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2)
时间: 01-09
栏目:总结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八项工作:
(一)抓责任,转观念,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监管的落实力
201XX年以来,我局积极转变观念,提出了“四个转变”,即推进安全监管工作从以隐患治理为主向隐患治理与源头管理并重转变,从以执法检查为主向执法检查与强化基础并重转变,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控制伤亡事故和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并重转变,从以查处现场隐患为主向查处现场隐患和管理隐患并重转变。按照“四个转变”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强化了安全责任的落实。一是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将省政府、省安监局下达的事故死亡人数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投入、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全部细化量化,科学分解落实到了各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监局、局直属单位,明确了目标任务,层层签定了责任书。二是继续实行了包片责任制。按照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资源整合、煤炭生产、安全稳定市级党政领导包县(市、区)督导方案通知》(晋市办发〔20XX〕8号),实行了市安委办领导联系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对所包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不定期督查指导,极大地强化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三是严格落实了监管责任制。按照省里安全生产“三落实”和“五人包保责任制”要求,我局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企业分管领导和监管小组成员,落实率达到了100%,并全部在报纸上进行了公示。四是全面推行了法人承诺制。组织全市危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机械、轻工、纺织、建材、有色等行业企业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法人代表向政府、社会和职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承诺,承诺率达到了100%,推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五是大力强化了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参与了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行政处罚735万元,责任追究6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6人,党纪处分2人,行政处分18人,行政处罚24人;启动了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二)抓执法,严整治,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监管的执行力
一是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我局认真制定了行政执法计划,根据行政执法计划有条不紊开展了执法工作,共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机械、民爆物品等企业872个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70%。其中,检查非煤矿山282个次,占年度计划的215%,;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274个次,占年度计划的127%;检查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135个次,占年度计划的200%;检查有毒物品企业和劳动防护用品企业181家,占全年计划的136%。以上检查共查出隐患1900余条,立即整改1860条,限期整改40条,全部落实了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下达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和现场检查记录460份。二是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集中检查。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县安监部门共检查企业4150家(处),查处隐患1700条,停产整顿16家;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市、县安监部门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260家,停产整顿36家,关闭取缔27家。三是按照年初安排开展专项整治。对去年开展专项整治的行业,加大了二类企业整治力度,对39个整改无望的二类企业转为一类企业实施了关闭注销,64个二类企业转为三类恢复正常生产;对去年未开展专项整治的烟花爆竹和冶金机械等行业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和分类整治。
(三)抓体制,夯基础,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监管的贯彻力
20XX年以来,我局着力推进“三项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夯实了基层基础。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监管网络。按照“一年起步、二年完善、三年提高”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强化了乡镇安监体系建设,对乡镇安监站站长、副站长进行了全面培训,开展了乡镇安监站升级达标活动,共有42家乡镇安监站达到升级标准,其中一级升标准化14家,二级升一级25家,三级升二级2家,三级升一级1家。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村级、社区安监机构建设,完善了基层监管网络。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市、县机构建设。组建了晋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心、安全生产考试分中心,督促六县(市、区)安监局设立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等专门监管科室和专业执法队伍。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培训教育。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以及职业危害管理人员等各类培训班50期,培训5109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67.5%,增强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此外,我局还组织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监管科室负责人,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安全助理,县(市、区)安监局长安全监管培训班,邀请博士生导师刘铁民,国家安监总局规划科技司副司长施卫祖,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孙跃进,省安监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刘德政等领导和专家,进行了专题辅导。
(四)抓机制,重科技,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监管的创新力
20XX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强化了机制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强安。一是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总投资近2000万元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与应急救援系统项目取得重要进展,目前中心机房已装修完毕,设备正在抓紧采购,力争一季度安装试用。该项目的建设,将对我市科技强安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二是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1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向省安监局提出了二级达标验收申请,1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基本达到了要求,10家规模较大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三是加强安全准入管理。危险化学品方面,进一步严格了设立审查、竣工验收、延期审查、乙种经营许可证颁发等行政审批事项,共审查各类企业92家;非煤矿山方面,省安监局委托我局实施安全许可后,我局科学规范了申报资料,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内转外不转”的许可程序,共许可企业63家。四是创新安全检查方法。今年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提出了“部门查管理隐患,专家查现场隐患”的执法检查思路,成立了由72名专家组成的安全生产专家组,配合执法人员开展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到一个企业检查,先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的职责是否落实到位,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组织结构是否相适应,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规范,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切合实际。在此基础上,查相关台帐,了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这种检查方式,实际上就是一种引导、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五是畅通了监督渠道。在安监局网站开始了举报专栏,开通了12350举报电话,坚持了24小时值班值守。
(五)抓长效,强应急,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监管的推动力
