矿、胡家坡矿各办一期安全知识宣传专栏,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六)推进公司安委会集中查隐患活动,两矿区先自查整改后由公司安委会再次检查隐患整改力度。
        
(七)公司组织在公司机关、砦沟矿、胡家坡矿观看安全月主题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三场次。
        
(八)公司组织举办各班组“五小”竞赛活动。(小改进、小发明、小设计、小建议、小革新)
        
(九)公司组织部分员工参观学习明珠或华西的管理理念和生产工艺。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布置的各项安全活动,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活动的开展负主要责任,认真组织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安全活动。
        
(二)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密切联系实际,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根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力求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使每个职工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
        
(四)认真总结,书面上报。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为安全工作再提高积累经验,并于6月30日前向镇安全办上报书面总结。    


篇五: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起到了重要作用,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各项工作开展。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等部门联合组成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指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二、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认真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既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省性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开展有区域与行业特色的活动,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三大硬仗、三项建设”相结合、与提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水平相结合、与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考核,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各主要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宣传报道,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将组织开展全省性活动,各地要按照文件精神并紧密联系本地实际认真加以落实。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印发宣传画和其它宣传用品,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生产一线职工安全常识手册等资料;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活动;
      
(四)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征文活动;
      
(五)组织开展第二届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七)组织开展全省职工道路交通安全“百题知识竞赛、百题有奖竞答、百佳安全文明驾驶班组评选”活动;
      
(八)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三、及时总结,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及时掌握活动相关动态,提炼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市、各部门(单位)要把活动安排(于5月15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3日前)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8826581(带传真),电子邮箱: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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