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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考核方案(2)

时间: 03-21 栏目:方案

2.业务素质

(1)业务水平  主要考察其基础理论知识、创新能力、科研设计、技术开发能力等,重点考察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术(技术)能力  主要考察其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科技队伍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等,重点考察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以及科技队伍建设。

3.学术技术业绩

主要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所发表的论文、论著及其被采用情况,所主持或参加的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情况,所承担的项目(课题),所进行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情况等方面所取得的业绩贡献进行评价。

(二)考核评价指标量化

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评价得分实行基本分加量化得分的方法进行计算。

1.每名考核评价对象基本分为0—30分,主要反映考核评价对象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凡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该项得分为零分,且本年度的考核评价等次定为“不合格”。

2.量化得分按下列项目计算:

(1)发表、交流本专业论文,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作者每篇分别为30分、20分、10分,不是第一作者相应减5分。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60分、4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

(3)获得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40分、3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

(4)获得新药、农作物新品种、工业新产品、软件产品认定、软件版权登记等,每项30分。

(5)提出新的学术观点或解决重大技术关键,提出新的学术观点记15~40分,解决重大技术关键记20~50分。本项得分需要经过市级以上高层次专家或经有关技术部门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

(6)撰写、参写并公开出版具有统一书号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和主编、参编或翻译著作,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统一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每万字10分,超过5万字均记60分;与他人合著的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个人撰写的部份每万字6分,超过5万字均记30分;主编或翻译著作每部30分,副主编著作每部20分。

(7)特邀到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各级党政群团部门、镇街等讲学,每次记5—20分,提供邀请报告才能记分。

(8)申请到经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市、区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国家、市、区每项分别为30分、20分、10分。

(9)获得国外基金会和国际、国内有关组织资助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记40分,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记30分,5000元以上记10分。

(10)所领导或培养的研究技术队伍的数量有明显增长或质量有明显提高的记5-15分。

(11)被选拔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记60分,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记5 0分,入选重庆市“322”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分别记40分、30分和20分,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重庆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记40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记30分。

(1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各种荣誉称号分别记35分、25分、15分。

(13)学校教师从事教学工作和培养学生获奖,及获奖层次、次数、等次等记10—30分。

上述各项考核评价内容均须在考核评价的当年取得(以证书颁发日期或有关证明、报告载明的日期、期间为依据),被考核评价人应在《考核评价表》中对自评分作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评价等次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59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为“合格”, 70—90分为“良”,90分以上为“优”。


篇五: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一、考核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实施任务

1 20XX年6月4日(周五)下午 布置考核工作

2 20XX年6月11日(周一)~6月12日(周二) 考核对象将材料上交教师发展处

3 20XX年6月13日 审核材料

4 20XX年6月14日(周四) 召开骨干教师考核小组会议

5 20XX年6月18日(周一) 公示骨干教师考核结果

6 20XX年6月21日(周四) 提出复议申请

7 20XX年6月25日(周一) 考核成绩复议,最终成绩公示

二、考核对象

上南东校第二期学科骨干教师10位和骨干班主任4位,共14名老师。

三、考核材料

考核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考核材料封面(附件一),请务必填写聘书编号。

2、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登记表(附件二);

3、教学展示;以教学展示标签页(附件三)为首页,后附20XX年9月1日后开设的校级及以上示范课相关材料,包括展示课教学评价表复印件、教案、教学反思

4、校本课程:以(附件四)为首页,后附20XX年9月1日后开设的校本课程的申请表、计划、进度,校本教材等。

5、带教相关成果。第一学年考核主要提交带教协议和带教对象的成果。

以带教情况标签页(附件七)为首页,后附带教协议或成果,如教学展示、论文、课题研究、获奖等。

6、课题研究和论文

(1)课题研究和论文必须以课题研究和论文考核标签页(附件六)为首页,后附相关课题研究、论文(著)相关材料:20XX年7月1日以后主持或参加的区级及以上课题,20XX年7月1日以后在署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课题研究,未结题的,附已审定的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复印件、课题进展情况及已取得阶段成果;已结题的,附结题报告或成果。

(3)论文,附论文发表的刊物封面、时间、目录和文章复印件;

7、附加分项目

为了鼓励校级骨干教师在教研组和年级组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他们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凡是校级骨干教师在校内、教研组和年级组内主持策划主题活动、开设讲座或校内外经验交流的都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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