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
时间: 01-08
栏目:方案
三、具体指标
1.提高妇女经济地位和社会保障水平。
(1)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5%;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
(3)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
(4)对侵犯妇女劳动保障权益的劳动保障监察立案率、按期结案率均达100%;
2.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1)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
(2)乡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性分别不少于20%和30%。
(3)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性比例与本单位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4)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2015年达到9%)。
(5) 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参与决策管理的作用。
3.提高妇女科学文化素养和竞争能力。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的原则和理念。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2015年达到8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2015年达到87%)。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2015年达到99.2%以上),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93%),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5)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3%(2015年达到36%),高等院校在校生中的男女比例保持基本均衡。
(6)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得到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
(7)提高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质,女性中弱势群体接受教育的状况不断改善。
4.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1)妇女享有良好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健康素养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较低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2015年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2015年达到9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2015年达到80%以上)。
(4)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2015年达到6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均达到85%(2015年均达到8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5%以上(2015年均达到90%以上)。
(6)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2015年达到70%以上)。
(7)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8)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9)提高农村妇女、少数民族妇女、老年妇女和流动、留守、残疾等妇女享有的卫生保健水平,改善弱势妇女群体健康状况。
5.提高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水平。
(1)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
(2)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制课,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
(3)侵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受案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80%;
6.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1)自来水普及率达100%;
(2)城乡绿化覆盖率达60%;
(3)在校学生环保知识知晓率达100%;
四、群策群力,全面组织实施
为全面完成实施妇女儿童的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我乡将群策群力,全面动员全方位运行。具体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增强妇、儿卫生投入,合理安排保健经费。
2.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解决好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春雷儿童计划”,加快对贫困妇女和儿童的捐助力度,高度关注农村义务教育、留守儿童教育。依托学校建立亲子教育中心和儿童心理咨询中心。
3.继续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开展家教理伦研究和探索,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各村依托妇女之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4.在未成年人中进行青春期,预防吸烟和禁毒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健、自我防范的能力。
5.加强有关妇女、儿童的普法教育,通过开设法制课、举办法律培训班,送法进村组和法律咨询活动等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水平,增强保护意识。通过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和妇女、儿童信访接待联合处理工作班子,提高办案质量,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逐步解决妇女的养老、医疗问题,认真落实好贫困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收工作,保障贫困、残疾妇女、儿童的就业、入学率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保证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我乡成立以黄望军为组长,舒卫华为副组长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妇联,由陈赛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各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对于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将列入各村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对涉及到的各有关部门,政府将明确各自的责任。做到既统一又集中,既联合协作,以独当一面,为全面开创新的妇女、儿童事业而奋斗。
篇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根据《无锡市“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和《无锡市“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锡政办发【20XX】326号)文件要求,结合《无锡市“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及责任分解方案》的精神,对“十二五”期间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无锡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以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教育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突破重点难点,着力提高教育的优质化、均衡化、国际化、信息化水平,着力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努力为我市率先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建设幸福安康和谐宜人新无锡提供更为有力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贡献度等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全国前列,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
三、主要目标
1.高标准、高质量普及3-6岁幼儿教育,3-6岁幼儿入园率保持99%以上。
2.全市90%以上的幼儿园建成省、市优质幼儿园,70%的幼儿园建成省优质幼儿园,100%的村幼儿园建成市优质幼儿园,80%以上的镇(街道)建成市学前教育现代化镇(街道)。
3.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5%以上。适龄女童、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到9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全市所有公办高中达到省优质高中标准。
4.全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实现全覆盖,在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就读学生比例达100%,各市(县)、区全部建成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
5.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率先实施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
6. 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7. 到2015年,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都达到省优质高中标准。
8. 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9. 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10.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主要措施
1.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导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一体、规范优质”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多渠道发展农村幼儿教育,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以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和市学前教育现代化镇(街道)为抓手,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化发展。
2.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立足教育公平,加强统筹规划,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贯彻《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的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优质均衡。以创建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为抓手,从基础最薄弱、矛盾最突出、群众满意度最低的环节入手,加快推进相对薄弱学校改造,做到每所学校都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推进公办学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区域间的交流,进一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学校间的办学差距,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省内领先的良好格局,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城乡和校际之间高位均衡发展。
3.切实保障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保障机制,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扶困助学长效机制,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4.加快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全面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优化完善高中发展评价体系,努力促进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坚持优质发展,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优质化水平。更新教育理念,高度重视学校内涵建设,着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打造学校优质品牌。坚持特色发展,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鼓励学校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和任务,立足自身文化传统、办学基础、学生发展要求和教育现状,形成具有独特文化和教育特色的普通高中。大力推进学校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创新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总结和推广高中特色办学经验,发挥优质高中在特色办学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5.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大力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到2015年,每所特殊教育学校都创建成江苏省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落实对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的资助政策。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结合特殊教育和残疾学生特点,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
6.完善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强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加大义务教育和高中课程改革力度,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生理发展、心理发展、社会发展等多层面的指导。强化基础教育评价监测工作,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贯彻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及学业水平评价标准,增强反馈、指导和服务功能。初步形成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立全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切实降低过高的课程要求,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坚持科研兴教,完善市、县(市、区)、校三级教育科研网络,大力推行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教育科研成果转化力度,为优质教育资源交流共享及教师培训提高搭建有效平台。
7.保障女童平等接受教育。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为女童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提供条件。
8.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网络,形成一支面向社区指导家庭教育的专业人员队伍。
9.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无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把加快优化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建设区域性职业教育中心为导向,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统筹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统筹对接国内教育与国际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实施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师资、技能四项提升工程,加快实现职业教育向内涵建设、质量提升转型。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形成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强化职业教育文化课程、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库建设,构建职业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完善技能大赛全覆盖制度,着力提升学生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能力。
10. 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把师德规范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定期表彰师德高尚好教师。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聘用)、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把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能力为本,围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提升教师实施教育管理和课堂教学的业务水平。坚持专业引领,明确专业发展方向,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坚持科研带动,促进教师教学实践与科学研究互动提升。坚持名师示范,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导向作用,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市教师培训工作,着力完善教师入职教育和职后提高相互贯通的专业化、终身化的教师培训体系。把教师继续教育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必备条件,与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评优奖励挂钩,形成鼓励教师终身学习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