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宣传工作方案(2)
时间: 02-15
栏目:方案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融入大局、服务中心的工作举措。宣传全系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全系统积极参与全市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服务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做法、经验与成效;宣传全系统参与新农村建设、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做法、经验与成效;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三农”、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果。
(二)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就。宣传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攻坚工程、农民专业合作拓展工程、市场建设突破工程、网络建设提升工程、强基壮社升级工程中的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宣传“五项工程”建设中的创新经验、先进典型及重大活动。
(三)大力宣传新时期盐城供销合作社人的精神。宣传盐城供销合作社人“敢担当、争作为、善团结、讲奉献”的时代精神,展示全系统奋发进取、勇创一流的精神风貌;宣传供销合作社不断解放思想、推动跨越发展的新人新事;宣传供销合作社特有的文化内涵;宣传供销合作社加强作风建设,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三农”的做法与成效。
三、工作目标
(一)上报信息。1、县(市、区)社:全年上报并被全国总社报刊采用信息不少于3条,被省总社简报和网站采用信息不少于20条;上报市社信息每月不少于5条。
2、市总社办公室:全年上报并被全国总社报刊杂志采用信息不少于10条,被省总社简报和网站采用信息不少于100条;全年被市两办采用信息不少于50条,年内在市两办和省总社信息工作考核中确保进入先进行列,在省总社系统信息考核中力争进入前五名。
3、市总社其他处室:发展规划处、合作事业处每月提供信息不少于5条,其他处室每月提供信息不少于2条。各处室信息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报,每季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布。
(二)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各县(市、区)社每年在市以上新闻媒体报道10次以上,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不少于12次。市总社在《盐阜大众报》、市电视台等市以上媒体做到月月见报,双月上电视,全年确保宣传报道20篇(次)以上。
(三)市社简报、网站宣传报道。利用《供销合作社情况》、“盐城惠农网”等宣传平台,及时报道系统内重大活动、工作动态,全面报道系统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的新举措、新成效。平均每周出刊一期《供销合作社情况》,全年不少于50期;《盐城惠农网》平均每周发布信息不少5条,重要信息3天内上网。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对信息宣传工作的指导与考核。市社年初下发信息宣传工作要点,指导与督促各县(市、区)社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对系统重要活动、特色工作、创新成果进行全过程跟踪报道。加强与处室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搜集报道全系统最新的工作动态。借助全国总社、省总社信息宣传培训平台,组织县(市、区)社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和外出交流学习。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宣传的考核工作,按季度公布各县(市、区)社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年终进行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县(市、区)社给予表彰奖励,对市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重要新闻报道稿件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二)做好与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多层次、多媒体宣传平台,通过实施重点题材预报制度,积极主动地向媒体提供需要报道的新闻线索和宣传素材。加大与《中国合作经济》、《中华合作时报》、《盐阜大众报》的合作力度,邀请记者深入采访,重点展示和系列报道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风貌。
(三)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加强“盐城惠农网”网站建设,适时调整版面布局,增设相关专栏、窗口。注重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做到基本信息即时发布,动态信息天天更新。加强市社《供销合作社情况》简报的组稿工作,及时报送系统内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特别是“为农服务、助农增收”相关活动最新动态,确保重要活动隔日刊发。增加对系统组织体系建设、创新工作举措、基层典型经验的报道力度,及时交流各地经验,并向全系统推广。进一步丰富《供销合作社情况》的信息量,增强即时性、可读性,使之成为系统内工作交流和社会各界了解供销合作社的重要平台。
(四)加强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上下联动。建立市县两级社之间宣传工作的常态沟通机制,积极上报供销合作社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对好的信息宣传稿件在上报市社的同时,报全国总社、省总社和相关媒体,力争在全国总社、省总社、市两办刊登采用和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扩大信息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各县(市、区)社要根据系统实际情况,选定2-3家信息直报点,明确兼职信息员,更多地上报基层一线动态信息,丰富信息来源。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社要将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安排,并与其他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同安排部署、一同检查考核。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宣传工作,选拔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到信息宣传工作岗位。要建立与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宣传经费保障机制和考核奖励机制,确保各项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篇五:2014年宣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促进我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及时宣传先进经验做法,表扬好人好事,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根据上级关于加强信息宣传报道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信息宣传为载体,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全面深入宣传我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报道工作管理
1、区办(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培训、考核工作,对各科(中心)、所的信息宣传工作每季度进行通报;负责对系统各单位上报信息的收集、审核、统计、整理、编撰、发送。
2、各所明确一名分管副所长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并指定二名文字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信息员。
三、宣传报道工作内容
1、紧密结合市、区中心工作,对各项活动成效、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宣传报道。
2、在单位实际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典型事例、工作动态、好人好事等。
3、在单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针对本单位的某专项工作进行调研,形成的专题调研报告。
四、宣传报道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1、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要确保真实、及时、准确,避免虚报和漏报。
3、要紧扣中心工作,挖掘特色信息。
4、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着重培养信息员的写作水平和采编技能,着力营造良好的信息宣传氛围,力争形成“人人都是信息员”的宣传环境,为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5、稿件投送截止时间:20XX年10月31日。
6、各单位信息稿件原则上统一报送区办(局)电子邮箱XXX(联系人:冯云,联系电话:82208519),经区办(局)审定后统一上报。各所如遇重大事件,信息需第一时间发送的,经各所负责人或街道办领导同意的,可以直接投送,但所投送的稿件须同时报送区办(局)备案;反映问题类的信息稿件,须统一经区办(局)审定报送。
五、信息宣传任务分解
各科室(中心)、各所宣传报道任务详见附表一。要求各科室(中心)、各所按照任务分解,组织人员落实到位。
六、奖励标准
1、在罗湖电子政务网本单位网页、罗湖物业信息网、含罗湖家园网刊载文章的,对信息员予以50元/篇的奖励;
2、在市、区级信息刊物及市级新闻媒体刊载文章或被播报的,对信息员予以100元/篇的奖励;
3、在市委信息快报刊载文章的,对信息员予以300元/篇的奖励;
4、在省级以上刊物刊载文章的,对信息员予以400元/篇的奖励。
各单位向上述刊物、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发稿且被刊载、播报的,按季度以报表形式报办(局)办公室备案(第一、第二季度合并上报,报表式样见附表二),以便统计、核对、奖励。
七、考核及奖励办法
宣传报道工作考评采取对单位考核与对个人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是:
1、区办(局)对各单位各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每个季度通报一次情况,并实行年终考核制度,考核成绩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各单位完成今年任务量的为达标,反之为不达标,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实行奖励,奖励标准见有关考核方案。
2、年底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刊载或播报数量,按照奖励标准兑付稿费,以奖励文章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