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方案(2)
时间: 03-26
栏目:方案
篇四: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园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根据《龙游县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经园区党工委研究决定,进行民主推荐中层干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建设一支符合“四化”要求、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为实现构建和谐、高效园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民主推荐中层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推荐岗位职数
本次民主推荐中层正职三名、中层副职五名。
三、资格条件
民主推荐人选应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作风正派,群众公认,清正廉洁,适合拟任职位需求。同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XX年6月1日后出生);
2、近三年无违规、违纪及责任事故发生,且年终考核称职或合格者;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职称3年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
4、中层副职岗位原则上由二年(含)以上工龄并人事关系在园区的工作人员民主推荐产生;
5、中层正职岗位原则上由中层副职且任职一年(含)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民主推荐产生。
四、方法步骤
1、民主推荐。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参加民主投票推荐的范围为:园区全体工作人员。
2、组织考察。由民主推荐中层干部领导小组结合民主推荐票数高低,对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拟定中层人选后,在职工中进行考察谈话。
3、讨论决定。园区党工委根据民主推荐、考察情况及科室岗位设置需要,讨论决定拟任用的具体职务。
4、任前公示。对拟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在园区内实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5、备案审批。对拟任用的中层干部,按有关规定向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6、任职。公示结束后,办理任职手续,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组织谈话,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周密安排,程序上要科学、严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深入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扎实稳妥的开展民主推荐工作。
篇五: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拓展选拔任用干部的渠道,经市农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苏州市农委农业处副处长、农机处副处长等岗位进行公开竞争上岗。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竞争上岗的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为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扬民主,着眼于锻炼和培养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程序
1.公布方案。向市农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公布《市农委部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2.报名与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的同志进行资格审查。
3.召开竞争上岗演讲大会。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志进行公开演讲(演讲时间在8分钟以内)。演讲顺序以姓氏笔划为序。演讲稿交组织人事处备案。
4.民主测评。公开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二部分组成,分别为领导专家考评,由委领导和市相关部门专家7-11人组成考评组,分值占60%;群众考评,由委机关全体中层、委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部分普通干部代表组成,分值占40%。
5.确定考察人选。由委纪委、监察室监督,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报委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考察人选,发布考察预告。
6.组织考察。由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7.任前公示。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经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8、试用任职。公示无异议的,党委正式发文,并按照我委原规定的中层干部管理意见,进入为期一年的试用任职期。
9、任职转正。试用期满,经群众评议和组织考察合格的,正式转正任职,实际任职期限从试用任职起计算。
三、竞争上岗职位及资格条件
职位:
1.市农委农业处 副处长1名;
2.市农委农机处 副处长1名。
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廉洁守法,群众威信较高。
2.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较强,熟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较丰富,工作实绩突出。
3.委机关公务员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委属事业单位任副科职满2周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干部;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时间
20XX年8月30日至9月7日下午三点到组织人事处报名。
联系人: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