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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双拥工作计划(2)

时间: 01-04 栏目:工作计划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支持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为重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不断提升我局双拥创建的整体水平,为临海社会经济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司法行政双拥
    工作,围绕双拥模范城创建目标,积极为驻临部队开展法律服务、维权法律援助、拥军法制宣传、涉军纠纷调解等活动;进一步健全双拥制度、不断巩固拥军阵地,努力使我局双拥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
    三、工作任务
    1、健全机构
    要根据市双拥工作要求,调整并充实司法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日常办事机构。确保我局双拥工作摆在司法行政的重要议程。
    2、加强双拥阵地建设
    (1)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涉军法律援助站,各镇街道司法所设立相应的法律援助分站。中心援助站及各分站要建立健全拥军工作机制,落实援助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坚决杜绝因法律援助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上访、矛盾激化等情况。
    (2)在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立涉军调解工作站,对涉军纠纷做到优先受理、优先调解,并为涉军纠纷案件提供诉调联动机制,及时化解涉军纷纷,积极维护和促进我市军地和谐关系。
    3、开展拥军活动
    (1)要结合“法律六进”,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军营活动,进一步活跃军营普法工作。
    (2)要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军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不断提高官兵的法律素质,帮助解决法律难题。
    (3)与驻临部队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开展“八一”、“十一”拥军活动
    4、健全工作机制
    (1)积极与驻临部队建立健全工作协商机制。通过沟通协调、认真完成双拥各项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双拥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以不断提高我局双拥工作水平。
    (2)建立健全双拥目标责任制。要将双拥工作纳入《年度司法局机关科室岗位目标责任》。使我局双拥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双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5、做好迎检考核工作
    按照《20XX年临海市双拥工作要点》、《临海市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迎检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准备、实施、自查、迎检等各阶段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要以高昂的创建热情,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扎实开展“法律拥军”工作是我市新一轮双拥创建的重点,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此作为推进市局法律保障、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三大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组织领导、活动开展和工作成效的全面落实。
    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各职能科室,积极履责,形成合力,市局双拥办要当好桥梁,搞好协调,加强联系,确保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明确目标,积极行动
    根据职责及创建要求,各职能科室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工作,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科学地把当前任务和长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法律拥军”各项工作,切实把我局双拥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篇五:司法局双拥工作计划

    为加强我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领导,加快创建“双拥模范区”的步伐,推动军政军民关系的发展,按照《20XX年青羊区创建四川省双拥模范区“七连冠”实施方案》(成青拥〔20XX〕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双拥工作,现制定20XX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大、XX大精神为指导,着眼于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动员司法行政全系统力量,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和发展我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推动我区创建新一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区”。
    二、总体目标
    按照我区双拥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区双拥成员单位职责,围绕“四川省双拥模范区”创建目标,积极为军人、军属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涉军纠纷调解等活动,进一步健全双拥制度,努力推进我局双拥工作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勇为组长、副局长缪军宜、曹策为副局长、各科室科长、各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青羊区司法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双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维护合法权益。
    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等法律服务窗口,要将现役军人、或是退伍、复员、转业军人以及军属作为重要服务对象,为军人和军属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涉及收费项目的,对于经济确实困难,急需法律服务的军人和军属,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减免,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军人及军属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教育培训,优先从业扶持。
    在司法行政系统内,对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及军属进行重点教育培养,搞好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针对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及军属在我区作为律师执业者,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支持和帮助,对于家庭困难的军人、军属,及时慰问和提供帮助。
    (四)深入宣传教育,营造双拥浓厚氛围。
    重点做好《国防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四川省国防教育条例》、《四川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利用黑板报、专栏、标语等形式深化宣传内容,为双拥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增强群众的双拥意识和国防观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树立拥军服务理念。
    开展“法律拥军”是我区双拥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系统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双拥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结合,认真办理涉军法律咨询服务、援助和调解工作,开辟涉军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高双拥服务效率,确保我局双拥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二)加强领导,形成双拥工作合力。
    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要根据职责及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科室负责人、司法所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各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突出特色,强化先进典型宣传。
    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要在双拥活动中,强化创新、打造特色亮点、不断丰富法律拥军的内涵、深化共建服务方式,努力把我局双拥工作再推上一个新台阶。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方法和先进典型,认真收集整理相关图片、信息,并上报局办公室。活动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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