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事例
时间: 02-19
栏目:话题作文
篇一:聊天陷阱
2006年2月24日晚上,上海“网虫”钱某终于见到了网上聊天认识的女网友“仇某”。然而,两人散步至一处花店附近时,突然冒出4名手持剪刀的青年男子。毫无准备的钱某不仅遭到一阵殴打,身上仅有的1部手机和300元人民币也被抢走。
3天以后,案情大白,犯罪嫌疑人裘某正是那位自称“仇某”的女网友。原来,两人在网上搭识以后,钱某经常出言不逊,裘某萌发报复念头,找到以前的男友抢劫钱某财物。
篇二: 情色的陷阱
引人注意的是,一些犯罪分子为了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往往用年轻漂亮的“女网友”作为饵料,引诱花心男子自投罗网。
辽宁抚顺警方披露的一起网络犯罪中,一个不满14岁的女孩竟然身陷其中,老道地运用色情手段勾引男学生,多次与团伙其他成员联合实施“赚钱计划”。
“色情敲诈”团伙的头目是24岁的洪相飞,紫霜则是整个团伙中年龄最小的一个。虽然还没过14岁生日,在重点中学读初一的紫霜却显得很成熟,并且取了一个“迷人女孩”的网名。
2008年4月12日下午1点多,紫霜上网开始“作口”。不一会儿,“迷人女孩”就勾住了抚顺市一个19岁的中学生,相约晚上8点在一家网吧见面。
当晚,洪相飞等人来到网吧,看到紫霜正在和一个男学生边聊边上网,于是按照预定计划开始行动。他们上前拦住出来打电话的男孩:“我妹妹这么小,你怎么还敢欺负她?我都看到你动手了……你是公了,还是私了?不拿钱,就送你去公安机关。”
男孩稍有迟疑,洪相飞便大打出手。迫于对方的淫威,男孩不得不答应回家拿钱。
凌晨,洪相飞等人到男孩家取钱时,被得知消息的警方一网打尽。
篇三:黑色约会
2007年元旦前后,管城公安分局连续接到10多名受害人报案,称在网上聊天时“艳遇”一名神秘女子,主动表示以身相许并约自己到郊区无人处或夜深人静的树林里“浪漫”。结果,他们刚刚到达约会的地点,就遭到多名歹徒的威胁抢劫,稍有反抗便被歹徒用尖刀刺伤。
2007年1月28日,管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过周密调查,一举捕获外号“美女蛇”的唐莹和同伙王锋,十几起神秘的抢劫案真相大白。
篇四:
打开警方厚厚的卷宗,互联网频频露出狰狞的面孔。
李敏娟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23岁便跻身白领阶层。除了平时身边接触的文雅才华之士,她想知道别人怎样生活。工作之余,李敏娟经常上网聊天。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敲击键盘的声音成为她叩问网友心门的信号。
2007年国庆节前,聊天室里一个极酷的名字吸引了李敏娟———“法律反抗牢”。连续几天的OICQ网上聊天后,李敏娟逐渐对这个从打架斗殴走上犯罪道路的“另类”产生了怜悯和同情。
网上相遇的第10天,两个仅仅通过屏幕文字交流的人约定相见。后悔几乎从见面的一瞬间就产生了。李敏娟发现,“法律反抗牢”竟然是一个脸有刀疤、手有纹身的人。然而,很难说清的是,李敏娟在害怕的同时又控制不住地想和他接近。犹豫之际,“法律反抗牢”突然将她搂在怀里热吻起来……几天以后,两人再次见面吃饭。这一次,趁着李敏娟去洗手间的时候,“法律反抗牢”把一片安眠药悄悄放进她的饮料杯。不料,由于一个朋友的意外闯入,回到座位后的李敏娟并没有接着喝饮料,而是起身离开了饭馆。
但是,厄运没有放过李敏娟。两人沿着护城河沿走到了永定门桥下,“法律反抗牢”一看天色已晚,顿时凶相毕露,抽出准备好的铁锤,狠狠地砸向王红的头部,抢走了李敏娟的手机……来自各地警方的消息显示,这种以网友见面为幌子实施偷盗、抢劫、勒索钱财,是传统犯罪在网络延伸的最常见犯罪形式。
篇五:致命的温暖
陈某是湖北省孝感市一名女青年,闲来迷上网吧,取网名“风之吻”,并在聊天室里结识了网名为“让我温暖一下”和“零钱”的男网友唐某。
一天晚上,两人在网上聊天后意犹未尽,相约上街吃夜宵和唱卡拉OK,接着继续泡网吧,一直聊到次日凌晨7时。这时,唐某以邀约到自己家里继续聊天为名,将陈某骗到熟人家,不顾“风之吻”的拼命呼救和反抗,采取掐脖、捂嘴等手段实施强暴。
