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时间: 03-13
栏目:工作计划
篇一: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为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九部委《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等规定,结合我街消防宣传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牢固树立消防宣传是消防工作治本之策的指导思想,强化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消防工作软实力的理念,坚持“简单、实用、高效”的消防宣传工作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领导机制、联动机制、保障机制,创新形式、改进方法、拓展渠道,实现消防宣传工作对象分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和长期有效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涵东街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王世娓任组长,以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包社区领导、社区主干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涵东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黄金煌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任务
(一)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制定本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程,纳入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创建文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全民普法教育的必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社区干部、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员的消防安全安全知识培训。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本系统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完善保障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消防宣传协同机制
1、依托街道安全会建立消防宣传工作领导机构和议事平台,完善消防宣传工作定期研究、检查指导和推动落实机制,每半年分别不少于1次研究部署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成立由组织、宣传、教育、派出所、民政、建设、文化、司法、安监、广电、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成员单位参加的消防宣传工作联络小组,建立消防宣传工作通气会、碰头会、联络员QQ群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宣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实行受众对象分类教育
3、根据各类受众群体特点,区分层次和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各地可将受众人群划分为领导干部、企业法人、消防管理者、学校师生、城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媒体从业者等七类群体,根据每一类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
4、针对不同的人群,确定不同的宣传重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和手段。
对领导干部,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消防法制意识,明确消防工作领导职责。
对企业法人,要强化消防教育培训,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自觉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
对消防管理者,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消防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掌握必备的消防职业技能,做到持证上岗。
对学校师生,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和学生的课堂教育;幼儿阶段要推行消防安全启蒙教育,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使每一个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都能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初中阶段每名学生必须完成4次以上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演练;
对城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要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在社区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掌握基本的家庭防火常识和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技能。
对媒体从业者,要使媒体记者了解熟悉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对消防工作的感性认识,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传播使者”功能和消防宣传员的作用。
5、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划分受众对象群体,如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寺院等,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形式、不同方法,分层、分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完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6、街道团工委要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专业培训、队伍管理、项目规划、经费筹措、表彰奖励、权益保障等“志愿者行动”规章制度。明确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例会等制度,共同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每半年不少于1次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志愿者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抓好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吸纳在传媒、文艺、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发挥其带头作用与影响力,使其成为消防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2010年、2011年,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专项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的人数要依次达到不少于本社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2%、3%的目标。街道将确定1个社区为消防志愿者行动试点单位。
8、按照“制度完善、行动规范、管理到位、典型引路”的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模式,力争培育发展一批“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能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能进行消防安全救助”的消防志愿者骨干队伍。根据地域、季节和重大消防活动、服务对象不同需求的特点,丰富志愿者各类队伍形式,建立宣传服务队、培训服务队、隐患排查队、抢险救援队等,合理设计安排消防志愿服务项目。
9、要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分别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大力推广“老年腰鼓队”、“妈妈防火团”、“保安巡查队”、“少年消防警校”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消防宣传队伍,壮大消防宣传力量,扩大消防宣传影响力。
10、注重抓好社区基层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发挥专兼职、志愿消防队员“点在街道、面向社区”的优势,积极开展“走居、进企”消防宣传活动。
11、大力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社区干部、街道文体中心干部、广播员、安监员、综治人员等基层组织力量和城乡各类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将消防宣传纳入岗位职责,组织指导他们深入社区、企业、家庭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四)拓展消防教育培训基地
12、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保持常态化,每月要坚持“两进三出”宣传活动,即每月“请进来”、“走出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分别不少于2次和3次。“走出去”宣传活动,要有策划组织、有宣传重点、有图像文字记录。