我市是以矿山、化工为主导产业的资源性城市,在安全生产极为严峻的同时,职业健康状况也不容乐观。为此,我们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点。一是在全省第一家开展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会、推进会、部门联席会,坚持宣传引导,服务先行,截至目前,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许可29家。二是开展了职业危害调查摸底。对化工、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行业1296家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职业危害台账,职业危害申报92家,基本上做到了底清数明。我们计划到2013年,力争全市职业危害申报率和有毒物品使用作业场所许可工作双双达到85%以上,到2015年,全市职业危害申报率和有毒物品使用作业场所许可工作达到100%。三是开展了粉尘和使用有毒物品专项治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赢得了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在狠抓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同时,我们紧紧盯住应急管理不放松。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建设。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开始独立办公,六县(市、区)、兰花公司、天泽公司充实人员,强化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二是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了《晋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晋城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晋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晋城市煤层气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预案,指导、督促市直部门完善了部门预案,全市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预案备案率达到85%以上。三是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由我局和城区政府主办,中石化晋城分公司具体承办了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检验了应急救援预案,锻炼了应急救援队伍。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了应急救援演练,全市累计组织各类应急救援演练达256项次。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局对6个县(市、区)及部分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了抽查检查,共检查各类企业54家,通过专项检查,使各级相关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六)抓宣教,求实效,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向心力
一是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开展了宣传咨询日活动、手机短信宣传教育活动、电视公益广告宣传教育活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应急救援演练周活动,特别是开展了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四进”活动,在企业开展了安全宣誓活动,在学校开设了安全课程,在村村镇镇张贴标语、出版板报,印制了60万份安全知识小册子,发放到了全市所有家庭。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多角度的广泛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二是坚持重点时段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在年初、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后、“十一”黄金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集中报道安全生产,利用手机渠道,发送安全生产短信300余万条,利用报纸渠道,刊登安全生产各类信息和公告30多条。着力打造市安监网站,第一时间报道安全生产,营造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为所有安委会成员单位免费征订了《中国安全生产报》,提高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意识。三是加强了市安监局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使之成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窗口。
(七)抓协调,强指导,进一步提高了综合监管的督导力
一是召开各类会议统一全市思想。先后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安委会例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19次,总结先进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统一全市思想。同时,每月编印一期《安监月报》,对当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积极配合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二是组织指导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起草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采取明确时段、明确重点、明确责任,分片包干、领导带队,跟踪回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等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12216家(处),其中排查一般隐患31683条,全部进行了整改;排查重大隐患39项,已整改销号18项,列入治理计划和落实治理任务21项,落实治理资金3519万元。共关闭取缔74家,经济处罚158家(1132.2万无),追究行政责任45人。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先后召开三次非煤矿山局级联席会议、四次危险化学品局级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0次,其中,煤矿联合执法5次、道路交通联合执法3次、消防联合执法8次、建筑施工联合执法3次、非煤矿山联合执法9次、交通运输联合执法2次。市安委办组织七个督查组,开展了三次集中督查活动,督查市、县行业部门105个次,督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73个次。
(八)抓党建,改作风,进一步提高和谐机关的建设力
一是合理布局党员,建立高效精干的党组织。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解决党的基层组织机体臃肿不利于开展工作的问题,今年我局经市直工委审批,成立了党总支,设立了三个党支部,将我局的党建各项活动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坚持每周一上午和每周五下午雷打不动的集中学习,在去年“每周一讲”的基础上,今年深化为“每人一讲”,确定了20个科目,局机关干部职工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和法律法规人人备课,人人讲,使学法律、学业务在全局蔚然成风。同时,我局还积极组织外出学习教育,组织市、县安监部门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组织的各类培训150人次。三是开展各类活动,扎实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成立了由高云政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再次掀起了“四看四比”即:看学习、比素质,看韧劲、比品质,看作风、比纪律,看工作、比实绩活动新高潮,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组中成立临时学习小组,局领导抓住督查检查的空隙时间,集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各种文献,每周平均学习时间累计达6个小时,做到了学习教育和安全监管“两不误、两促进”。开展了“五治五督”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发放了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进行了党员公开承诺,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了整改制度,营造出了干事创业、真抓实干、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四是严格内部管理,培育优良政风。坚持了日记录、周调度、月例会、季检查的工作机制,实行了指纹签到制度、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在各科室推行了明细化台帐管理。严格要求所有执法检查必须做到双人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所查的企业必须逐个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每次检查都做到了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有文书、有督促整改报告、有回查结果,并一一存档。所有项目审批全部进入行政审批大厅,全年共受理审批事项224件,办结219件,办结率达到98%。同时,我们邀请来自全市危化、非煤、烟花爆竹等企业一线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召开了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颁发了政风行风监督员证书,虚心征求了监督员意见,与基层服务对象进行零距离的交流交心。组织参加了市纪委、监委、纠风办联合举办的“百姓热线纠风台”和“行风大家谈.企业评机关”活动,回答了广大听众的提问。五是强化廉政建设,建设廉洁机关。制定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结合“五治五督”作风纪律
