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常态心得体会
第1篇: 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学习心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励精图治,锐意进取,使党和国家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各方面都呈现出了新常态。这其中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功不可没。从严治党新常态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符合时代进步的潮流,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符合党完善自身的要求。当前从严治党“新”之端已显现成风,深入人心,但若不注意保持,可能就无法落地生根,无法进入“常”,因此,从严治党新常态当前关键在“常”,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从严治党,依法治党,依规管党,真正让从严治党新常态迈入法治的轨道,自觉成为一种习惯与规律。
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形成作风建设稳固的新态势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作风不仅反映党员干部的状态和本质,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望与形象,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压态势下,当前作风建设的“拐点”虽然已经出现,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会所消费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日渐减少,风气为之一新,干群为之一振。但如果沾沾自喜,稍有松懈,就会前功尽弃,半途而废,暂隐的顽固“四风”问题可能又“涛声依旧”,一些不良风气可能又卷土重来。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四种危险”也更加尖锐地摆在我党面前。要在新时期“赶考”成功,“接好执政的一棒”,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居安思危,在党忧党,在党兴党,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坚持常抓不懈,注重巩固提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使得作风建设在新“拐点”之后能长久保持一种稳固的常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抓好自身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以上率下,正己正人,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而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担当起自身负有的领导和管理责任。要以制度为根本,以解决问题为关键,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纠建并举、堵疏结合,从治标与治本、矫正与疏导、评价与激励等多个维度发力,构建作风建设新秩序,增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内生动力。
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打造风清气正的新局面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习总书记在中纪委三中全会上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建设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必须持续彰显惩治的威力,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明党纪法规不放松。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管牵涉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以儆效尤,决不姑息,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对发现的腐败问题,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都要严肃查处。健全查办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办案的流程管理,强化各环节的互相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保证依纪依法办案,杜绝办案的随意性。要发挥惩治的警醒作用,强化对查办案件的剖析和通报,以查办案件的震慑效应,使顶风违纪者及时收敛,使没有收手者赶紧收手。这样,通过惩治的“零容忍”,让党员干部不再存有一点点侥幸心,切实拉起一道“不敢腐”的“带电高压线”,日积月累,长此以往,养成长期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形成风清气正的新局面。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并重开启刚柔相济的政党治理新思维
“旋风式”的惩腐治标可以带来“新”,但是推进“常”还必须标本兼治,建立思想上“不想腐”、制度上“不能腐”的两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讲话中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思想建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制度治党则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而突出强调把二者结合起来,是关于从严治党方法途径的新论断,开启了政党治理的新思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行为上的疏漏错误其本源都是思想上的放松懈怠乃至自弃。要着力提高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效果,增强思想建党的自觉性和针对性。要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把为民务实清廉牢牢刻在心中,化作行动的指南。在干部提拔时、在重大节日时、在发现问题苗头时,都要对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春风化雨,入脑入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党员干部不致于在身陷囹圄时再吃“没有早受教育早受提醒”的后悔药了。以制度和规则管党治党,是法治思维在党建中运用的结果。法治是理性稳健、持久深远、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是政治体系理智而成熟的标志。要围绕用人用权用钱重点内容强化制度设计,科学严谨,标准清楚,界限明晰,刚性充足,把权力关进紧密有效的制度笼子,防止出现“牛栏关猫,进出自如”的现象。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健全制度执行,着力消除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让各项规定真正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硬准则。思想是党建根本,制度是党建保障。缺乏思想基础,制度治党容易流于形式、停在本本上。缺乏制度载体,思想建党就难以落地生根,流于敷衍了事,无法促成行为的改进。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两条腿走路,妥善平衡两者的关系效用,才能确保从严治党新常态取得长效进展。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新规律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坚强保障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进而再拉起一道“不易腐”的防线。现实中许多不良风气的形成、许多腐败行为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权力监督制约的“缺位”造成的。习近平总书记说:“善除恶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只有抓住了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制机制问题,才是抓住了根本性问题,也才能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当前我们要大胆改革创新,找准容易发生利益冲突的环节,大力推进权力分解、权力制约的制度创新,让权力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在监督的环境下行使,逐步养成领导干部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要探索下对上的监督、同级之间的监督,保持权力纵向结构上各层级的活性,推进监督主体的多元化,重视外部监督尤其是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毛泽东说过,“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无穷的,随着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公众参与监督的热情也空前高涨,适应新的时代潮流,织密群众监督之网,积极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地通过信访、媒体、手机短信、网上举报等方式,对权力运行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督,让“隐身人”无处藏身,更加汇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从严治党的正能量,以廉洁政治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走向新的胜利。