13、积极依托社会资源建立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消防教育馆(室)。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争取在科技展览馆、学校教育馆、社区教育馆、乡镇教育馆、企业发展陈列馆等公众教育场所,建立形式多样的消防教育馆(室、厅),不断拓展覆盖城乡的消防宣传教育新平台。
(五)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
14、各有关单位要适时出台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法,量化工作标准;要科学制定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力物力,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家庭,面对面地指导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开展。
15、抓点做样,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年内,街道将根据辖区实际,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试点工作,推出一个“五进示范点”,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16、公安派出所民警要把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大走访”、灭火演练和“六熟悉”等本职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全警动员、全员参与,使公安民警人人成为消防宣传员、辅导员。
(六)加强固定宣传阵地建设
17、要求每个社区有一支巡逻队、一个广播室、一个宣传栏,两层以上出租房每层有一套逃生设施(一根逃生绳),每户人家有一份逃生手册。
18、各有关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定期刊播消防安全知识,设置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
(七)强化消防宣传舆论引导
19、各社区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遵守各项规定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重大敏感问题必须请示报告,不得私自接受媒体采访,不得擅自发布任何信息。
20、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建立健全新闻宣传沟通协调、舆情引导会商、重大事件快速反应、新闻采访现场管理、形象危机处理等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工作,避免舆论失控局面。
(八)健全消防宣传保障制度
21、各社区要保证消防宣传工作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持续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治本之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社区、相关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部门要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宣传问题,将落实情况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强化跟踪问效。区政府将对各有关部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社区、各部门要在不折不扣地完成规定任务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敢于尝试,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边规范,努力在实践中创造好的做法、总结好的经验、树立好的典型。尤其是要加强对整个推进活动各类资料(含图片、文字、影像资料等)的收集整理,通过经验交流、信息共享、媒体宣传,全面推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确保推进活动早出成效,多出经验。
篇二: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1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酒店的消防管理,使每名员工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做到消防常识普及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职责
由各部门针对部门特点组织并负责实施本计划,由安消部负责酒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4 内容
4.1 消防操作管理制度
4.1.1 酒店总经理为酒店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为酒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供人员、资金、设施;
4.1.2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酒店安消部具体负责,做好计划,检查和培训工作;
4.1.3酒店设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成员由各部门经理组成,负责定期检查全酒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4.2 消防培训管理制度
4.2.1 新上岗、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经过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录用或上岗。
4.2.2 在职员工的消防培训,培训有关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以及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预防措施,考核消防器材知识和操作程序;
4.2.3 将培训结果转送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评估及其工作评级的一次标准;
4.2.4 培训实行签到制,不准缺席,若有急事处理,必须报请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
4.3 消防培训计划
4.3.1 由安消部经理制定培训时间、地点、内容;
4.3.2 新上岗、进入新岗位的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天;
4.3.3 酒店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体消防安全培训(可分批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4.3.4 各部门每个月应自行针对部门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4 培训教育内容
4.4.1 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4.4.1.1 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
4.4.1.2 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职责;
4.4.1.3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4.4.1.4 有关火灾事故案例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等。
4.4.2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4.4.2.1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4.4.2.2 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4.2.3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4.4.2.4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
4.4.2.5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4.2.6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4.4.2.7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5.1 此书由酒店批准,安消部发出;
4.5.2 此规定限于酒店范围内使用。
篇三: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宣传工作,推进我区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切实提高社会防范抗御火灾的能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化消防工作和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之中,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以下简称消防宣传“六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维护社会消防安全,为保护开发区建设发展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中华 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张 军 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 龙 开发区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分局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3096030