2006年2月24日晚上,上海“网虫”钱某终于见到了网上聊天认识的女网友“仇某”。然而,两人散步至一处花店附近时,突然冒出4名手持剪刀的青年男子。毫无准备的钱某不仅遭到一阵殴打,身上仅有的1部手机和300元人民币也被抢走。
3天以后,案情大白,犯罪嫌疑人裘某正是那位自称“仇某”的女网友。原来,两人在网上搭识以后,钱某经常出言不逊,裘某萌发报复念头,找到以前的男友抢劫钱某财物。
篇二: 情色的陷阱
引人注意的是,一些犯罪分子为了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往往用年轻漂亮的“女网友”作为饵料,引诱花心男子自投罗网。
辽宁抚顺警方披露的一起网络犯罪中,一个不满14岁的女孩竟然身陷其中,老道地运用色情手段勾引男学生,多次与团伙其他成员联合实施“赚钱计划”。
“色情敲诈”团伙的头目是24岁的洪相飞,紫霜则是整个团伙中年龄最小的一个。虽然还没过14岁生日,在重点中学读初一的紫霜却显得很成熟,并且取了一个“迷人女孩”的网名。
2008年4月12日下午1点多,紫霜上网开始“作口”。不一会儿,“迷人女孩”就勾住了抚顺市一个19岁的中学生,相约晚上8点在一家网吧见面。
当晚,洪相飞等人来到网吧,看到紫霜正在和一个男学生边聊边上网,于是按照预定计划开始行动。他们上前拦住出来打电话的男孩:“我妹妹这么小,你怎么还敢欺负她?我都看到你动手了……你是公了,还是私了?不拿钱,就送你去公安机关。”
男孩稍有迟疑,洪相飞便大打出手。迫于对方的淫威,男孩不得不答应回家拿钱。
凌晨,洪相飞等人到男孩家取钱时,被得知消息的警方一网打尽。
篇三:黑色约会
2007年元旦前后,管城公安分局连续接到10多名受害人报案,称在网上聊天时“艳遇”一名神秘女子,主动表示以身相许并约自己到郊区无人处或夜深人静的树林里“浪漫”。结果,他们刚刚到达约会的地点,就遭到多名歹徒的威胁抢劫,稍有反抗便被歹徒用尖刀刺伤。
2007年1月28日,管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过周密调查,一举捕获外号“美女蛇”的唐莹和同伙王锋,十几起神秘的抢劫案真相大白。
篇四:
打开警方厚厚的卷宗,互联网频频露出狰狞的面孔。
李敏娟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23岁便跻身白领阶层。除了平时身边接触的文雅才华之士,她想知道别人怎样生活。工作之余,李敏娟经常上网聊天。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敲击键盘的声音成为她叩问网友心门的信号。
2007年国庆节前,聊天室里一个极酷的名字吸引了李敏娟———“法律反抗牢”。连续几天的OICQ网上聊天后,李敏娟逐渐对这个从打架斗殴走上犯罪道路的“另类”产生了怜悯和同情。
网上相遇的第10天,两个仅仅通过屏幕文字交流的人约定相见。后悔几乎从见面的一瞬间就产生了。李敏娟发现,“法律反抗牢”竟然是一个脸有刀疤、手有纹身的人。然而,很难说清的是,李敏娟在害怕的同时又控制不住地想和他接近。犹豫之际,“法律反抗牢”突然将她搂在怀里热吻起来……几天以后,两人再次见面吃饭。这一次,趁着李敏娟去洗手间的时候,“法律反抗牢”把一片安眠药悄悄放进她的饮料杯。不料,由于一个朋友的意外闯入,回到座位后的李敏娟并没有接着喝饮料,而是起身离开了饭馆。
但是,厄运没有放过李敏娟。两人沿着护城河沿走到了永定门桥下,“法律反抗牢”一看天色已晚,顿时凶相毕露,抽出准备好的铁锤,狠狠地砸向王红的头部,抢走了李敏娟的手机……来自各地警方的消息显示,这种以网友见面为幌子实施偷盗、抢劫、勒索钱财,是传统犯罪在网络延伸的最常见犯罪形式。
篇五:致命的温暖
陈某是湖北省孝感市一名女青年,闲来迷上网吧,取网名“风之吻”,并在聊天室里结识了网名为“让我温暖一下”和“零钱”的男网友唐某。
一天晚上,两人在网上聊天后意犹未尽,相约上街吃夜宵和唱卡拉OK,接着继续泡网吧,一直聊到次日凌晨7时。这时,唐某以邀约到自己家里继续聊天为名,将陈某骗到熟人家,不顾“风之吻”的拼命呼救和反抗,采取掐脖、捂嘴等手段实施强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