第2篇: 学习官场新常态心得体会
今天,在校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学习了《适应反腐带来的官场“新常态”》这篇文章。官场的“新常态”对于领导干部的从政品德和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状态不是一阵风,因此官员要对之充分认识,坚定信心,不应该抱观望和应付的态度。
“新常态”是一种新的正常状态。之所以说是“新常态”,就是说这种状态不是一阵风。这种“新常态”,将是领导干部从政新的基本环境,因此也就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的基本的底线,不能违背和僭越。当然这种“新常态”也是会变化的,但是其变化只能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高、更明确,而绝不是相反。
现在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对于这种“新常态”持犹疑、观望、猜测的态度,认为中央这样的严要求不可能持续太久。这种判断一方面是出自于以往的所谓“经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利益关系而怀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愿望,其实这实在是低估了中央的决心和勇气,也没有认识清楚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高度的反腐败积极性和中央坚定的反腐败部署之间的紧密互动、互相促进效果。
实际上,清楚的事实正摆在面前: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全面彻底地治理腐败的顽疾,既抓“苍蝇”又抓“老虎”,既抓小事又抓制度建设,既把腐败分子关进监狱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样的反腐就绝对不是选择式、运动式和有退路的反腐。如果中国的政治生态没有一个完全的改观,“新常态”没有完全稳定和充分到位,中央在这方面的推进是绝不会停止的,何况这已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坚定的支持。
反腐败带来的官场“新常态”,切切实实地向领导干部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权力行使要有明确的边界和规则了,监督无时无刻不在了,以致有些领导干部私下里感慨现在工作不好做了,因此出现了消极应付的现象。这种不作为心态正是对官场“新常态”不适应的典型表现。当然,在官场“新常态”下工作确实要求高多了,所以暂时有所不适应也还可以理解,但是一味抱怨的态度要不得。“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善于从长远看问题,并且善于从自身找原因,要看到自己同党和人民要求之间的差距,及时调整心态,尽快学会在这样的“新常态”下开展工作,实现自己的“转型升级”,争取在新的条件下、按照新的标准要求,有更大的作为。
第3篇: 经济新常态学习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常态”的表述,对现阶段中国经济走势的客观基础作出了新的研判,提出了经济发展新阶段对发展动力新的要求,也预示着我国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新的方向,因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基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背景和宏观经济基本走势的判断,作为基层工作者要在当前新形势下,判定方位,理清思路。
新常态意味着经济增长速度由过去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换。我国在经历了过去30多年将近10%的高速增长、总体上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以后,不仅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变化,而且原有的以投资和资本扩张为主导、低要素成本驱动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劳动年龄人口和资本积累率的下降使潜在增长率降低将成为必然趋势和常态,而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产能过剩、财政金融风险加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减弱等几个因素的叠加,都使得经济不可能再维持此前的高速增长。也就是说,减速或换挡是经济发展内在因素导致的必然结果。更为重要的是,与前期增长减速主要源于周期性因素不同,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减速主要源于经济基本条件变化带来的结构性因素,而这种减速也不能继续简单地沿用过往凯恩斯主义的总量需求政策了。
新常态意味着宏观调控思路的转换。除了原有的总量平衡外,结构调整、预调微调、防范风险和稳定预期将成为宏观调控的“新常态”。适应新形势下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十八大以后中国新领导层在对现阶段体制改革和经济形势特征提出全新的分析判断基础上,在宏观经济调控的内涵、目标、取向和政策工具等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创新。中央的界定了“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这与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提法有了重要的区别;中央提出“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但是没有把产业、价格政策放在宏观调控体系之内,这表明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职能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宏观调控的目标方面,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稳”字当头,并提出“上下限”论,体现了底线思维的宏观调控方针。在宏观调控的取向方面,今年初以来中央对经济形势作出了“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重要判断,政策思路从过于重视经济增长速度向更加重视结构调整转变。与此相适应,在政策工具方面,从“全面调控”向“定向调控”转变,瞄准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确定调控靶点,在精准、及时、适度上下工夫,根据不同经济部门和区域实际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精准调控方式。
面对新常态,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企业,都需要调整心态,适应新的环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要有“战略上的平常心态”。新常态标志着持续高速增长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意味着经济增长总量指标的重要性下降,也预示着长期以来唯GDP增长马首是瞻的政绩考核指挥棒将会淡化使用,这将改变过去以经济增长速度为目标的偏好与思维定式。政府将更多资源和精力用于广义的发展如社会保障、民生福祉、文化建设、医疗教育等方面,强化中央所提到的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对于企业来说,在增长速度下降、产能过剩的年代,劳动力等低端要素不再是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过去依靠拉关系、走后门等寻租行为获取资源的机会成本或难度也加大了,创新和研发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价值的创造才是企业立足的基础,因此大多数企业都要面临转型升级。