三、活动项目
各部门要将消防宣传“六进”活动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的试点工作,并对典型单位进行全面推广。组织有关部门与试点单位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消防图片展等方式宣传消防安全理念。把家庭消防教育纳入创“文明家庭”、“文明小区”等系列活动之中。积极参与组织搞好本地区消防模拟演练,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将消防法宣传列入普法宣传内容,提高公民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意识。加大对消防宣传工作的投入,确保“五进”消防宣传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及“119”消防日的消防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四、具体内容
(一)消防宣传“进社区”
区公安、民政、建设等部门要会同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大消防宣传进社区力度。
1、社区要建立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活动中心建成集活动与教育为一体的消防宣传展示室,开办消防常识、灭火器材与火灾案例专栏。
2、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托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和住宅楼住户组建消防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一名兼职消防员,在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和住宅住户人员中推选出有责任心并有志于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员,共同组成5-7人的义务消防宣传巡逻队。
3、社区要积极开展消防“五个一”活动,即在社区内每一处醒目位置悬挂一块消防宣传牌,在社区内主要交通路口设立一块固定消防知识宣传栏,在每个单元入口处设置一块防火安全知识告示牌,制定居民防火公约,每半年组织一次居民参观社区消防宣传展示室,开展一次消防文体活动。
4、公安消防机构要深入社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义务消防宣传巡逻队员及部分居民进行消防业务、技能培训,现场演示、讲解单位或家庭发生火灾时的消防基本常识。
(二)消防宣传“进学校”
公安、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要依托学校的宣传优势,向学生传授消防知识,根据学生特点开展趣味性、知识性活动,寓教于乐。达到通过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 通过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通过一个社区带动整个社会。
1、要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安排专人担任中小学校消防法制辅导员,定期组织辖区学校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
2、公安消防机构要结合消防站开放,组织师生参观本地消防站,观看消防部队体能、技能对抗赛。
3、学校要经常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征文比赛、出版报比赛等知识性、趣味性活动,给学生经常、直观的教育。
4、各学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各地要开展向学校图书馆赠送消防书籍,向中小学生赠送火灾预防和火场逃生画册活动。
(三)消防宣传“进企业”
管委会职能部门要结合企业特点,充分调动企业消防宣传积极性,使企业主动宣传消防、参与消防,自觉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1、督促企业成立以法定代表人、各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消防工作领导组,并确定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消防日常工作。
2、依据《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3、法定代表人与各部门、各部门与各岗位负责人、岗位负责人与员工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企业各成员的消防责任。
4、企业要完善内部消防设施、设备,并确定专人负责保养、维护。
5、企业要制定防火档案、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及完整的消防水源、消防道路图。
(四)消防宣传“进农村”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管委会职能部门要根据开发区农村的特点,开展好农村的消防宣传活动。
1、组织公安、民政、文化、科技、安全生产等部门开展消防常识送下乡活动,开展田间地头消防知识讲座和咨询活动,解答农村消防问题。
2、各村民委员会要组建农民义务消防队,队员通过消防培训上岗。
3、各村委会要设立消防知识宣传站,在村庄主干道和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消防宣传牌。
4、各村委会要加强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建设和管理工作。
5、制定村民防火公约,达到每户一份。
(五)消防宣传“进机关”
1、机关部门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定责任书,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要全面掀起消防“大宣传、大培训”的新高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各级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每年都要举办两次大规模的消防培训活动,提高机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3、要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结合本机关消防工作的实际,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宣传工作会议,并阶段性地总结和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培训职责
(一)消防大队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二)人事局要把消防培训工作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并会同区公安消防大队做好消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
(三)劳动局、安监局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培训、宣传和就业教育内容,把消防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总工会、区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区团委、区残联要组织建立一支以消防志愿者为主的宣传队,每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进行上门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本系统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完善保障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六)公安分局、工商局、文教局、卫生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监督指导。
1、监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督促指导各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宣传海报、公益宣传栏、户内及户外公共视频、公益广告和各种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加强消防常识宣传;
3、监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熟练掌握报警、组织灭火和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后方可上岗。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宣传工作,加大消防宣传工作投入,迅速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全区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新高潮。
(二)公安消防机构要当好参谋助手,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充分发挥社会基层单位组织的龙头作用,全力推进我区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篇四: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为深入推动“五大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我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自防自救能力和火灾防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支队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制定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一)对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的培训率达到100%;