整顿活动进行了公开承诺,把反腐败任务具体分解到了每个班子成员、各个职能科室和直属单位,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开展了以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廉政党课教育,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组织一次廉政宣誓,唱响一批廉政歌曲,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为内容的“七个一” 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了党员干部赴孙文龙纪念馆参观,重温了入党誓词和党员干部廉政誓词。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领导职务消费每季公示一次,在处罚的程序上,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罚款一律上交财政,无截留、挪用、坐支现象,对涉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重大事项一律经党组集体研究,移交有关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20XX年以来,我局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西省模范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构建和谐社会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打击非法采矿先进单位”、“森林防火先进单位”、“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财政支出管理先进单位”,被省局授予“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先进单位”,被市直工委授予“文明和谐单位”、“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省委书记袁纯清、省长王君来我市观摩检查时,对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肯定,国家安监总局调研组到我市调研时,对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思路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单一、多小散乱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结构重型化、不协调、不安全的问题比较突出,生产与安全的矛盾日益尖锐。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人员不培训,安全欠账较大,加之我市全民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不高,自我保护意识差,凭经验办事,习惯性违章较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2011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1235”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推动安全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突出两个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三大体系(监管网络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提升五个能力(监督检查能力、综合监管能力、宣教培训能力、职业健康监管能力、队伍素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迈进,为我市争先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篇五:安监局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严防地震次生事故灾害。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三降一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400起,死亡787人,受伤1717人,直接经济损失319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83起,下降16.8%;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1%;受伤人数减少274人,下降13.8%;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17.2万元,上升19.3%。
1、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47起,死亡57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1387.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9起,下降45.3%;死亡人数减少58人,下降50.4%;受伤人数减少3人,下降3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75.8万元,下降11.2%。
2、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二降二升”。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79起,死亡702人,受伤1697人,直接经济损失606.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5起,下降6.2%;受伤人数减少266人,下降13.6%;死亡人数增加56人,上升8.7%;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8万元,上升4.8%。
3、火灾事故四项指标 “二降一平一升”。全省共发生火灾事故747起,死亡3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1090.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27起,下降30.4%;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57.1%;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70.9万元,上升109.9%。
4、铁路路外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全省共发生铁路路外事故21起,死亡14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0.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5起,下降41.7%;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44%;受伤人数减少6人,下降6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1.2万元,下降52.2%。
5、农机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上升。全省共发生农机事故5起,死亡4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66.7%;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100%;受伤人数增加1人,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0.2万元,上升66.7%。
6、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7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万元,去年同期没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1-6月份,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各类较大事故28起,死亡10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3.7%;死亡人数减少17人,下降14%。其中,道路交通较大事故25起,死亡89人;水上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7人;工矿商贸企业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
(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
1-6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较好,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787人,占国家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41.9%,在年度控制指标阶段目标之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57人,占国家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21.6%。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02人,占国家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45.9%。火灾事故死亡3人,占国家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27.3%。铁路路外事故死亡14人,占国家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23.3%。农机事故死亡4人,占国家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28.6%。
全省14个市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均未超出年度控制指标的阶段目标。
二、上半年工作特点
今年年初,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省安全委员会及时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提出了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围绕发展中心,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家“隐患整治年”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推进实施源头治本、政策治本、制度治本措施,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强化基层监督和企业安全管理,加强法制、机制和体制建设,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按照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贯彻一个要求,确保两个目标,落实两个责任,实现四个提高,突出五个重点,狠抓八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主要呈现以下七个方面的特点:
(一)以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为主线,安全监管职责得到进一步强化。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给我省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控制指标考核办法,确定了各市、州控制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对《甘肃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完善,加大了对责任落实、安全投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考核力度,重点突出了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加大对政府的考核力度,使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到了各级政府。
(二)认真贯彻国家“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XX]46号),结合全省实际,省政府于20XX年3月24日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实施步骤。为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省安委会办公室于3月2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甘安办发[20XX]8号),重点对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内容、报送程序及文字说明、报送时间作了详细安排部署。3月10日省安办下发《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安办发[20XX]5号),要求各市州认真做好“易受自然灾害影响企业、单位和场所”的隐患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隐患治理年”工作重点之一进行了安排部署。
在非煤矿山方面: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安监局制定下发了《甘肃省20XX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把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放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以及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等危险性较大的高危行业。一是加大了对陇南成县、徽县、文县、甘南玛曲县、张掖肃南县、酒泉肃北县、瓜州县等重点矿区的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矿山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二是对全省地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结合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开展井下机械通风露天采场中深孔爆破专项整治,逐一检查验收,对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停产整顿。三是在去年对全省尾矿库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对全省的尾矿库进行了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地震灾区的尾矿库组织专家进行了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项制定治理措施和监控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重大问题。四是为认真吸取“9.9”喷炉事故教训,对有色冶金行业重点开展了工艺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五是针对矿山井巷工程及石油天然气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因安全管理问题引发事故的特点,把矿山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管理情况作为重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矿山施工安全程序,各类事故明显减少。
在危险化学品方面:省安监局制定下发了《甘肃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主要突出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了对兰州、白银、酒泉、庆阳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密集的重点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二是对炼油、石化、氯碱、合成氨、光气化、溶解乙炔等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突出了对中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中油庆阳石化分公司、甘肃银光聚银化工公司和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在甘和省属危险化学品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四是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烟花爆竹生产等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五是以危险化学品重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为重点,加大对危险品建设项目的监管监察力度。
在煤矿安全方面: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以矿井通风、瓦斯治理、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项目建设、采掘布置、机电管理、顶板管理、水害防治、火工品管理、防治“三超”等十七个方面为重点进行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各类事故大幅度下降,煤矿安全生产整体稳定,形势好转。
在交通安全方面: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继续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加大运输行业安全源头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治理超载、危险品运输、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等为重点,从源头上防止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平安斑马线”行动、“千里安全文明线”活动和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了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在消防安全方面:公安消防部门,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把火灾隐患治理工作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起来,加强了对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突出隐患治理,对政府挂牌督办的9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促隐患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效果显著,绝大多数隐患已完成治理。
在建筑安全方面:建设管理部门以防范脚手架、模板、建筑起重机械事故,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遏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事故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施工高峰期、高温期、雨季等阶段的安全防护自查自纠工作,有效遏制了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水利安全方面:水利部门以水利施工、水库运行、农村水电、水文测报、车船交通、供水、电力生产、防火防爆、水库旅游等作为重点,制定措施,强化监督,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和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力度,收到了显著成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在综合监管方面:省安监局针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协调的行业多和监管的企业规模大的特点,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重心放在第一线,注重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一是与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农机局联合下发《关于立即开展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专项行动的通知》。二是结合近年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中新问题和交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是会同省电监办对电力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场检查近十天,加大了电力行业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四是召开省属和中央在甘邮政、通信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座谈会。四是对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五、一”长假前,对星级饭店、公园风景区、旅游景点进行了安全大检查,保证市民的出行安全。五是与林业厅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草原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与省商务厅联合下发了《加强境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是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重点加强了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三) 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锲机,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水平。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2号),4月28日省政府召开了20XX年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切实开展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省安委会办公室于5月5日下发《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省政府督查方案的通知》(甘安办明电[20XX]6号),组成由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等单位牵头的七个省政府督查组于5月初至7月底对全省14个市州进行督查,对每个市州的督查有效时间均在15天以上。