(二)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率要达到100%,督促指导单位自行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达到100%;
(三)力争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的消防监督执法能力全面提升;
(五)初步实现“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学习消防常识、人人掌握自救技能”的消防安全新格局。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安排
(一)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领导;乡镇、街道办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人;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人。
1、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2、工作分工:由各大队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安排培训场地,培训中心负责集中授课。
3、时间安排(4月18日至5月31日):4月18日中山大队、4月20日西岗大队、4月22日沙河口大队、4月26日甘井子大队、4月28日高新园大队、5月5日旅顺大队、5月9日金州大队、5月11日开发区大队、5月13日金石滩大队、5月17日保税区消防科、5月19日普兰店大队、5月23日瓦房店大队、5月25日庄河大队、5月27日长兴岛大队、5月31日长海大队。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1、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2、工作分工:由防火处重点科、各大队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安排培训场地,培训中心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各单位至少培养1至2名“消防宣传教员”,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时间安排(4月19日至6月2日):4月19日中山大队、4月21日西岗大队、4月25日沙河口大队、4月27日甘井子大队、4月29日高新园大队、5月6日旅顺大队、5月10日金州大队、5月12日开发区大队、5月16日金石滩大队、5月18日保税区消防科、5月20日普兰店大队、5月24日瓦房店大队、5月26日庄河大队、5月30日长兴岛大队、6月1日长海大队、6月2日重点科。
(三)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及消防专兼职民警
1、培训形式:①集中培训;②个别辅导。
2、工作分工:①由防火处和治安支队共同负责组织各分局分管副局长、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开展培训;由各大队负责组织辖区各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开展经常性培训,同时指导公安派出所组织高层居民住宅小区的常住居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灭火和应急逃生自救演练活动,开展演练活动率要达到100%。②由防火处法制科、指导科等有关科室负责对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等有关业务工作进行辅导培训。
3、时间安排:全年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
1、培训形式:①公益性宣传教育;②社会单位内部培训。
2、工作分工:①由支队宣传中心会同广电部门制作、播出消防专题节目,并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挂图、播放公益广告和视频资料等形式,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②由各大队负责督促社会单位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全员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提升员工“四个能力”水平的培训,达到“一懂三会”的要求。
3、时间安排:4月至11月底
(五)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保安员
1、培训形式:联合培训
2、工作分工:由支队培训中心负责会同人社、安监等部门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跟踪指导,掌握其培训进度等有关情况;会同各级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3、时间安排:全年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1、培训形式:专门机构培训
2、工作分工:由重点科、各大队负责组织培训对象,依托大连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培训。
3、时间安排:待专门培训机构成立后另行安排。
(七)中小学校师生
1、培训形式:公益性宣传教育
2、工作分工:支队宣传中心联合教委,结合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百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评比”活动,对中小学生开展每学期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引导、激励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
3、时间安排:4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逐级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组织,亲自督导核实。同时,要建立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对培训人员名册、讲义、录像录音等影音资料要指派专人收集整理,存档备查。
(二)拓宽渠道,全员发动。各单位要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现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汇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发动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公众参与到教育培训工作中来。要综合运用各类社会培训力量和资源,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消防安全大教育、大培训,全面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要会同住建等部门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会同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的弱势群体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人员,采取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实用性强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得随意删减培训内容,缩减培训课时,切实保证教育培训质量,坚决防止走过场、走形式等现象的发生。
(四)义务培训,禁止乱收费。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总队提出的凡是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培训费的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应经财政、物价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篇五: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本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本单位应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本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逃生自救能力,具备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本单位应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本单位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有:
(1)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 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4) 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
(5)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7)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本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活动。消防安全活动主要形式包括:
(1) 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 学习有关消防工作、通报、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知识;
(3) 讨论分析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 开展灭火器材使用及自救逃生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 开展岗位消防安全知识竞赛,观看消防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
(6) 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 熟悉场所和岗位存在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
(8) 其它安全活动。
为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九部委《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等规定,结合我街消防宣传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牢固树立消防宣传是消防工作治本之策的指导思想,强化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消防工作软实力的理念,坚持“简单、实用、高效”的消防宣传工作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领导机制、联动机制、保障机制,创新形式、改进方法、拓展渠道,实现消防宣传工作对象分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和长期有效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涵东街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王世娓任组长,以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包社区领导、社区主干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涵东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黄金煌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任务
(一)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制定本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程,纳入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创建文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全民普法教育的必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社区干部、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员的消防安全安全知识培训。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本系统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完善保障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消防宣传协同机制
1、依托街道安全会建立消防宣传工作领导机构和议事平台,完善消防宣传工作定期研究、检查指导和推动落实机制,每半年分别不少于1次研究部署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成立由组织、宣传、教育、派出所、民政、建设、文化、司法、安监、广电、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成员单位参加的消防宣传工作联络小组,建立消防宣传工作通气会、碰头会、联络员QQ群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宣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实行受众对象分类教育
3、根据各类受众群体特点,区分层次和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各地可将受众人群划分为领导干部、企业法人、消防管理者、学校师生、城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媒体从业者等七类群体,根据每一类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
4、针对不同的人群,确定不同的宣传重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和手段。
对领导干部,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消防法制意识,明确消防工作领导职责。
对企业法人,要强化消防教育培训,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自觉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
对消防管理者,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消防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掌握必备的消防职业技能,做到持证上岗。
对学校师生,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和学生的课堂教育;幼儿阶段要推行消防安全启蒙教育,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使每一个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都能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初中阶段每名学生必须完成4次以上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演练;
对城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要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在社区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掌握基本的家庭防火常识和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技能。
对媒体从业者,要使媒体记者了解熟悉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对消防工作的感性认识,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传播使者”功能和消防宣传员的作用。
5、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划分受众对象群体,如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寺院等,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形式、不同方法,分层、分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完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6、街道团工委要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专业培训、队伍管理、项目规划、经费筹措、表彰奖励、权益保障等“志愿者行动”规章制度。明确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例会等制度,共同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每半年不少于1次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志愿者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抓好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吸纳在传媒、文艺、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发挥其带头作用与影响力,使其成为消防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2010年、2011年,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专项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的人数要依次达到不少于本社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2%、3%的目标。街道将确定1个社区为消防志愿者行动试点单位。
8、按照“制度完善、行动规范、管理到位、典型引路”的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模式,力争培育发展一批“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能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能进行消防安全救助”的消防志愿者骨干队伍。根据地域、季节和重大消防活动、服务对象不同需求的特点,丰富志愿者各类队伍形式,建立宣传服务队、培训服务队、隐患排查队、抢险救援队等,合理设计安排消防志愿服务项目。
9、要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分别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大力推广“老年腰鼓队”、“妈妈防火团”、“保安巡查队”、“少年消防警校”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消防宣传队伍,壮大消防宣传力量,扩大消防宣传影响力。
10、注重抓好社区基层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发挥专兼职、志愿消防队员“点在街道、面向社区”的优势,积极开展“走居、进企”消防宣传活动。
11、大力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社区干部、街道文体中心干部、广播员、安监员、综治人员等基层组织力量和城乡各类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将消防宣传纳入岗位职责,组织指导他们深入社区、企业、家庭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四)拓展消防教育培训基地
12、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保持常态化,每月要坚持“两进三出”宣传活动,即每月“请进来”、“走出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分别不少于2次和3次。“走出去”宣传活动,要有策划组织、有宣传重点、有图像文字记录。