至6月底,省政府七个督查组已完成对14个市州的第一、二阶段的督查工作。从督查情况看,各市州各行业部门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及时制定督查方案,组成督查小组,组织对所辖区、行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兰州市以“排查要认真,责任要到人,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为指导思想,组织专家组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咨询”与“会诊”活动,帮助重点单位和事故多发企业及时发现、整治事故隐患,提高了事故预防能力。庆阳市坚持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明查与暗访、企业自查与上级抽查、地方检查与部门督查、督促检查与调查研究“五结合”的方式,找问题症结,掌握真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兰州铁路局认真吸取“4.28”事故教训,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提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大反思相结合,通过领导督查、综合督查、专业督查、站段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整治隐患,上半年实现铁路运输安全持续稳定好转。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省安委会办公室及时下发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和信息工作的通知》(甘安办[2008]9号),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和信息工作进行安排。省安办及时向国务院安委办报送全省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信息50余条。国务院安委办百日督查《工作快报》刊载了我省百日督查工作信息。
(四)反映迅速、措施得力,全面指导工矿企业抗震救灾工作。20XX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地震以及多次余震波及我省10个市州、70个县区、937个乡镇、10848个行政村。为了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5月14日,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安办明电[20XX]8号),要求全省各部门、各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基础设施、各类建筑的监控,提高安全保障能力。5月17日,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防范灾区发生次生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安办明电[20XX]9号),要求受灾地区加强领导,全面排查,突出重点防范,落实监管监控,防范灾区发生次生事故,确保生产安全。5月17日,石军副省长主持召开了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抗震救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特别是严防地震次生灾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安排部署和直接领导下,全省各地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领导,提高了对抗震救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特别是各类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油气井生产等高危行业单位,按照要求停产撤人,做到了“灾情未解除不生产,灾害未治理不带病生产,人员未教育不上岗生产,措施未到位不盲目生产”。由于各级安监部门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灾区未发生各类次生事故。6月18日,省安办下发了《关于地震灾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复产指导意见》(甘安办发[20XX]13号),要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受灾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复产的指导工作,指导、帮助、协调受灾企业对因地震造成的地质灾害、厂房建筑隐患、设备设施损毁等开展评估、鉴定、检测检验等工作。要求地震受灾企业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方案,恢复生产过程中要注重安全技术支撑,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施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复产。
5月13日至19日,安监局组成两个抗震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长输油管线、水库大坝、建筑施工等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对近百家企业直接提出具体要求,了解灾情,研究抗震措施,有效开展抗震救灾工作。5月15日,应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的要求,省安监局积极协调国家和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中油兰州石化公司救援队伍,紧急赶赴四川地震灾区开展救援工作。5月26日省安监局再次组织有关矿山科研、设计、地质灾害研究、安全评价方面的16位专家深入灾区企业一线,实地指导帮助34个地下矿山、55个尾矿库,18个选矿冶炼企业对灾害进行评估、定性定量分析,制定治理方案和技术措施,为灾区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
抗震救灾期间,省安委会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全省抗震救灾、安全生产的最新情况,按照要求每日4次向国家安监总局、省政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最新灾情和应急救援信息,为我省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准确灾情信息。6月10日下发了《关于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救援队抗震救灾情况通报》,对甘肃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中油兰州石化公司救援队和参加救援的抢险队员不畏艰苦的出色表现进行了全省通报表扬。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省安监局修改编定了《甘肃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纲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要点指南》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检查要点指南》,将从业单位安全检查内容规范化、制度化,用《纲要》、《指南》指导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对综合监管行业检查考核标准进行汇编,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在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所取得成绩和不足中,针对基层部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和运用还有一定差距,受业务知识的制约,在涉及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工艺等方面,尚有欠缺的情况,省安监局结合隐患排查工作,对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安监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培训。采取边排查边培训的方式,通过集中学习、现场实地排查等环节,使各级监管人员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政策运用、监管能力、安全检查、排查治理隐患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得到一次全面提高,通过检查指导企业解决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省市县开展的联合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不仅提高了安全监管人员的能力,也有力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六)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及审批关,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自20XX年国务院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来,全省相关企业积极贯彻实施并依法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今年,各企业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陆续届满三年,需依法延期。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结合各行业、企业特点,省安监局制定下发了《甘肃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延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有效期到期延期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安监危化[20XX]41号),进一步规范、指导有效期到期延期有关条件、标准、要求和安排,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上半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及延期换证工作有序进行,共核发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10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8户,初步审查了53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的申报资料。