13、积极依托社会资源建立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消防教育馆(室)。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争取在科技展览馆、学校教育馆、社区教育馆、乡镇教育馆、企业发展陈列馆等公众教育场所,建立形式多样的消防教育馆(室、厅),不断拓展覆盖城乡的消防宣传教育新平台。
(五)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
14、各有关单位要适时出台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法,量化工作标准;要科学制定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力物力,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家庭,面对面地指导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开展。
15、抓点做样,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年内,街道将根据辖区实际,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试点工作,推出一个“五进示范点”,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16、公安派出所民警要把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大走访”、灭火演练和“六熟悉”等本职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全警动员、全员参与,使公安民警人人成为消防宣传员、辅导员。
(六)加强固定宣传阵地建设
17、要求每个社区有一支巡逻队、一个广播室、一个宣传栏,两层以上出租房每层有一套逃生设施(一根逃生绳),每户人家有一份逃生手册。
18、各有关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定期刊播消防安全知识,设置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
(七)强化消防宣传舆论引导
19、各社区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遵守各项规定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重大敏感问题必须请示报告,不得私自接受媒体采访,不得擅自发布任何信息。
20、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建立健全新闻宣传沟通协调、舆情引导会商、重大事件快速反应、新闻采访现场管理、形象危机处理等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工作,避免舆论失控局面。
(八)健全消防宣传保障制度
21、各社区要保证消防宣传工作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持续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治本之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社区、相关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部门要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宣传问题,将落实情况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强化跟踪问效。区政府将对各有关部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社区、各部门要在不折不扣地完成规定任务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敢于尝试,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边规范,努力在实践中创造好的做法、总结好的经验、树立好的典型。尤其是要加强对整个推进活动各类资料(含图片、文字、影像资料等)的收集整理,通过经验交流、信息共享、媒体宣传,全面推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确保推进活动早出成效,多出经验。
篇二: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1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酒店的消防管理,使每名员工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做到消防常识普及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职责
由各部门针对部门特点组织并负责实施本计划,由安消部负责酒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4 内容
4.1 消防操作管理制度
4.1.1 酒店总经理为酒店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为酒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供人员、资金、设施;
4.1.2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酒店安消部具体负责,做好计划,检查和培训工作;
4.1.3酒店设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成员由各部门经理组成,负责定期检查全酒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4.2 消防培训管理制度
4.2.1 新上岗、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经过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录用或上岗。
4.2.2 在职员工的消防培训,培训有关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以及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预防措施,考核消防器材知识和操作程序;
4.2.3 将培训结果转送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评估及其工作评级的一次标准;
4.2.4 培训实行签到制,不准缺席,若有急事处理,必须报请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
4.3 消防培训计划
4.3.1 由安消部经理制定培训时间、地点、内容;
4.3.2 新上岗、进入新岗位的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天;
4.3.3 酒店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体消防安全培训(可分批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4.3.4 各部门每个月应自行针对部门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4 培训教育内容
4.4.1 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4.4.1.1 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
4.4.1.2 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职责;
4.4.1.3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4.4.1.4 有关火灾事故案例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等。
4.4.2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4.4.2.1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4.4.2.2 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4.2.3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4.4.2.4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
4.4.2.5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4.2.6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4.4.2.7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5.1 此书由酒店批准,安消部发出;
4.5.2 此规定限于酒店范围内使用。
篇三: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宣传工作,推进我区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切实提高社会防范抗御火灾的能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化消防工作和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之中,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以下简称消防宣传“六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维护社会消防安全,为保护开发区建设发展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中华 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张 军 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 龙 开发区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分局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3096030
三、活动项目
各部门要将消防宣传“六进”活动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的试点工作,并对典型单位进行全面推广。组织有关部门与试点单位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消防图片展等方式宣传消防安全理念。把家庭消防教育纳入创“文明家庭”、“文明小区”等系列活动之中。积极参与组织搞好本地区消防模拟演练,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将消防法宣传列入普法宣传内容,提高公民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意识。加大对消防宣传工作的投入,确保“五进”消防宣传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及“119”消防日的消防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四、具体内容
(一)消防宣传“进社区”
区公安、民政、建设等部门要会同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大消防宣传进社区力度。
1、社区要建立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活动中心建成集活动与教育为一体的消防宣传展示室,开办消防常识、灭火器材与火灾案例专栏。
2、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托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和住宅楼住户组建消防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一名兼职消防员,在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和住宅住户人员中推选出有责任心并有志于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员,共同组成5-7人的义务消防宣传巡逻队。
3、社区要积极开展消防“五个一”活动,即在社区内每一处醒目位置悬挂一块消防宣传牌,在社区内主要交通路口设立一块固定消防知识宣传栏,在每个单元入口处设置一块防火安全知识告示牌,制定居民防火公约,每半年组织一次居民参观社区消防宣传展示室,开展一次消防文体活动。
4、公安消防机构要深入社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义务消防宣传巡逻队员及部分居民进行消防业务、技能培训,现场演示、讲解单位或家庭发生火灾时的消防基本常识。
(二)消防宣传“进学校”
公安、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要依托学校的宣传优势,向学生传授消防知识,根据学生特点开展趣味性、知识性活动,寓教于乐。达到通过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 通过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通过一个社区带动整个社会。
1、要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安排专人担任中小学校消防法制辅导员,定期组织辖区学校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
2、公安消防机构要结合消防站开放,组织师生参观本地消防站,观看消防部队体能、技能对抗赛。
3、学校要经常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征文比赛、出版报比赛等知识性、趣味性活动,给学生经常、直观的教育。
4、各学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各地要开展向学校图书馆赠送消防书籍,向中小学生赠送火灾预防和火场逃生画册活动。
(三)消防宣传“进企业”
管委会职能部门要结合企业特点,充分调动企业消防宣传积极性,使企业主动宣传消防、参与消防,自觉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1、督促企业成立以法定代表人、各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消防工作领导组,并确定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消防日常工作。
2、依据《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3、法定代表人与各部门、各部门与各岗位负责人、岗位负责人与员工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企业各成员的消防责任。
4、企业要完善内部消防设施、设备,并确定专人负责保养、维护。
5、企业要制定防火档案、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及完整的消防水源、消防道路图。
(四)消防宣传“进农村”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管委会职能部门要根据开发区农村的特点,开展好农村的消防宣传活动。
1、组织公安、民政、文化、科技、安全生产等部门开展消防常识送下乡活动,开展田间地头消防知识讲座和咨询活动,解答农村消防问题。
2、各村民委员会要组建农民义务消防队,队员通过消防培训上岗。
3、各村委会要设立消防知识宣传站,在村庄主干道和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消防宣传牌。
4、各村委会要加强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建设和管理工作。
5、制定村民防火公约,达到每户一份。
(五)消防宣传“进机关”
1、机关部门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定责任书,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要全面掀起消防“大宣传、大培训”的新高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各级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每年都要举办两次大规模的消防培训活动,提高机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3、要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结合本机关消防工作的实际,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宣传工作会议,并阶段性地总结和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培训职责
(一)消防大队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二)人事局要把消防培训工作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并会同区公安消防大队做好消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
(三)劳动局、安监局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培训、宣传和就业教育内容,把消防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总工会、区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区团委、区残联要组织建立一支以消防志愿者为主的宣传队,每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进行上门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本系统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完善保障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六)公安分局、工商局、文教局、卫生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监督指导。
1、监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督促指导各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宣传海报、公益宣传栏、户内及户外公共视频、公益广告和各种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加强消防常识宣传;
3、监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熟练掌握报警、组织灭火和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后方可上岗。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宣传工作,加大消防宣传工作投入,迅速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全区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新高潮。
(二)公安消防机构要当好参谋助手,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充分发挥社会基层单位组织的龙头作用,全力推进我区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篇四: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为深入推动“五大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我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自防自救能力和火灾防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支队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制定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一)对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的培训率达到100%;
(二)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率要达到100%,督促指导单位自行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达到100%;