(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安全文化意识。在安全教育方面,始终坚持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并重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着力提高基层政府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技能。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家六部门的部署,下发了《并于开展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紧扣今年“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重点开展了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安全专家下基层、“青年示范岗”、“安康杯”竟赛等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同时广泛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全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良好氛围,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
二是大力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上半年全省安监系统共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440人、安全管理人员2403人,培训各类特种人员17283人,其中复训特种作业人员6819人,坚持严格的持证上岗制度,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省安监局充分利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将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在《甘肃日报》刊登。各市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宣传,进一步增长和增强了全民、全社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
三、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安全生产目标完成较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均在控制目标以内,但是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8.9%,较大事故起数上升13.6%;火灾事故经济损失上升109%。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不够深入。在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中发现,个别部门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底数不清,隐患排查治理没有覆盖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部分企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安全隐患还未彻底消除。一些企业和地区为应付检查而进行检查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使隐患排查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对查出的隐患跟踪检查不够,对隐患治理的治本措施还未得到落实。
(三)中小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相对薄弱,隐患严重。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隐患普遍存在,整改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监管难度大。一些单位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存在内容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有的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需及时修订和完善。
(四)基层安监机构力量薄弱,综合监管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我省现有安监人员700多人,监管水平、业务能力呈逐级衰退态势,监管力量不足、装备差的问题比较突出。综合监管存在各部门联系不紧,形不成合力等问题。
四、下半年全省工作重点
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虽然保持了稳定好转的态势,但下半年是全省企业生产经营的黄金期,也是事故高发期。8月份,北京奥运会的召开,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因此,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围绕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的要求,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使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政府行政首长、部门领导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到实处。严格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动态监控各市州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做好对14个市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百日督查”专项工作,全面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把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全省安全生产的水平。继续开展矿井通风、冶金高炉、长距离输油输气管线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广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技术。加强对矿山井巷工程、石油天然气专业技术工程服务单位监管,杜绝无证施工,以包代管。修订并正式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备检维修、开停车和试生产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外来施工队伍、人员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履行服务职能,帮助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上半年重点企业隐患排查的情况,组织专家对中油兰州石化公司等重点企业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方案、资金,切实整改消除隐患;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经常性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的活动,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协调做好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监管移交准备工作;出台我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确保我省烟花爆竹经营监管工作走向规范。继续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治理超限超载。抓好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液化石油天燃气运输的整治,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遏制运输事故发生。加强农机驾驶人员安全培训,打击拖拉机非法载人行为。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在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电信工程等建设领域,开展以高处坠落、支架坍塌、塔吊倒塌、隧道施工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水利、铁路、民航、电力、邮政、林业、农牧、旅游、教育等行业的安全整治工作,加强隐患整改,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监管和年检制度,做好换证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安全核准、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推动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评价行为,不断提升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严格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认真贯彻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做好对事故调查的督导工作,不断提高基层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监管措施。督促企业把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拖延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申报和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工作,逐步建立全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不断提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与健康水平。出台《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劳动防护用品检查。
(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文化意识。继续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培训,强化培训管理,实现电子化管理,加大考核力度,严格持证上岗。重视做好隐患排查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及时发现好的做法和存在不足,指导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全民的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