(三)力争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的消防监督执法能力全面提升;
(五)初步实现“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学习消防常识、人人掌握自救技能”的消防安全新格局。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安排
(一)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领导;乡镇、街道办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人;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人。
1、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2、工作分工:由各大队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安排培训场地,培训中心负责集中授课。
3、时间安排(4月18日至5月31日):4月18日中山大队、4月20日西岗大队、4月22日沙河口大队、4月26日甘井子大队、4月28日高新园大队、5月5日旅顺大队、5月9日金州大队、5月11日开发区大队、5月13日金石滩大队、5月17日保税区消防科、5月19日普兰店大队、5月23日瓦房店大队、5月25日庄河大队、5月27日长兴岛大队、5月31日长海大队。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1、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2、工作分工:由防火处重点科、各大队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安排培训场地,培训中心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各单位至少培养1至2名“消防宣传教员”,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时间安排(4月19日至6月2日):4月19日中山大队、4月21日西岗大队、4月25日沙河口大队、4月27日甘井子大队、4月29日高新园大队、5月6日旅顺大队、5月10日金州大队、5月12日开发区大队、5月16日金石滩大队、5月18日保税区消防科、5月20日普兰店大队、5月24日瓦房店大队、5月26日庄河大队、5月30日长兴岛大队、6月1日长海大队、6月2日重点科。
(三)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及消防专兼职民警
1、培训形式:①集中培训;②个别辅导。
2、工作分工:①由防火处和治安支队共同负责组织各分局分管副局长、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开展培训;由各大队负责组织辖区各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开展经常性培训,同时指导公安派出所组织高层居民住宅小区的常住居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灭火和应急逃生自救演练活动,开展演练活动率要达到100%。②由防火处法制科、指导科等有关科室负责对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等有关业务工作进行辅导培训。
3、时间安排:全年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
1、培训形式:①公益性宣传教育;②社会单位内部培训。
2、工作分工:①由支队宣传中心会同广电部门制作、播出消防专题节目,并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挂图、播放公益广告和视频资料等形式,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②由各大队负责督促社会单位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全员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提升员工“四个能力”水平的培训,达到“一懂三会”的要求。
3、时间安排:4月至11月底
(五)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保安员
1、培训形式:联合培训
2、工作分工:由支队培训中心负责会同人社、安监等部门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跟踪指导,掌握其培训进度等有关情况;会同各级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3、时间安排:全年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1、培训形式:专门机构培训
2、工作分工:由重点科、各大队负责组织培训对象,依托大连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培训。
3、时间安排:待专门培训机构成立后另行安排。
(七)中小学校师生
1、培训形式:公益性宣传教育
2、工作分工:支队宣传中心联合教委,结合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百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评比”活动,对中小学生开展每学期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引导、激励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
3、时间安排:4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逐级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组织,亲自督导核实。同时,要建立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对培训人员名册、讲义、录像录音等影音资料要指派专人收集整理,存档备查。
(二)拓宽渠道,全员发动。各单位要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现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汇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发动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公众参与到教育培训工作中来。要综合运用各类社会培训力量和资源,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消防安全大教育、大培训,全面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要会同住建等部门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会同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的弱势群体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人员,采取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实用性强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得随意删减培训内容,缩减培训课时,切实保证教育培训质量,坚决防止走过场、走形式等现象的发生。
(四)义务培训,禁止乱收费。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总队提出的凡是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培训费的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应经财政、物价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篇五: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本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本单位应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本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逃生自救能力,具备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本单位应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本单位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有:
(1)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 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4) 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
(5)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7)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本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活动。消防安全活动主要形式包括:
(1) 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 学习有关消防工作、通报、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知识;
(3) 讨论分析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 开展灭火器材使用及自救逃生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 开展岗位消防安全知识竞赛,观看消防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
(6) 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 熟悉场所和岗位存在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
(8) 其它安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